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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一位大学教授的幽默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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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20: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http://www.ggjjddmm.com/Article/Print.asp?ArticleID=93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第一讲 中国传统文化漫谈

(-)   我之态度
  我喜欢文化,但我之喜欢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一种单纯的喜欢,而是欣赏加调侃。欣赏,不是用现实主义的眼光,而是用审美的眼光,比如大家都骂封建社会女人裹小脚不人道,残忍,我却要鼓掌若干遍,妙极,好看。现在的女人为了美,那也是掂刀弄枪的,割眼皮用刀,打耳孔用枪,没有点牺牲精神,美从何来?再说,已经有学者从科学角度解释了小脚的好处。脚小,为掌握平衡,走路自然要扭动腰肢,大家就省了减肥了,更重要的是,不用受那西方女人的束腰之苦了,看西方电影,那乱世佳人斯佳丽们穿个裙子,憋气不说,还得奶妈一旁帮忙拉拉链,咱们看着,替她们急得慌,光想上去帮个忙。可男人不能上去帮忙,这就是个文化问题了。至于小脚女人扭胯扭得蛮活,生孩子时不容易难产,更是公认。总之,中国传统文化的调教下,中国女人开始艺术化,每个女人,都是一件艺术品,走起路来摇摇摆摆,娉娉婷婷,比西方的那些地动山摇的大脚板子们美丽多了,北大教授辜鸿铭13岁留洋,通晓英,法,德,日,意,拉,希等多种语言,但是在抗拒西方腐朽生活方式面前,可谓一大民族英雄,归国后第一件事就是遍寻中国小脚女人作自己的妻!哥们坚持中国传统,不容易哪!
  这么说,大家可能认为我很没同情心,那你就错了。读历史少了,读的时候你可能老想哭,可读的多了,你就哭不出来了,由哭渐变为傻笑了。我属于后一种。读书愈多愈反动,说的可能就是我这么一种人。

  说到这里,大家还可能觉得我不严肃,可是我不知道怎么严肃,哭笑不得是我心灵的常态。河清涟女士说,内心深处,她认为追求心灵自由是件很神圣的事情,但这种神圣在这个日益痞子化的社会里却饱受奚落-在这种嘲笑道德与崇高的的痞了氛围中,追求心灵自由竟然要以半嬉皮的方式去掩饰。。。她认为这是时代的悲剧。我很喜欢何女士,但她的这段话我只同意一半,没办法,悲剧还在继续,我只好继续嬉皮下去,对我来说,嬉皮就是我心灵的武器,还是我存在的证据。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以何种姿式滑过心灵的天空,早有定规。第一,学得权与术,货于帝王家。第二,远离权与术,采菊东篱下。中华文化五千年,中国知识分子都成精了,冒傻气的没有几个。朱熹那老夫子,天天喊着灭人欲,存天理什么的,可他老先生不但发挥了人欲,连兽欲都捎带着发挥了。宋人叶绍翁的《四朝见闻录》载,朱老夫子“引诱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与官所,则与偕行,谓为能修身也,得乎。”后被人弹劾,天字第一号老流氓,皇帝宋宁宗都不愿意他了,朱夫子赶紧上表请罪: “草茅贱士,章句腐儒,唯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什么玩艺儿啊他!
  犹太谚语云:人类一思索,上帝就要发笑。我想说的是,中国知识分子一严肃,上帝就傻笑。我最欣赏的中国知识分子是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边走边喝,沉醉终日,别人独醒我独醉,身后常带一持锨童子,曰:死即埋我!真酷啊!

  其实不是不想严肃,实在是别无选择。比如我讲中国传统文化,按常规,是很容易跟三讲三代表等主旋律挂上钩的,但是做到这一点,又很不容易。第一,那需要很厚的脸皮。第二,理性思维缺席。更重要的是,如果我那样干了,就是调戏文化 了,比我之调侃要恶劣多了。中国传统,历来最重讲政治了,从周公开始,就敬德保民,以德治国的,这一讲,就讲了几千年。现在讲得更欢实了,大狗叫,小狗也叫,叫得人烦,我们就不凑这个热闹了。

(二)  我之眼光
  不知是中了邪,还是天性使然,总之,我是个怀疑论者。私下认为,集权统治下,怀疑是学人得以特立独行的首要品质。说到这里,我想跟大家说一下古希腊的怀疑学派搞的一个典故:老师掉河里了,学生不但不救,还在岸上踱步。他不是在想黄继光,也不是在想刘胡兰, 更不是在背毛主席语录,他想的是-救老师上来,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同学们,这就是哲学。中国也有怀疑论者,比如庄子和他的蝴蝶,但遗憾的是,这么一种精神没有留传下来。总之,学文重在独思,更在于独特的眼光与视点,所以才有三只眼看世界,一只眼看某人等之类的文栏。学史更需要这种眼光,举一个例子,比如教科书上常说,我们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领土同整个欧洲的面积差不多大。同学们一读,就神经反射般的自豪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自豪,从没听说,一个猪长得肥,它身上的肉就有资格跟着自豪呢。谁让大家自豪呢?说穿了,是长期教育导致的定性思维。其实,大一统,中央集权,多民族国家,更多的是一种帝王思维,不知道小民百姓们跟着傻高兴什么。大一统,天下和平,当然对百姓有利,但更对执政者有利,老实讲,苛政下的百姓,其生存状态比战乱时也好不到那里去,如始皇统治时期。59年到61年,中国非正常死亡人口是两千万。第一次世界大战,整整打四年,才打死800万,而我们不用战争,三年人灾,就饿死这么多,比战争厉害多了!集权下的专制,官不得私论,士不得私议,民不得私说,对于不自由勿宁死的知识分子来说,生存于其间,也就行尸走肉罢了。所以,集权下的文化,灵魂是死的。
  近来流行的电影《英雄》,老张同志导的,不知大家看过没?一看吓一跳,真英雄,真正的人道主义者,原来却是暴君始皇同志。忽忽,艺谋同志胆子好大呀!后来一想,老张不一定是胆大,可能是在玩滑头,调侃历史。泽东瞧不起秦皇汉武,唱: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艺谋听了,挤上一只眼,哼:数天下英雄,还看始皇!
  不管艺谋同志玩什么花招,总之,给我们一个启示:任何历史,都是当代思想史,摆脱不了为时人所利用的命运!在网上,同志们说得豪爽点:历史就是个婊子,人尽可夫!何清涟女士说得文雅多了:历史就是个小姑娘,任由人打扮!当然,还有说得更粗犷的:研究历史,就是老狗刨千年屎!这里说这么多,是想告诉大家,我们的传统就是愚民政策,就是报喜不报忧,就是为尊者讳,这就要求我们在学历史的时候,一定要多一只眼,怀疑的眼,清醒的眼。包括我讲的课,那也是一家之言,同学们觉得不对,找材料反驳我,当年马寅初发表自己的人口论,每天在校园里转着圈子看北大学生们写给他的大字报,老先生越看越伤心,检讨说,身为北大校长,培养出来的学生却没一个能从理论上驳倒他的,都是标语口号式的漫骂,作为一校之长,失职啊。没办法,老先生只好给他们检查错别字,圈好,让造反学生们回教室重抄一遍。一句话,学生重在质疑,没有疑问,白上大学。教育是培养公民而不是培养奴才。鲁迅能从仁义道德的的字缝里看见吃人两个字,先生可能长了一双猫头鹰的眼。我们拥有不了猫头鹰的眼,至少不要让自己成为黑瞎子。北岛对着天空叫:我不相信-天空是蓝的!

  叫得好哪!当然,历史的本性决定了我们怀疑非常可怜。学者周宁说:严格说来,历史经常不是记忆的工具而是遗忘的工具,历史与其说是让我们记住过去的事实,不如说是规定哪些事实应该让我们忘掉。周先生说得太对了,比如文革,只让我们知道我们能知道的, 却不让我们知道不应该知道的,巴金提出建立一个文革博物馆,但是时至如今无人再提,这个愿望,只能随着巴金老人走进坟墓了。学历史,本是鉴往以知来,但是我们从历史中学到的,往往不是教训。我们常说,历史不会重演,可周宁说,如果历史重演,最大的可能就是,我们将把曾经的辉煌和永久的灾难重新演上一变。20世纪过去了,我们都干了些什么呢?有个学者给学生讲演,说,20世纪初我们有个义和团,20世纪末,我们有个fl功。言外之意,一个世纪的奋斗,我们又回到了出发点,这,让我想想了拉丁美洲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小说,里面也有我们的影子。
  对着历史叹息,不是我们的选择。三只眼看历史,可能是我们的最佳选择,苹果不是只有一种吃法,未来的你们,要吃历史这碗饭,所以给大家介绍几位吃法独特的学者。吴思,著有《潜规则-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何清涟,本科读历史,读研则读经济学,文章老辣深厚,著有《现代化的陷井》,《我们仍在仰望星空》。最后一位,黄仁宇,著有《万历十五年》等。

(三) 关于文化
  文化的内涵如何界定?至如今,古今中外的学者们尚不能得出定论,除了多维视野的原因外,还有语言学角度的客观歧义。广义上讲,文化是人类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总和。开个玩笑,一个男人站街角,呸一口唾沫飞出去,就是一个文化现象了。如果是两个女人,一个哼一声儿,一个呸一声儿,这文化就复杂多了。文化的广义性,导致研究文化的人,常常有狗啃刺猬难下嘴的尴尬。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洛威尔说:我被托付一件困难的工作,就是谈文化。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东西比文化更难捉磨。我们不能分析它,因为的成分无穷无尽,我们不能叙述它,因为它没有固定形状。我们想用文字范围它的意义,这正象要把空气抓在手里似的。当我们去寻找文化时,除了不在我们手里之外,它无所不在。忽忽,讲到这里,同学们就会发现,这家伙抄袭我们的道家始祖,试看老子原话: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原字打不出来,用皎代用,意思一样),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物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用不着翻译,大家就能看出来,洛威尔抄袭老子,仅把名称换了一下,老子谈的是道,这丫改成文化了。这里开个玩笑啊。
  狭义上讲,文化仅指人们的精神生活领域。在此基础上,又根据视角的不同,对文化结构进一步分类

  首先,从时间角度上讲,有原始文化,古代文化,近代文化,现代文化。
  其次,从空间角度讲,有东方文化,西方文化,海洋文化,大陆文化。
  其三,从社会层面上讲,有贵族文化,平民文化,官方文化,民间文化,主流文化,边缘文化(姜义华先生分之为规范性文化,非规范性文化,半规范性文化。这种分法比较新颖,所以着重介绍一下。所谓的规范性文化,姜先生认为是以儒家经典为经,以历代官修史志为纬,在长期流迁演化中广泛吸收了道,法,阴阳,纵横,玄,佛诸家学说而形成的经史文化,是中国小农社会的具有最高权威的规范性文化。与此相应的,则是普遍存在于一般民众中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人与人的种种关系,风俗,习惯,信仰,追求,日常心理,潜在意识及形形色色的成文或不成文制度中的非规范性文化。除去这两种文化之外,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半规范性文化,指雅俗程度不一的大量文学艺术作品,对经史文化呈半游离状态的各种文化教育,宗教娱乐活动,比如《水浒传》《三国演义》《隋唐演义》《西游记》等俗文化代表作。当然了,我觉得姜先生的分法似乎只针对中国传统文化才有效)。

  其四,从社会功用上,分为礼仪文化,制度文化,服饰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
  其五,从文化的内在逻辑层次上,又可分为物态文化,心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四个层次。

  其六,从经济形态方面, 又有牧猎文化,渔盐文化,农业文化,工业文化,商业文化之分。还有人在其中搞着色,黄色文化,蓝色文化什么的。

  除此之外,还有分得更俏皮的,比如张远山先生在他的《上下五千年》的文化随笔中,把文化分为头脑文化,胸膛文化,腹部文化与下半身文化。下半身又被他分为两段,为胯部文化与胯部以下文化。他说,以唐中叶(安史之乱)为界,此前是中国文化上半身,此后是中国文化下半身。细分的话,从尧到周,即公元前3千年到公元前552年孔诞生,约2500年,是中国文化史前时期,尚没有头脑。孔子诞生前后,春秋战国,中国进入了头脑文化时代。秦始皇在一统,集权加专制,胸脯拍得啪啪响,中国进入了胸膛时代。汉朝拍得更响了,拍得匈奴大兵都哆嗦。霍去病墓关的石猪石马,一看就知道是最没头脑的人刻的。最有头脑的司马迁,却被最没头脑的武帝阉了下半身。也是这个没头脑的汉武帝,宣布独尊儒术,导致中国两千年的知识分子大都成了无脑人。总之,张先生这么分,分得很俏皮,之所以给大家罗嗦这么多,无非是想给大家一点启示,同学们如果有兴趣,不妨独创个分法来。
  近来,研究文化的人越来越多,发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说到这里,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哈佛大学教授哈佛国际和地区问题研究所所长亨廷顿和他手下的高级研究员哈里森合编的一本书-《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他们的研究,在文化方面提出了诸多有深刻意义的课题。比如亨廷顿对比了一下加纳和韩国的经济统计数据,发现20世纪60年代两国的经济水平惊人的相似: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约等,初级产品制造业和服务业所占的比例彼此相近,绝大部分是出口初级产品。韩国当时仅生产为数不多的若干工业制成品,他们接受的经济援助水平也差不多相等。30年后,韩国成了一个工业巨人,经济名列世界第14位,大量出口汽车,电子设备及其它高级制成品,人均收入接近希腊的水平,此外,它在巩固民主体制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加纳却没有发生这样的变化,它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韩国的十四分之一。如何解释?亨廷顿判断,文化在起重要作用!
  那么这对我们有一个启示,中国近代的落后,是否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制约?现在的不发达,是文化的原因?体制的原因?地理的原因?仰或是多种因素的综合?而文化与体制,与地理又是什么关系?这都是当前社会学界非常感兴趣的议题,希望咱们的学生也能参与进来,申办奥运,重在掺乎嘛。劳伦斯认为,不发达是一种心态,重申殖民者的罪恶,已超过追诉时效了,也就是,现在的不发达,需要寻找新的理由,或者说借口了。这些学者还搞出了一个腐败曲线,认为腐败与文化也有关系,认为腐败的程度往往是沿着文化的界线而变更,最腐败的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及若干拉美国家和非洲社会,在北欧和前英国殖民地的一些新教社会,腐败程度最底。儒学社会大都处于中间。吓我一跳,中国好歹没被他们点名,否则我给你们介绍这书,就有点说不清了,呵呵。如果中国也算儒学社会的话,那么我们的腐败尚在中间,新加坡比咱们还儒学,却和丹麦,瑞典,芬兰,新西兰并列为世界上腐败最轻的国家。他们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腐败有文化因素,也有政体原因。长远看,文化为体制之母,短期看,体制的变更,可能对文化产生影响。这对我们当前的中国,启示不小:长期落后,当然是文化的原因,是文化造就了中央集权。而以改变中国的困境,则不是改造文化,甚至也不是鲁迅先生的改造国民性,而是推行政治民主改革。欲救中国,必救文化;欲救文化,则必改体制;欲改体制,则文化先行革命。问题是,历史上,中国文化革命了四场,效果都不太理想。第一场,始皇的焚书坑儒。第二场,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第三场,五四运动。前期是倡科学民主,后期,一声炮响,来了个马克思主义,救亡压倒启蒙,文化再次被政治利用。中国有讲政治的传统,文化历来是政治的婢女,儒学在中国的命运就是最好的例证。第四场革命,则是毛泽东惊天地泣鬼神的文化大革命,其大手笔,跟第一场革命惊人的相似,几亿人,共用一个脑袋,一张嘴巴,一个主义。主席说,知识分子是附着在资产阶级身上的毛,革命要把他们改造为附着无产阶级身上的毛,结果,资交阶级无产阶级身上都没了毛,都光了。总之,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你会捎带着发现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命运,哭也不是,笑更不是。不过,研究多了,你可能对中国传统文化感兴趣。说到这里,简单谈一下传统文化的两个概念。其一,什么叫传统文化?它是指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保留在每一个民族中间具有稳定形态的文化。其二,什么叫中国传统文化?它是指以华夏民族为主流的多元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融合、形成、发展起来,具有稳定形态的中国文化,包括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价值取向、道德情操、生活方式、礼仪制度、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学艺术、教育科技等诸多层面的丰富内容。这么一大堆内容,看着就象刺猬,我们从哪里下嘴?
  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一直给在学生们交待,随便干什么,一要看天赋,二要看兴趣。可怜见的我没天赋,只好围着兴趣转了。我喜欢哪一部分,就给大家讲哪一部分。儒家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喜欢的,就不给大家讲了,比如吃饱了撑的,才搞的书法艺术,比如文字狱当头,明清学者搞的那个考据学。打死我我也不给你们讲。至于其它课题,如果大家实在喜欢,倒可以给我提出来。教材没意思,我准备完全抛开,拟讲的议题有:中国文化中国人。中国文化中国男人。中国文化中国女人。中国贪官文化。中国清官文化。中国农业文化。中国婚姻文化。中国葬礼文化。中国传统道德。中国改革家。中国外交。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在历史上所遭受的打击。

  说到这里,大家肯定在下头嘀咕了,那考试咋办?别提考试,一提我比你们还头疼。看着白花花的纸被弄在试卷,每一学期成吨成吨的那么浪费纸张,我心疼啊,都是原木变过来的。小日本森林覆盖率65%,我们才16%,我们中国每年出口及内需一次性筷子450亿双,小日本用过后再回收,制成木浆再卖给咱中国。总之啊,我不能看白花花的考试卷,一看就晕。我最欣赏的是莫斯科大学新闻系的谈话考试,老师抽几个同事,跟自己的学生聊聊天,这考试就完了。按我的意思,文科的东西,重在精神,凡是需要死记硬背的东西,可能恰恰是最没用的东西。而有价值的东西,根本不需要死记。比如某某某哪一天死了,哪一天活了,记这些有什么用?真用的时候,查一下不就得了?如果由着我的性子来,我会出开试卷后,贴在自己背上,在校园里溜达三天。问题是,我这么一干,我就完了,要丢饭碗,你们也完了,再也遇不上这么开明的老师了。试卷考试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之一。我们反传统,结果,糟粕继承下来了,精华则丢了。举个例子,诸葛孔明的《隆中对》,是中国历史上最精彩的谈话考试;他的《出师表》又是历史上最完美的开卷考试。试卷考试不可免,怎么办?好办,业余时间你们自己看看教材,背那么一背,我倒不心疼你们,反正你们脑子聪明,背书对你们是小事一桩,说来说去,我还是心疼那纸啊。
  之所以开这么一门科,是想让大家多了解文化,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学得深,才能看得真。比如中英鸦片战争,它更多的是一场文化战争,以后咱们作一个专题再细讲。再比如现在,我们一般的学生老是纳闷儿:西方吃饱了撑的?为什么天天给咱上 *** 的文化课?而且冒着被咱的左派小子骂得狗血喷头的遭遇还是坚持讲?其实是一些人不了解基督教文化。中国文化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各人自扫门前雪,邻居在家打老婆,咱假装没听见。基督教文化也是推己及人,却是反着来:己所欲,施于人。谁在家偷偷打孩子,我告你。不信的话,请看电影《刮痧》,中西文化冲突尽在其中矣。同理,山姆大叔觉得 *** 是个好东西,就一厢情愿不看咱脸色的使劲的往咱手里塞。双方谁也不理解谁,对方觉得自己是学雷锋做好事,咱觉得人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干涉内政也!如果听不明白,再举一个例子,当年的教案,好多也是文化误会闹出来的,基督教徒来中国传教,要办孤儿院,咱国人想,呸,鬼子没安好心。肯定是想吃我孩子的心肝,否则为什么红头发绿眼睛,特别是那鲜红的大嘴,一看就是生吃孩子的鬼。洋人一看没有孤儿愿来,就张榜公布,送个孩子赏几文钱,呸,中国的人贩子就应运而生了,把那有娘的孩子拐了来,送到教堂,就为了赚那几文钱。忽忽,文化无所不在,文化可能是所有冲突的根源!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讲中国传统文化,对比西方文化精神,希望每一个同学,看五千年历史,观八万里环球,独仗剑,走天涯,三只眼,看天下,天地之间,人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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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21: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讲  中国文化中国人  (一) 看不懂的中国人
  日本学者松本一男在其著作《中国人与日本人》里概括中国人的特性为:不可理解的国民。此话若说与西洋人,估计能引起他们的同感,因为凡是与中国人打过交道的洋人都多多少少的产生过这样的疑惑:中国人,他们到底在想什么?  老实说,想用简单的语言把中国人概括全面,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普通人不行,学者也不一定行。从明清前来中国的传教士,到中国学者,如严复、林语堂、鲁迅、柏杨、金紫千等,都著文著书不同侧面不同程度地剖析过中国人,先把书目列给大家:
  松本一男《中国人与日本人》
  明恩溥 《中国人的特性》
  利玛窦 《利马窦中国札记》
  林语堂 《吾国吾民》
  柏杨  《丑陋的中国人》
  金紫千《中华文化之魂-研究中国人》
  
  另外告诉同学们,柏杨一本《丑陋的中国人》,曾经惹恼诸多爱国小青年。所以,另请大家看一下日本的地球物理学家高桥敷所著的《丑陋的日本人》,有学者认为,中日同文同种,不管此观点对否,不妨把丑陋的日本人做咱一个参照系。

  列完参考书,话题打回。外人认为中国人不可理解,我认为那是他们头脑太简单。或者说,他们的文化太简单了。中国人所谓的不可理解,其实是中国文化的丰富复杂所决定的。李泽厚曰:人是文化的积淀!金紫千曰:人是文化的灵魂!我说,人是文化的载体!中国文化的复杂丰富,决定了中国人民的不简单!

  中国传统文化的格局是“三教九流”,指三种宗教和九种学术流派。关于“三教”,据记载此说起于三国时代。吴国的孙权和上书令阚泽谈话中所提到的三教指儒教、道教、佛教。  
  “九流”,指先秦的九个学术流派,见于《汉书·艺文志》。这九个学派是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三教九流成了贬义词,泛指江湖上各种职业。九流也被人分作上九流,中九流,下九流。再加上某些学术流派的失传,所以现在学人把中国传统文化的格局定位为三方五家。三方是儒、道、释,五家为儒教、宗法传统、道家、道教,佛。当然,还有用九流这个概念的,比如有些学者把中国传统文化综称为十家九流,这十家是,中国儒家,中国道家,中国佛家,中国墨家,中国法家,中国名家,中国兵家,中国阴阳家,中国纵横家,中国农家。总之啊,这么一列举,可看出,咱们家当还真不少。有这么丰厚的文化家底,咱们的国人当然不简单了,随便一个中国老太太,哪怕她大字不识一个,但是她身上的文化色彩也是五光十色,老外看得五迷三道的晃眼儿。举例证明,一个妇人嫁人嫁得不对了,老挨丈夫打,她谁也不埋怨,就怨自己命不好-我命苦啊。儿子没养活,夭折了,她会自我安慰曰:天意啊!天命是谁的思想?孔家老二的。孔二的天命论大家可能都知道,高深莫测谓之天,无可奈何谓之命。这时候,你能看出这女人信儒。可是一旦儿子长大,娶了媳妇忘了娘,或者游手好闲赌搏吸大烟什么的,老太太会拍着膝盖哭诉:报应啊,老天爷,我作了什么孽了,给我这么一个不孝子(或曰败家子),这时候,老太太她好象又信佛了。可是你看她桌子上供的牌位,分明又是“太上老君在此”!太上老君是谁?道家创始人老子是也,因为跟唐家李氏王朝同姓,所以难免开后门之嫌疑,被李家封了个“玄元皇帝”,道教徒称他为道德天尊(又称太上老君)。周宁也说,中国人同时信三教:尊孔祭祖,炼丹修真,烧香拜佛。问题是,中国人不只信这么三教,他跟吃火锅似的,逮什么都往里头煮,所以,他到底信仰什么,他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呢,害得老外不得不跟着中国的歌星唱: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相形之下,还是中国学人能看个 *** 不离十。比如林语堂,他认为儒道是中国人灵魂的两面。中国的士大夫一般是外儒内道,儒是入世的,积极的,道是出世的,消极的,奇怪的是,这么两种截然相反的东西,恰好完美无缺地和平共处于中国人身上,而且有时候还分段体现,比如当官时,他就是儒,贬官时,他就是道了,比如苏东坡。以至于现在的人给自己定左右铭,还是儒道各半,叫作:以出世的态度干入世的事业。也就是说,干事的目的是儒,干事时的态度则是道。或者说,成功了就是儒,失败了就又变做道,总之,象变戏法似的,怪不得人家洋人眼花,却原来是咱们心花,玩的手法也花。
  中国人不可理解,还有一个原因。有学人认为,中国哲学是一种早熟的哲学。梁漱溟在其《东方学术概论》指出,人类学术无非研究三个问题:
  第一, 人对物的问题。人类征服自然,产生自然科学。
  第二, 人对人的问题。人与人相处,产生社会科学。
  第三, 人对己的问题。人与自己的较量,产生宗教。
  梁认为中国学术早熟,不注重解决第一类学术问题,却直奔第二类第三类学术。比如儒,便是中国最早的人际关系社会学,尼采那疯子把中国的儒骂作中国把戏,骂作庸俗的世俗哲学,估计是有他自己的道理的。因为欧美从文艺复兴时代开始注重人本身,关注的是个人自由,至于人与人关系却被完全忽略,直到后工业化时代,美国才出现个卡耐基,教人《如何推销你自己》,咱看着就象幼儿园小朋友的入园手册。如果说儒是第二类学术,那么中国的道则是介于第二类与第三类的学术。既调节人际关系,又调节人本身,至于佛,则完全是第三类学术了。那么学术早熟对中国人有什么影响呢?第一,导致中国不重科技的传统,第二,导致国人提前看透人生。庄子认为人生如梦,可尼采那疯子说:人生既使是一场梦,也要做得有滋有味!相形之下,中国人视生如死,视死如归,生不如死,死即是生,颠颠倒倒,令人哭笑不得。单说庄子,妻子死了他不但不哭,反而鼓盆而歌。这且不说他,等他自己要死了,弟子欲厚葬他,他说,不可,别葬我,随便扔个地方吧。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壁,星晨为珠玑,万物为葬品,多好!弟子曰:怕乌鸢吃尸。庄子回曰:在上乌鸢吃,在下蝼蚁食,夺彼而与此,不太偏心了吗?壮哉庄子,只可惜中国远古时就出产这么聪明绝顶的人,绝不是什么幸事。

  早熟的学术,带出的是早熟的国人。一代比一代聪明,一代一代的把 早熟进行到底,儒家的中庸,被玩成了抹稀泥的首鼠两端的滑头哲学,道家的超世,被玩成了明哲保身的缩头乌龟哲学,老是老滑头,小是小滑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话到嘴边留半句,事到临头让三分;饱经世故少开口,看破人情但点头。知识分子如此,当官的更如此,否则鸦片战争期间,中国也不会出现“不战不和不降不逃不死”的两广总督叶名琛那样的老不死的不字主义的官僚来。至于老百姓,虽然识字不多,可是却不傻,也知道:吃饱点儿,穿破点儿,见了当官的走慢点儿,拐过弯去跑快点儿。中国人如此早熟,那晚熟的半生不熟的老外当然看不懂咱了,累死他们!
(二)农业经济与中国人
  中国的经济基础是深耕细作的小农经济,它对国民性格的养成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首先,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方式,导致国人先天没有合作意识,发展到现在,是中国人私德良好,公德没有,有人写文章概括为《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自家的小院里那是经营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可是一到公众场合,就不行了。在中国人家里,对待客人那是热情又大方,可是站站牌下等公共汽车,挤起座位来,同样是热情不客气。看梁漱溟先生的回忆,有一个细节特别有趣,先生八岁时八国联军进北京,美国大兵进他家搜查,最后临走时吵吵了一句:大门口太脏了,要天天打扫!看到这里,不由得哑然失笑,中国人只扫自己的门前雪,看来不假矣。总之,小农式的你挑水来我浇园的男耕女织的经营方式,直接导致国人先天缺少合作意识,没有利他主义,社会公德自然不怎么样了。延伸到现在,表现为,假冒伪劣盛行,整个社会普遍缺少诚信。商业中需要的游戏规则,在小农意识面前没有立足之地。前年我们的高考作文题是“呼唤诚信”,用意是良好的,但是中国孩子一个也不傻,一看就知道出题者的意图,明白自己应该选择什么,结果,呼唤出来的仍然是假诚信。
  其次,长期面朝皇土背朝天,两眼向下,土里刨食的耕作方式,又导致了国人的保守精神。小时候闲来无事的时候,我经常坐墙根儿观看家里的母鸡是如何寻找食物的,它在石榴树底下刨啊刨啊,下面什么都没了,还刨,直刨得我替它着急,一颗石子扔过去,惊得它逃窜不已,十分钟以后,你会发现胡汉山它又回来了,还刨那个地方。长大后,我老是考虑,中国人的农业耕作是不是与鸡的生存方式有着相通的方面?保守,则决定了国人先天缺少开发精神,缺少探险与浪漫。土里刨食,衣食之来源,命之所系,又决定了中国人对土地的浓厚感情,背井离乡不过是灾荒年间无可奈何的选择,安居乐业,叶落归根才是国人的理想生活和最终宿命。如今,如果不是农业早已成了没有剩余的产业,老百姓也不会浩浩荡荡的出门打工的,因为心里头,他们仍然恪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农理想。
  对比一下,你会发现。欧洲人善于探险,而中国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探险家。你会说,中国有个郑和,不错,可惜郑和所经之路,中国的小海盗们早就经常走动了,郑和只不过是规模大点。郑和一次出动200艘大船,随行人员2万5千名,而哥伦布的探险队伍,也就3只帆船,90名随员;麦哲伦的环球,无非5只船,265名船员。大家觉得,西方人更象是探险呢,还是郑和更象探险?在我看来,郑和的行为,不是探险而是示威,从古到今,我从来没听说那个国家的探险队伍能达到两万人马呢,第一次鸦片战争,英国开赴中国的远征军也就4000千人而已。
  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不妨观注一下中国八十年代兴起的探险热。1985年,四川乐山人尧茂书驾“龙的传人”号漂流筏,抢先在美国人之前漂流长江,不幸遇难。尧的探险,一开始就讲上了政治,成了事关民族尊严的大事,随后,类似的民族英雄层出不穷。听听河南队的队歌:漂流长江,坚定信念,我们是中华民族热血汉……听了这样的歌,你感受到的是饱满的爱国热情-大刀,向日本鬼子的头上砍去!
   也许,正因为我们骨子里缺少探险精神,所以才把探险当作上战场,甚至当作上刑场,象1986年、1987年的“首漂长江热”、“首漂黄河热”,漂流者是因为决不让美国人肯沃伦拿走中国江河的首漂权才铤而走险的,中国人自己被自己的爱国热情感动不已,慷慨不已,直闹得肯沃伦迷惑不解,说,你们中国人如果到美国漂流密西西比河,是不会遭到反对的。
  美国人哪里明白?中国人的探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探险,老实说,它就是一场中国人自己头脑里臆想出来的抗美战争(比如某大腕在春节联欢会上演小品,与在美国留学打工的儿子通电话,这电话打着打着,就打成抗美战争了,老子悲愤的说与儿子,等以后咱们中国怎么样了,让那老美来咱国家端碗洗盘子!中国观众把它当作爱国讲演了,掌声大起,美国观众看不明白了,说:如果开的工资高,我们愿意去你们国家端碗洗盘子去!老美还是不明白中国人。第一,中国人认为端盘子是丢人的活;第二,中国人认为在美国上学打工就是遭受美帝国主义剥削,第三,一般中国人不知道中国留美学生通常是在华人餐馆里打工,而克扣留学生工资的,也就是咱华人老板敢干。总之,我们的人民情绪,有时候很滑稽的。)!历史上,我们的探险不是出自人性利益的驱动;现在,它又不是出自队员个人的内心的爱好,从古至今,它就是政治运动,也许,这就先天注定了中国探险的悲剧性。如今,中国探险不再与政治,爱国等亲密接触了,但政治作秀,道德作秀与商业炒作奇妙的混合到了一块儿,令人反胃。勇士们说:没有探险精神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这话没错。但是遗憾的是,我们的探险精神从何而来?

  其三,农业是靠天吃饭,儒家提出“天人合一”,“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也不变”。道家则从相反的方向提出“枪打出头鸟”“出头的椽子先烂”“树大招风,人怕出名猪怕壮”等处世格言,导致国人重天命,轻人力,无创新,怕变动。中国的政治格局中,最难过的,下场最不好的,一般都是改革家,所以一般官员信奉的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至于某些历史人物对待自己的失败,也完全忽略人事,推之于天意。比如西楚霸王被汉军追杀得只剩28骑的时候,自度不得脱,谓其骑曰:“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遂霸有天下,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这里看出,即将失败的霸王,把自己的失败推之于天意,那么为了证明“非战之罪”,霸王拉开架式,要给大家来一次最后的表演:“今日固决死,愿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霸王最后“杀数十百人,复聚其骑,亡其两骑耳,乃谓其骑曰:何如?骑即伏曰:如大王言。这里我们看到,霸王一直提到天亡我也,绝对不是虚荣心所致,而是确确实实在听天由命了,因为紧接着在乌江渡口,有逃生机会的霸王演出了最悲壮的一幕,他笑对撑船以待的乌江亭长说:天之亡我,我何渡为!壮哉项王,只可惜,临死还信天命!至于近代志士如谭嗣同,维新失败了,也归于天意,临上刑场前,喊的是: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历史英才如此,小民百姓更是走路跌个跟头都认为是天意,所以,国人性格中最明显的特性便是重天命,轻人力,听天由命,逆来顺受,不信,请参考余华的小说《活着》。
  其四,中国农民稳重实在的一面,也是农业生产决定的。小农们都知道,人哄地皮,地哄肚皮,所以,精心侍候那几亩庄稼,会被邻人视作最大的美德。但是农业生产要求四时更替,对时间的精确性不作要求,所以,中国人不讲精确时间,不重效率。同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又导致国人炕头时间比较长,没有其它乐子可寻,便导致“农业副产品收入过多”,林语堂总结为“生殖力高”“好色”,其实,老先生只看见了表面现象,忽略了其后的经济背景。正因为农业生产不需要时间的精确,效率的高效,相对应的,中国政治体制里才会出现官僚主义作风。一句话,小农与官僚是一对双胞胎,有小农,就有官僚,有小农经济,就有专制统治。这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力生产方式与意识形态是互为作用的。所以某种程度上言,西哲的断言是对的: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小农的理想就是温饱问题,那么民主了,自由了什么的,就永远不是小农们最切实的目标,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国封建社会体制为什么在中国可以根深堤固。
  说到这里,我可以给大家下个断言:西方式的个人自由与民主政治,在未来的时间里,将继续与我们无缘。且不说中国文化的原因,单从当下中国的社会结构就能得出这个结论。这方面,我比较推崇何清涟的观点。按何女士的划分,中国现在的社会结构由三大类构成:精英层,中下层,边缘化集团。何清涟统计了一个数字,中国的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大约700万人,占从业人口的1%;中下层的上层,也就是知识精英层,约2930万,占从业人口的4%;中下层的的中底部,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大中学教师等,约8200万,占从业人口的11.8%;中下层的下层,包括工人,城乡两栖农民,约4.8亿,占从业人口的69%;最后是社会边缘化群体,包括农村困难户与城市下岗人员,约1亿,占从业人口的14%。从这一组数据里,我们可以发现, 中下层的下层与社会边缘化群体构成了83%的庞大的社会底层,老实说,这一社会底层的奋斗目标就是温饱与生存。这一点,我是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来分析的,总之,如果人的温饱尚未解决,安全感没有着落,那么,其它的高层次需求,自我实现了,民主自由了,就只有靠边站了。那么这就给当下我们知识分子中的自由主义流派一个启示:你们所呼吁的,也许离大众太远了,所以,你们听到的,将只是自己的回音。悲剧啊,同学们,如果有兴趣的话,可研究一下当下中国的知识分子,看他们在为哪个阶层呼吁,很有意思的。
   
  (三)宇宙观与中国人
  宇宙观方面,远古中国人信奉的是盖天说。所谓的“天员(圆)如张盖,地方如棋局”,就是盖天说的基本原理,其理论到春秋时已系统形成。汉朝时,又出现了浑天说和宣夜说。宣夜说认为天地没有一定的形质,日、月、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等都飘浮在气体中,不知什么原因,这一学说在东汉后基本失传,至于浑天说,战国时的慎到(约公元前四世纪)就曾经说过:“天体如弹丸,其势斜倚”(《慎子》)。这可能是现在能够见到的古代文献中最早的关于浑天思想的明确记载。慎到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天是球形的概念,这个天球沿着倾斜的极轴在不停旋转。这就是说,早在战国时代,我国已经有了初步的天球概念。到汉代,浑天家以为天形穹窿好像鸡蛋的壳,地居天内好像蛋黄,这是已经接近知道天地的情形了。这里之所以详细的讲解中国的宇宙观念,因为它对中国的天下观念,国际政治观念影响太大了。因为不管是盖天说,还是浑天说,中国人从上到下,一致认为,中国是这棋盘或鸡蛋的正中心,周边都是夷狄蛮,再远处,就可能是鬼国了。十三世纪时,西方流行地圆学说,几个世纪以后,西方传教士把地圆学说介绍给中国,中国人觉得很可笑,康熙时主持天文工作的钦天监监正杨光先居然“喷饭满案”,天文站的站长都这般水平,皇帝当然高明不到什么地方,鸦片战争开始了,道光皇帝才慌慌张张的问手下:英国地方在哪里?英国到新疆有无陆路可通?真是大傻问小傻,问得小傻干瞪眼儿,手下一群小傻谁能回答个一二三?高层如此,老百姓更遑论了,思维最远的地方仅及爪哇国,爪哇国再往南,当然是鬼国了。荷兰是鬼国,西班牙也是鬼国。由于荷兰是低地国家,甚至有政府官员认为人家都是水鬼!
      视周边为夷狄,视远边为鬼邦,单从心理上讲,倒也情有可原,问题是,它对近代中国国际政治的影响太大了。它最大的后果是:中国人没有国家观念!
  张岂之认为:中国人只知有朝廷,不知有国家!陈独秀认为:中华民族自古只有天下观念,没有国家观念。顾炎武更是认为,亡国与亡天下是不一样的: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戝,与有责焉而矣!

  总之,中国百姓没有国家观念,那么他们也就相应的没有了爱国情感,至于朝廷天下,那是肉食者们考虑的;而肉食者们也相应的认为,天下就是他的家,百姓只是他家的奴才,他的家,那是宁赠友邦,也不能给家奴的。16世纪,葡萄牙人占据了我们的澳门,不是他们不想吃掉整个中国,而是实在吃不动,16世纪,整个漫长的东方海岸线上,葡萄牙人最多的时候也不过2万人;西班牙占领菲律宾,走不到中国跟前就累得大喘气;荷兰再厉害,也就是占领一个小台湾,一个中国海盗头头郑成功,就能对付得了荷兰殖民者。如今,我们的教科书上称郑成功为民族英雄,却不知当初清政府为了剿灭台湾的郑家势力曾试图联系荷兰殖民者以共同歼灭郑家海上势力,然后把台湾作为奖品奖励给荷兰。周宁在其《中西最初的遭遇与冲突》中也说,当时的康熙认为:海贼乃疥癣之疾,台湾仅弹丸之地,得之无所加,不得无所损,欲弃。施琅上书言: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圉。由此,台湾才得以留了下来,不过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施琅已经具备模模糊糊的地缘政治观念了,可惜,没有进一步向海洋发展。
  上层统治者没有国家观念,后世出现宁赠友邦勿给家贼的慈禧,出现攘外必先安内的蒋中正同志,也就不足为奇了。上层与下层互不相爱,不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一点外国殖民者也看到了,1576年,西班牙殖民者桑迪博士在菲律宾写给国内的信上称:中国人是一群卑贱、无耻而且可恶的人,中国的国王与官吏虐待穷人,以闻所未闻的暴政对待他们的人民,而他们的人民也没有一个人会对他们的国王效忠。这是殖民者观察出的结果,后来发生的事实更引证了他们的结论。1603年,由于误会中国政府要派兵攻打菲律宾,西班人提前动手,屠杀华人侨民2万,过后他们又担心,明政府会兴兵问罪的,因为按照他们的常识,政府没有理由不保护他的人民,于是西班牙人修书福建抚臣道歉。一年以后,皇帝才降下招书来,让福建抚臣杀掉引起误会的中国风水先生,再移檄吕宋问罪,又过了一年,福建守臣的檄文才发出,先谴责西班牙人无故伤害中国商民,要求他们释放华人,退还财物,同时一再表明政府的态度:商贾是戝民,华侨多无赖,皇恩浩荡,大国仁义,决不会为一些戝民兴兵动革。。。如此的体贴安慰,西班牙人终于如释重负,原来政府真的不爱其人民。37年后,1639年,西班牙人再次屠杀侨民2万人。政府不爱人民,人民也不傻,也谈不上爱政府。麦天枢在其《昨天-中英鸦片战争纪实》里是这样说的:如果以为沿海和长江 的炮声与白旗,已经在国民中掀起了多么巨大的精神波澜和情绪风涛,那便是属于今人想当然的自作多情,事实上,英国殖民者也发现了这一点,1841年的鸦片战争中,英国 舰队突破虎门要塞, 沿江北上开向乌涌的时候,江两岸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平静地观看着自己的朝廷与外夷的战事,好似在观看两个不相看的别人争斗。同学们会说,三元里人民不是抗英了吗?是的,三元里人民抗英了,但是三元里的抗英在于,祖坟被英夷挖了,妻,女,母,被英夷强奸了,它的直接起因,乃是基于一个民族的伦理自觉与伦理本能。而且,这么一种本能的反抗,最后还是被清政府自己给瓦解了。
  如果说中国的执政者只爱自己的龙 墩的话,那么老百姓也不含糊,只爱自己家的门槛。陈独秀在其《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中说: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解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它可以抵抗外族压迫,恶人利用它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我们中国是贫弱受人压迫的国家,对内固然造了许多罪恶,“爱国”两字往往可以用作搜刮民财压迫个人的利器。陈独秀说了这么多,无非是一个意思:警惕恶政下的爱国主义。说白了,爱国本是一件简单的事,但那是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而言,对于奴隶,爱国就复杂化了。真正的爱国英雄袁崇焕被政府当作卖国贼凌迟处死,北京城的老百姓自发形成的爱国义举则是疯狂地一人一片肉把袁的肉块生吃了; 岳飞死了,真正的卖国贼端坐龙礅依旧当他的万民之父皇,卖国贼的经济人秦桧则在死后被百姓弄得长跪不起;秋瑾等爱国志士喋血菜市口,贫农刘老栓则用烈士的鲜血沾成人血馒头给他儿子治肺结核!阿Q更是踮着脚后根喊:杀头?好看!我对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的龚自珍,如果知道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领路的恰是他的亲生儿子龚孝拱的话,他老先生一定会害羞的。
  血于火的洗礼中,中国有了辛亥革命,有了五四运动,但是文化启蒙并没有完成,奴隶也没有变成公民,伟人尚且没有完全接收现代文化的洗礼,没有拥有现代国家观念,更遑论一般的民众?了解了这一点,对于抗日战争中中国汉奸之多(光伪军就280万),我们就不会感到吃惊了。
  提到汉奸,我们不妨作一下介绍。最开初的汉奸,意为一切为外国人做事的人。你给外国人当厨师,汉奸!你教外国人的孩子学中文,汉奸!你卖东西送货到外国人门前,汉奸!按当时的观念,现在的外交部长应算头号汉奸了,但是当初的汉奸只是道德歧视对象而非政治仇视对象,也就是说,并无人身安全之虑,可到义和团时代就不行了,洋人被称作长毛,汉奸被称作二毛,格杀勿论。当时义和团眼里,严复是他们要杀的第一个特大汉奸,《国闻报》都被义和团砸了,最后这汉奸还是在大刀王五的掩护下才逃出天津奔向上海的。文化启蒙大师成为义和团英雄眼里的头号汉奸,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讽刺,这种讽刺闹剧,在今天的中国大地,依然上演着。详情容我不说,否则我也成汉奸了!现在文化界最大的一桩汉奸公案是有关周作人的,日本人进北京,当时文化人士大都南下了,只有周作人选择留了下来,有人说,周之所以选择留下乃是想保护北大的图书馆。不管怎么说,时人不容他。当时南下中的郭沫若就以惋惜的口吻说,愿以几百个脑袋换周作人。这里,我更看不起的是郭,有种自杀,否则别犯酸,那种酸溜溜,让人想起了丑女人对付漂亮女人的绝招:漂亮倒是漂亮,可惜作风不好!人常说,中国文人不如妓,此中可看出点苗头。其实,周作人平时的人品,才华,哪样也不差。单举一个例子:北大图书馆馆长李大钊被张作霖绞死后,极大地刺激了周作人。他一边悲愤地写下《偶感》,捍卫李大钊的名誉,一边把李大钊的大儿子李葆华藏在八道湾,转送日本留学。周作人这样作,是冒着极大的生命风险的。但这样一个勇敢的人,在政府和同仁纷纷南逃(中国人忌讳这个逃字,八国联军进中国,慈禧和光绪把自己的逃跑叫西巡,小日本来了,中国政府与中国文人就“南下”了)之时,为什么不勇敢地选择南逃呢?中国鲁迅研究会理事倪墨炎也认为周作人不是胆小之人:“周作人当汉奸绝不是偶然的。别人捉进去了,严刑拷打,吃不消了,当汉奸了。他不是这样的,他思想上本来就消极了。”周作人研究专家,华东师范大学的教授陈子善是这样解释的:“他认为日本文化也好,中国文化也好,都是东方文化,他淡化了一个民族观念,淡化了一个国家观念,而强调了一个文化观念。”我觉得陈教授解释得比较合理,作为一个文化巨人,周作人缺少的是民族观念,国家观念。这一点我信,因为中国的另一位文化巨人,堪称五四启蒙运动之旗手的陈独秀在其1904年的一篇文章中说:十年前,我…那知道国家是什么东西…到了甲午年,才听见有人说,有个什么日本国,把我们中国打败了,到了庚子年,又有什么…八国联军,把中国打败了,此时我才晓得,世界上的人,原来是分作一国一国的…我生长二十多岁,才知道有个国家…
    这里,本人无意为周作人翻案,因为文化汉奸这帽子,是蒋中正同志给他扣上的,要翻,还得给蒋同志烧香,问人家同意不同意,没的自找麻烦。只是想说明,由于中国人先天缺少国家观念,其后果是严重的。何兆武说:近代一交战,天下一家的中国人立马儿变成了两个方向:一是崇洋媚外,二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何先生说得对,家奴也就只有这种选择了。如今,中国的义和团后代们更是把国家,民族,党,政府等概念混作一团,叫人哭笑不得,中国,什么时候才有政治意义上的真正的公民? 
  (四) 中央集权与中国人
  现在好多学者认为,中国之所以一开始就选择了集权的政治统治,在于中国这样的一个大农业国家,需要统一的人力,物力,财力来集中治水。我个人觉得,这种说法很玄。按我自己的意思,我觉得中国的帝王之所以选择集权,乃是由于中国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把权、势、术融合为帝王专制术,导致中国封建帝王先天就有了集权的意识与专制的基本功,农 *** 动推翻旧帝王,中国文化马上造就一个新帝王,新的还永远比旧的更专制,中国就这样让他们给专制完了。
  咱们说过了,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其实这话反过来也成立,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臣民,严格讲来,集权政治下,中国出现不了公民。按德国社会学家韦伯的说法,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概念有三种互相区别的含义,而其最根本的含义则是指政治意义上的公民概念,它是指一个城市国家中有特定政治权力的成员,韦伯认为,公民这个概念是西方文化的产物。这老东西,居然暗示东方文化蕴育不出现代意义上的公民。

  一句话,集权体制下,百姓也就只有做奴隶的份了。鲁迅概括中国奴隶有两种生存状态: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先生说: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看到这里,不由得佩服先生,真是一语点透机锋啊,可惜奴隶们听不懂!
    按我的分法,奴隶分三种,一曰愚奴,二曰顺奴,三曰猾奴。第一,中国文化充当集权政治的帮凶,在愚民方面起了决定性作用。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翻译过来就是:小民百姓可以随便使唤,但是不能让他们知道原因。老子也说: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绝圣弃智,民利百倍;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声,常使民无智无欲。总而言之一句话,对统治者来讲,牧民就是养群傻,越傻越好,老百姓也还真争气,叫傻就傻,集体犯傻,不傻也要装疯卖傻,难得糊涂。《还珠格格》里的一句歌词:你是风儿我是沙,我最喜欢唱了,把它改为:你是疯子我是傻子,越唱越乐,越乐越傻。

  执政者不傻,知道民愚才能顺服,不顺也要把你打顺,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老百姓乖乖的闭上嘴巴,玩“道路以目”的花招;武帝手下的张汤独创“腹诽”罪-我看你骨子里反我,于是这“道路以目”也不行了,沉默权都没有了,大家只好学祥林嫂,眼珠间或一轮,表示还算活物就行了。相声大师候宝林临死前对记者说:真的,我一辈子是个顺民,对社会没有什么要求,我只希望一不要打仗,二不要运动,安居乐业,安居乐业的意思也不敢要求小康,只要求温饱。依我看来,候大师的要求,特别是那个温饱也太微卑了,可我的朋友一看他的要求,马上说了一句:忽忽,他的要求也太高了。是否打仗,中国老百姓哪有发言权?不要运动。中国什么时候能不运动?我听了笑,说,所谓的群众运动,现在被人背地里叫作运动群众。再举一个例子,冯巩主演《没事偷着乐》,得了金鸡奖,娱记问他小子幸福不幸福,没想到老是演幸福生活给人制造乐子的冯巩回答的是:我妈说过,床上没病人,狱里没亲人,这就是幸福!不知道什么原因,听了两位相声大师对于幸福的定义,我心里老是辛酸得不得了。
  第三,小民也没有傻到骨子里,也知道当主子比当奴才好,心里也有不顺的,可表面上不顺又不行,就成了猾奴。西方学者概括中国的封建社会为:皇帝装模作样的统治,百姓装模作样的顺从!马基雅维利也有类似的话:为君者不必真信教,但不可不表面上假装笃信;百姓,为奴者不必真顺,但不可不表面上假装顺从。此话对极,其实真傻真顺的没有几个,连悟空那小猴子都知道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呢,相形之下,小日本那才叫傻呢,又是革命又是运动,皇室血统都没个变化,哪象我们?一会儿姓刘,一会儿姓朱,一会儿又姓赵的,热闹极了。始皇出巡,百姓皆撅臀俯地,可是在这撅臀俯地的民众当中,我们分明听到了项籍的心声-彼可取而代也!也听到了刘家刘四小(刘帮名刘季,古代按伯,仲,叔,季排兄弟大小,估计就是四小了)的嘀咕-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也许,正是由于大量的猾奴存在,统治者才有了根本性恐惧-王朝的安危与自己龙墩的稳当才是天下第一要务!
  
  总之,封建的专制体制导致中国民众的愚,顺,猾,这些东西,如果只在自己内部圈子里运作的话,我们看到的便是封建王朝的一轮一轮的循环,一但遭遇全新的敌人-西方殖民者,中国上层与下层,便一起措手不及,在上者,不知国为何物,在下者,更不知国为何物。至于夷族统治,历史上就不是没有经历过,不管谁坐龙墩,还不是照样当奴才?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反正烧的是皇帝那小儿的后花园,与百姓何干?反正百姓也不知道那里面到底都是什么玩艺儿,所以,我怀疑龚孝拱给英法军领路时,那小子也是理直气壮扬眉吐气的,要么以为自己是学雷锋做好事,要么自以为自己正在点奥运火种呢!

  有集权,就没有公民。如何判断公民?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里说:公民关注个人自由,臣民关注整体的和谐。此话在今天仍对我们有启发意义,我们呼唤公民,呼唤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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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21: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第三讲 中国文化中国男人  
  导语:几年前,中国某刊物上引发一场战争,战争的一方是男人,另一方是女人,女人说中国的男人没有绅士风度,男人就全力反驳,男人反驳时最幽默最具英式绅士风度的一句话是:是的,中国没有绅士,可是,中国的淑女在哪儿?言下之意,没有淑女,哪来绅士?

  看了之后,令人莞尔,是的,绅士需要淑女来成全。试想男人每天遭遇泼妇,他不无赖哪由着他啊!可是这逻辑反过来也成立,淑女同样需要绅士来成全,试想一个女人每天遭遇无赖,她不撒泼也不成啊。这样一来,我们就陷入那个先鸡还是先蛋的泥沼了,我把它简称为“鸡蛋”问题。
  鸡蛋问题不好对付,我们先绕过去。其实,中国男人不只是缺少绅士风度,翻翻古代典籍,历史中,哪怕是文学作品中,真正让人欣赏的男性似乎也没有几个,我最喜欢的男性,只有两个,可惜的是,这两个都是外国人,还都不在了。这两个人,一个是斯巴达克思,一个是拿破仑。我想象不出斯巴达克斯是如何在决斗场上与老虎决斗的,但我想,肯定是威风极了。你会说,你崇洋媚外,中国也有一个打虎英雄武二啊,是啊,我知道,可是别说武二身上还有诸多其它中国式的毛病,单说他那撒酒疯式的打虎我就不喜欢。至于拿破仑,我想不通一个中国人眼里都算三级残废的小个子男人,怎么会那样魅力无穷?女人喜欢他不说,连男人都崇拜他,怎么搞的?我是因好奇而喜欢。当然了,喜欢这两个人还有一个原因,乃是由于他们都不在了,离得又远,就没人与我争风吃醋了,省了诸多麻烦。

  开场白可能离题远了,咱们这就回去。我拿着放大镜分析中国男人,咱们的男生可能接受不了,不过,第一,这是理性分析,感情上不接受是另外一回事。第二,这是群体分析,不是针对个人,切勿对号入座。第三,更重的是,中国男人也是中国文化的产物,我们的目标,在文化分析。
  
  (一) 古典文学作品、戏曲里的男性形象
  1.男性女性化
  女性化之男性,中国舞台上多了去了。《梁祝》中的梁兄,《红楼梦》里的宝哥哥,弱不禁风,多愁善感,以至于根本不用找男演员,即使找女演员,象郞平郑海霞邓亚萍那样的也不能用。你说唱戏用女演员吧,有些人拍电视也用女的,全不照顾我们情绪。比如那个《新白娘子传奇》,女董郞一出面,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可人家白娘子倒没事,估计人家是仙女,功夫大,不象我们俗人,招架不住这个同性什么的。
  中国男性一但女性化,就坏了菜了。它导致中国男性的弱势化,单说文学模式,西方是英雄救美,中国就是美人救英雄了-公子落难后花园,小姐慧眼识英雄,至于小姐轻者把自己的小金库相赠,重者把自己的千金之躯相许的爽快咱就不夸了,只说一点,中国戏曲影视里最 揪人心的一个镜头是:小流氓调戏小姐了,公子冲上去了,结果没救了小姐,自己倒被人打伤了,结果还得小姐找人把他抬回家中养伤,你说憋气不憋气?我这人不是好人,老是设想,如果宝哥哥领着林妹妹逛大街,遇上了小流氓,你们说咋办?我猜,一拳下去,宝哥哥肯定晕菜,林妹妹只好拿起一把剪刀:你们别过来,过来我就自杀!问题是,如果林妹妹没带 剪刀咋办?所以,每次上街,估计黛玉还得给宝玉提个醒儿:哥哥,可别忘了带咱的剪刀!

  不是我损男人,咱们损男人的传统影视剧也够多了,比如穆桂英挂帅,佘太君挂帅,十二寡妇征西什么的,都在告诉我们一个主题思想:数英雄人物,还看女人!为了证明女人是男人的救世主,男身的观音进军中国不久,就被阉了,男身观音渐变为女身观音,这事闹的!

  男性女性化还会导致一个后果,那就是男性在爱情市场上的被动与落后,男人被动倒不要紧,关键是让人感觉与他们唱对手戏的女人都有“女流氓”的嫌疑。比如七仙女,把人家董永截到路口不让过,要想从此过,得把我娶走,端的流氓到家了。董哥哥不敢,大路不走我走小路,问题是女流氓一下子又飞到了小路口,可怜的“董狼”,没有办法了才可怜兮兮的问那流氓:大姐,你为何耽误我穷人的功夫?你听听,就差叫DY了。问题是叫DY也不行,这边流氓发话了:大路朝天,各走各边,难道你走着,我站也站不得么?大家听听,典型的流氓啊。“董狼”使出浑身解数,抗战也没有成功,女流氓最后得了意,把“董狼”弄到手了。还千古爱情呢,骗谁?不过,从心理深层来分析,中国男性文人都或多或少的具有“女流氓”情结,所以中国经典神话里,大都是女流氓主动上门,以身相许的。不信,看《聊斋》去,里面到处都是“灰男人”情结-做梦就梦女流氓!
  分析其文化原因。第一,从经济基础看,中国是小农经济,农业较之于畜牧业和渔猎业,缺少明显的性特征,种地不需要攻击,不需要冒险,需要的是女性的精细与忍耐,农业民族的文化性格便趋向于女性化。第二,从政治体制上讲,长达几年前的封建专制体制也可能造成中国国民性格的女性化,具体来讲,三纲五常这些玩艺儿就是要斩人之阳刚之气,直接后果就是皇帝君父化,大臣臣妾化,后宫里的男人干脆阉掉,中国男人就这么被统治者玩弄于股掌之上。第三,从意识形态上讲,与小农经济上层建筑相对应的文化便是儒道佛三家。佛无性,道阴柔,儒家虽讲“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看表面,似乎是刚柔相济,只可惜,后来的发展,忠孝义三把剑齐下,导致中国儒家文化犹如被阉割的文化,中国男人的膝盖从此直不起来,长跪数千年。有人打比方说,宋以后的中国文化情调是香甜而柔软的,此话诚是。中间虽有北方少数民族骑马南下,却仍不能挽“柔软于既倒”,相反,倒是成吉思汗的那些骠悍的子孙们,由纠纠骑士变成只会喝茶遛鸟的八旗子弟,屁股上也只穿丝绸套裤了,同学们,钢铁就是这样没炼成的。
  至于如今,中国男人更是被人称作床头跪,三从四德也成好男人标准了。三从-太太说话要听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指挥要盲从。四德-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画妆要等得,太太上街要跟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忽忽,这话题就打住吧,否则男人就要求建立“男联”了。
  2.男性傻气化
  男性女性化,已经够呛了,可是文学戏曲里的中国男人还都是傻里傻气的,偶而一个不傻的,好象还是个流氓,我说的是西门庆。不过,即使西门庆,初次遭遇潘金莲同志,头挨了砸,抬头骂娘,却看见一美女的那一瞬间,估计也要傻眼一回的。中国远古最傻的男性代表,是庄子文章里的尾声高,也叫尾生。你听这名字,就够傻的,尾巴生的,谁不知道啊。这傻哥们儿在柱子底下等女朋友,女友不至,洪水至,抱柱而亡,你说中国当今社会最缺诚信吧,可远古出了这么个诚信之最,却是个傻哥们儿。不过,还有比他更傻的,梁兄是也。你说英台小姐十八里相送,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同一个主题思想:哥们儿,我是女孩子啊!谁知道这傻哥们儿启而不发,愣不明白,真是能把观众给急死,狠不得冲上去把他替下来,好接住人家小姐的话碴。问题是你冲上去也白搭,中国女~的就是这等傻冒,你倒是聪明,可惜正因为聪明,才没人爱。所以,我把这种模式总结为:女为悦己者容,男为爱己者傻。最近上演的那个《神医喜来乐》,师傅傻,徒弟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初见老太后,就报出了一串:小人姓张,名德福,师傅说我十八了,师娘说我十九了,我也不知道我十八了还是十九了。。。不过,也不算太傻,报到最后,也知道加一句:还未曾娶妻!这一手,中国文学里的男性公民大都会用,比如张生给红娘报家门: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本贯西洛人也,年方二十三岁,正月十七日子时诞生,并不曾娶妻。呵呵,真是醉翁之意不在报,在乎不曾娶妻也。 上大学时,我们女生背后开玩笑,介绍自己的时候也不忘最后补一个“未婚待嫁”,然后笑倒,这都是跟咱传统文学学的。
  不过有一点我不明白,那就是中国男人傻气化的文化原因是什么?这一点想得我头疼,至如今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不过,最近的民意调查中,最理想的老公这一项,同志们大都选老猪同志,说明女公民喜欢憨大哥的传统仍在发扬光大,同学们有兴趣,不妨钻研一下,说不定闹个科研空白项目呢。

  3.男性无性化
  同学们也许会说,冤枉啊,梁山一百零八好汉,那个不威风啊。是啊,够威风的,可惜恁多好汉,却象个太监集团,集体约好了似的,不近女色,偶而出一个犯规的,不但大家看不起他,可能还要受惩罚。比如矮脚虎王英,下山抢女人,宋江对他的惩罚也很具梁山特色:把山上最漂亮的女人-扈三娘嫁给他!
  我看《水浒》时老纳闷儿:那么漂亮的扈三娘为什么愣是没人爱,现在才明白,它是个文化问题。因为老大宋江哥哥说了: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所谓溜骨髓,即是好色。好色固然不能提倡,但总不能为了不溜骨髓,连正常的人欲也给哈灭掉吧。少女怀春,男儿钟情,本是天经地义,古代的女孩子一见中意的男人,总是自报“奴家年方二八”,二八十六啊,同志们,傻瓜都知道中国古代流行早恋,可是梁山好汉们似乎集体发育不良似的,连晚婚晚育都没有,干脆就是终身不娶,将计划生育进行到底了。
  洪秀全时代,重新发扬梁山的革命精神,男兵住男兵营,女兵住女兵营,同志们不能谈恋爱。我之所以不喜欢洪老大,在于他比上人家宋老大就差远了,宋江虽然开始有个阎婆惜,也曾“夜夜一处歇卧”的,可后来就“渐渐来得慢了”,原因就在于“宋江是个好汉,只爱使枪弄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一句话,宋江差不多做到了官兵平等,兄弟们要光棍都光棍,谁犯了错,就罚他娶老婆,这样的老大,还算不错。秀全同志在这方面就差远了,不准大家谈恋爱,自己却以身作贼,后宫弄了一堆女人,一二三四五,后宫数老虎,数来又数去,咋也数不清,太不象话。再后来,伟大领袖教导我们,革命的首要任务,就是分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关键问题是,我们老分不清,现在学历史多了,我们终于发现,原来革命最大的敌人就是爱情,不信,请看咱们的革命戏,《智取威虎山》,《红色娘子军》,里面的男女主人公都是无性人,在革命舞台上连个“秋天的菠菜“都没送过,可是《水浒》里,”菠菜“就比较多了,李师师那丫,曾经给燕青送过,潘金莲那婆娘,就给武二送过!革命同志们虽然没有收下,但是必竟还有“青菜”,不象文化革命时代,江山一片秃,红色照万家,不说“菠菜”,连丁点绿意都找不着。说英雄们是无性人,个人感觉很难为情,不过,后来终于出现一位真英雄,给所有的英雄平了反,这位英雄就是我们现在的人民干部张二江同志,宋江身边108好汉,张二江同志跨下108女将,当然了,这里面还包括张二江同志的妻。这种风彩,不由得让我想诵诗: 数风流人物,还看干部!
  不扯了,下面我们分析一下英雄们不近女色的文化原因。第一,我估摸着是后世道家的影响。道家认为,近女色不但影响寿命,且影响武功长进。第二,传统观念认为,女人是祸水。如果这女人再很不幸运的长得漂亮了一些,那就坏了菜,在以德治国的道德家眼里,就是妖精了,比如苏妲己,杨贵妃, 褒姒姑娘等等。所以,男人欲成大器,必离祸水远点儿。象西楚霸王那样,最后关头了,嘴里还念叨着“虞姬虞姬咱咋办”,中国的江湖好汉们是很不屑于做的。第三,儒家轻视女人,孔家老二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所以,中国男人就离女人与小人远远的。中国男人大庭广众之下不会对妻表示爱意,中国男人抱孙不抱子。对于儿子,只有两字:庭训。直到如今,中国的男孩子回家,一看爹在客厅坐着,那跟孔鲤见其爹一样-“趋而过庭”,想小跑着溜过去,可是没那么容易,当爹的早就在庭前埋伏多时了:站住,干什么去了?就不说学习?看看当爹容易吗?得时时刻刻记着给儿子搞三讲。第四,中国江湖,义字当先,重色轻友,为人所不耻。慢慢的,这种文化要求,就被江湖好汉们内化为一种心理自觉。这方面,刘备的“妇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衣服破了尚能补,手足断了不能续”理论堪称经典。我老是想,怪不得刘备有个扶不起的阿斗儿呢,问题的关键是阿斗娘在阿斗爹眼里就是件破衣服,破衣服若能生个神童,就出鬼了。再举一个例子,苏东坡在黄州任副团练使的时候,团练使蒋运看中了苏的侍妾春娘,提出以白马相赠,希望苏居士以春娘回赠。苏东坡虽然不舍,但还是说:美女换名驹,史不乏例。就这么同意了,春娘听说后,深感人不如畜,自杀身亡。苏东坡甚是惋惜,问题的关键是,照江湖规矩,苏东坡当时无法说出“俺不换”这三个字来,而且,苏先生也不知道后世的温莎公爵可以为了美人丢江山,即使知道,苏先生也把他当作千金买一笑的混蛋周幽王而加以耻笑的,咳,真是没意思!
  最后总结一下,正是因为中国文学戏曲里的男性主人公大都有点畸形,这才导致老滑头金庸沾尽了便宜,在他的书里,男主人公个个既英雄又风流,既多才又多情,迷得大家都五迷三道的,楚留香,令狐冲,呵呵,光听这名字就招人喜欢。
 
(二) 历史层面上的男性本质特征和社会层面上男性的生存状态
  1、 男性的自私
  根据学人的研究,远古的第一种婚姻类型是原始群婚,没有上下辈之分,也没有兄弟姐妹之别,大家是自由乱爱,但是不知怎么回事,事情慢慢在起变化。对不起,后面这一句是伟大领袖毛主席观察阶级斗争新动向时所说的话,被我拿来用了。这个变化就是,聪明的女性学会了自爱,也就是守贞。这让男性很恼火,正如恩格斯在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所说:男子从来不会想到甚至直到今天也不会放弃事实上的群婚的便利。男人恼火的结果,便是两性的斗争,斗争结果。表面上看男人输了,女性赢了。其实质却恰恰相反,也就是说,男人有意无意的维护和耸恿了女性的胜利,实质上却成就了男性的集体阴谋,因为,男人不但赞同女人守贞,而且强迫女人守贞,女人的守贞,不再是权利,而是义务。这里就出现了矛盾,男性天性有群婚倾向,为什么又赞同贞呢,原因在于,男性不但不群婚倾向,更有雄性的嫉妒,所谓雄性的嫉妒,恩格斯在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里多次提到,咱就不再多说了,只说这两股天性的合力,导致男性看似矛盾其实一点也不矛盾的心理思维:希望自己的女人守贞,同时又希望其他的女人都是娼妓。《战国策》里有个故事,一个楚国人,有两老婆,外人去勾搭,年纪大的严词拒绝,年纪小的欣然应允,没多久,楚国人死,有人问这个勾搭者:你喜欢的两个女人都可以嫁人了,你准备娶谁呢?同学们肯定说:两个都娶过来。非矣,你们也太不了解传统中国男人了,这男人的回答是:我只娶大的。当她们都是别人的老婆时,我巴不得她们都答应我,可现在是我选老婆了,我当然要选一个能为我而拒绝别人的人了。忽忽,发现了吧,男人自私的本性。如果说自私是全球男人的共性的话,我想说明的是,中国男人在这方面很卓越,可谓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单看一夫多妻制让男人维持了多长时间就明白了。
  周礼明确规定,天子可以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乖乖,人间天子也太胆大,玉皇大帝好象也只有一个王母娘娘的)。天子以身作贼,带头多吃多占,手下的官员们也不含糊,争先恐后,展开了劳动竞赛。诸候一夫人九嫔,大夫一妻二妾,士则一妻一妾(这个一妻一妾,咋听咋感觉象是办公室主任之一正一副),至于庶人,能讨一个老婆就不错了。这种差额分配虽然在后世有所变化,但是基本原则类似现在的公房分配,从上到下,五室一厅,四室一厅,三室一厅,二室一厅,一室一厅,厅室合一,严重者连厅室合一都没有。这方面有两个人物比较有创意,值得单独表扬,一个是晋武帝,后宫万女,看得老小儿头晕眼花,就坐着羊拉的车子,四处游逛,游到哪儿算那儿,这种漫游,引得多少男人流口水啊,真应了伟大领袖的教导:江山多娇,引无数男人竞折腰!不折腰行吗?你看看,满山遍野的美女!

  我要表扬的第二位,是汉元帝,更有创意了,让宫中画师画美人肖象,他老兄就可以“顺图摸瓜”了,没想到画师没有职业道德,把人家王昭君给“丑画”了,气得皇老兄大开杀戒,导致京中画师一时净绝。如果这些画师稍微有点职业道德的话,咱们中国不定也出一位毛.芬奇的名画家,那王昭君也可能如那蒙娜丽莎一样,永远对着我们咪咪笑,笑得我们五迷三道了。
  后来的西洋人怎么也闹不明白,中国人的家庭里,主妇们何以能出现有正有副这么一种怪事。对于这一点,中国传统文化的维护者辜鸿铭是这样回答的:在中国,丈夫纳妾是出于对妻子的爱,对妻子的保护,当然,这与我们中国男人自身的素养和修炼也有直接关系…真正的中国男人那种老练圆熟,那种完美得体的风度,使得其御女有方,游刃有余,我不知道在一千个欧美男人中,是否有一个人能够在同一房间里保持一个以上的妇人同住而不把房子变成斗鸡场或地狱的。辜哥们儿的回话,让西方男人捧腹大笑,可是西洋女人不愿意了,问:从普遍的人性来讲,为什么一个男人可以有许多女人,而一个女人不可以有许多男人呢?这弱智问题绝对难不倒咱的留洋学者,辜兄的回答是:男人好比是茶壶,女人恰如是茶杯,夫人见过一把茶壶配四只茶杯,可曾见过一只茶杯配四把茶壶的?西洋女人在哄笑声中败了下去。后来的又一次宴会上,另一位太太向辜兄发起了同样的攻击,辜兄说,一夫多妻是中国的主旋律,一妻多夫于情不合,论理有亏,对事有悖,于法不容,说完后话头一转,以亲切的语气问洋妇人:敢问夫人代步是用洋车还是用汽车?夫人曰:汽车。辜兄不慌不忙的问:汽车有四个轮胎,府上备有几副打气筒?第二轮攻坚战,我们中国男人又胜了。老辜在这方面,可谓是抗击“八国联军”的狙击手,如果选中国传统男性形象代言人的话,我选老辜,他老兄好自私哎!
  
      2、 男性之懦弱
  自私就自私吧,老祖宗有交待,人不自私,天诛地灭,为了天地之环保,自私也是应该的,可是大家绝对想不到,男性文化还有其懦弱的一面。中国古代史上,最令人头疼的边患,当首推匈奴。那万里长城再伟大,也掩饰不住农耕文明对游牧文明的恐惧内核。汉初,匈奴困高祖于平城,七日才解,大风气兮云飞扬的无赖刘四小吓着了,刘敬献“婚姻,赂遗”之计,从此中国的执政者,都无限的热爱起了和平,当然,和平的祭台上所供奉的牺牲,便是中国女人。
  刘无赖一带头,后世小子便高喊继承先烈的遗志,将和平进行到底。下面给大家列举几位著名的牺牲。公元前105年,皇室以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嫁于乌孙王昆弥。公主到了乌孙,自建宫室,住了几时,外语过不了四六级,便将伤痛发于诗中: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常思汉王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真是痛苦出诗人哪!更糟糕的是,昆弥年高,欲使公主再嫁其孙。公主不肯,上书汉王,汉王的回话是:第一,要顾全大局。第二,咱汉国向来不干涉别国内政!无奈,公主只好从命,评聘分开,降级使用,由原先的奶奶辈,一下子变成了孙媳妇儿,好似教授被聘作讲师。
  几十年之后,元帝时,匈奴王呼韩邪单于来求美人,元帝很豪爽,一下子答应批发给对方五个,领班就是愤而请行的宫内画界之打假英雄王昭君。小姑娘被后世无聊男人描作了爱国英雄,却不知小英雄一出国门就后悔了,作诗曰:秋木凄凄,其叶萎黄。有鸟处山,集于苞桑。养育毛羽,形容生光。既得生云,上游曲房。离宫绝旷,身体摧残,志念抑沉,不得颉颃。虽得委食,心有回徨,我独伊何,来往变长。翩翩之燕,远集西羌。高山峨峨,河水泱泱,父兮母兮,道里悠长,呜呼哀哉,心忧侧伤。看看,汉家又成全一位女诗人。现在,咱们的驻外大使大都是男的了,而且也用不着给驻地国家当什么倒插门女婿,所以也不用呜呼哀哉的。昭君还算女人里比较聪明的,除了写诗表白自己的心声外,还给皇上写了封千古情书:臣妾幸得备身禁脔,谓身依日月,死有余芳,而失意丹青,远窜异域,诚得捐躯报主,何敢自怜。独惜国家黜陟,移于戝工,南望汉阙,徒增怆结耳!有父有弟,惟陛下少怜之。这情书端的厉害,我现在试着给大家翻译一下:小女人有幸成为皇上众多的女人后备队里的一员,自认为傍上了太阳和月亮,死后也将流芳千古了。没想到没给画师送礼,导致我流窜边疆,如果能捐躯报主,也不枉人世上走一遭,更不敢自我可怜。只有一点不好,咱们这么大一个汉国,上上下下,却让几个戝画工控制了,望南方汉宫,更增加了我的悲伤。忽忽,这丫是个情书高手,原文记载:元帝得书,大为动情,穷究其事,画工毛延寿樊青等同日弃市,京师画工一时为之断绝。问题是,这么好的情书,也换不来昭君同志的回归,因为和平使者昭君一回来,匈奴小光棍就跟咱打仗来了。呼韩邪特别喜欢咱的和平使者,上了婚床,就忘了战场了,最后两人还生了一个儿子。再后来,老单于死了,肥水不流外人田,昭君再嫁老单于之子小单于。昭君有点不情愿,上书求归,可是老相好元帝已经不在了,代替他的是成帝,当然不允了。可是即使老相好在,也无可奈何。因为咱们的男人需要和平,又懦弱,当然需要用女人换和平了。好歹,昭君比细君强那么一点,嫁的是儿子辈,职称降一级,由正教授变做了副教授,副教授期间,又生了两个女儿。

  总之,汉家天子干过这等和平交易的人不在少数,比如高祖,惠帝,文帝,景帝,元帝,武帝等等,都干过。

  其实,这些作为也不算什么,政治婚姻么,问题是地球的那一边,有些男人跟咱的做派完全相反。众所周知,著名的特洛伊之战,完全是希腊的男人们为了抢回自己国家被骗走的小女人海伦才开的火,而且这火一开就是十年。据说,战争结束,元老院在讨论中认为为了这样一个小女人打十年之战不值得,没想到就在此时海伦突然出现在元老们面前,讨论者全场惊艳,立即改口说:再打十年也值得。由此看出,西方文化里,海伦就是一切,就是战争的全部理由,这理由是唯一的,也是充分的,因为海伦的背后是爱情。相形之下,细君公主昭君姑娘的背后,是苛安,是交易,是讲政治,是男性集体的懦弱!

  还有,普希金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上了决斗场,并且由此走上了不归路,就连招风耳的邱列宁,为了安娜.卡列尼娜,也差点选择决斗,尽管女人已经不爱他了。因为男人的名誉在于同性之间的较量,而不在于在女人面前的威风,很可惜的是,我们看到的历史是:作为统治者,男性们内战内行,外战外行;作为丈夫,男性们打同性不行,打妻妾则是全能。打一个比方大家就知道了,同学们都是来自乡下,那么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一旦一个女人背后有了风言风语,不幸的又让其男人听见了,那么这男人下一步的行动将是什么?不用说,男人雄纠纠气昂昂跨过家门槛,人刚进,手已伸,不由分说,先把女人打一通!
  3、 男性之无奈
  我们不说男人的坏话了,再说下去,好象我怎么似的。下面我们就讲一下传统中国男人的无奈,说真的,他们也不容易。传统中国男人一但有妻有母,吓,那他就是风箱里的老鼠了,两头受气,只有中国,才会给男人们准备这么一道智力题:如果妻和娘同时掉河里,而你只能救一个的话,那么,你救谁?或者说,你先救谁?你会说,娘和妻不会同时掉河里的,即使掉河里,也能同时救两个,呵,这就是中国男人的生存状态!正应了那句歌词:无奈,无奈,无奈的思绪!
  从心理学方面分析,男人天性都有恋母的俄狄浦斯情结,俗语说:母亲是儿子的第一位情人。而中国母亲没有自己的独立的天地,相夫教子才是她的全部政治活动,所以,这方面,中国婆婆的嫉妒心表现得最充分,这导致中国的夫妻不能在婆婆面前过份表现,比如焦仲卿和刘兰芝,我怀疑是两人太恩爱了,才导致婆婆咋看她咋觉得不顺眼,而中国传统礼制又规定:子甚宜其妻,母不悦,去之。翻译过来就是,男人特别喜欢自己的妻子,两个人很般配,但是婆婆不喜欢儿媳妇,那么休掉她!同样的原理,也正是黛玉喜欢宝玉的小心眼儿被贾母和王夫人看在眼里,认为她心重,才故意要拆散他们的。还有陆游和唐琬的悲剧,也是陆游的娘一手导演的。我私下里认为,如果那位婆婆是寡娘熬孩子,那么更坏菜,比如咱们的慈禧婆婆,对自己的亲生儿子同治帝,奉行的是:你喜欢谁我偏让你喜欢不成。正是由于这样,同治才经常在太监的带领下逛八大胡同,后来咱们的北大教授陈独秀同志也喜欢去这个地方逛,估计那地方的风景比较美丽。同治早逝,慈禧把自己的外甥抱了过来,这就是咱们的光绪帝。历史在重演,光绪和珍妃过于粘乎,让老婆婆看得火冒三丈,有时候我都想,中国男人要是身边都配个心理学大师就好了,也好玩点欲推擒故纵,阴喜阳不喜的游戏,那样就会躲过婆婆的“远程捣弹”的,比如光绪,见了皇后隆裕就应该离老远就喊:宝贝,三分钟不见,如隔了三秋,可想死我了。而珍妃见了光绪,也应该演双簧,用小手绢挥光绪:讨厌,讨厌,敢紧办公去,我正烦着呢,别来惹我!如果这样做了,慈禧老太后肯定笑得合不住一张老嘴,不过,分寸得把握好,尽管隆裕皇后是她老人家的亲侄女,那也不能表现得喜欢老婆胜过自己的娘亲,因为有前车之鉴,唐婉也是陆游他娘的外甥女的,不照样拆了他们?所以,要小心啊!
  不过,天底下也有好婆婆,比如人家孟子他娘。孟子有一回回家,发现老婆在屋里光着身子,马上跑去报告自己的娘,要休妻。这婆婆说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你跑到人家闺房窗户偷看风景,是你非礼,怎么能是你媳妇的不是呢?说得这哥们儿哑口无言。不过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孟子是个乖孩子,如果他老娘一听就火冒三丈,说:这小淫蹄子,休!那么孟子肯定屁颠屁颠地当即跑老婆那里,手一摊,肩一耸,说:俺娘说了,让你走人,回你娘家去吧!

  夫妻恩爱不能表现于家庭,更不能表现于社会上,认为那是很丢人的一件事。《国语.鲁语》载,春秋时鲁国大夫公父文伯去世时,婆婆特别告诫他的妻妾们,回头祭典的时候,你们几个委屈一下,不要容毁骨销,不要吞声饮泣,不要摧胸顿足,不要愁苦忧伤,安安静静守在灵前就好了,我可不愿意人家说我的儿子是个疼老婆的男人!再举一例,西汉宣帝时的京兆尹张敞就被人告过,这老兄的官职相当于现在的首都市长,有人在皇帝面前打小报告,说张市长的妻很漂亮,张市长很爱她不说,还经常在家里给她画眉毛,皇帝一听,大怒:太不象话,身为首都市长,不宏扬革命主旋律,在家带头搞不正之风,给我拿来!张敞还算聪明,对皇上说: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呵呵,皇帝也是有老婆的人,想想,张市长说得也对,说不定还有在家给老婆画唇红呢,遂放了张敞。张敞幸运,如果他碰上的是李逵那样的皇帝老儿,肯定撤职查办!
  下面我们分析一下男人无奈的文化原因。其实,中国男人过得很累,对皇上,得忠,对双亲,得孝,对朋友,得义,总之,忠孝义就象三座大山压在男性头上,或者说,象三根链子拴在男人脖子上。苏东坡为朋友,不得不以妾相赠,这是义;男子汉大丈夫,以忠事君,精忠报国,这是忠;至于孝,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当时,比现在的马列主义还经典,《礼记》里,曾子是这样谈孝的: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溥之而横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同学们,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典故就是这么来的,真理就是这样诞生的,真理面前,人人低头,无原则的忠,无底的孝,无边的义,导致中国男人的脑袋,永远的低了下去,就这样一低几千年,可怜见的!

  好了,课就讲完了,请大家默哀三分钟!联合国最好能给咱降半旗,以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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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21: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第四讲 中国女性文化  
  (一)对女人普遍看法不好
  对女人看法不好,似乎是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中国的孔家老二在这方面带了一个头,率先表了态: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不逊,远之则怨。总之,男人自己觉得还挺委屈,对待女人,似乎咋也不是。莎士比亚还算有点绅士风度,说:女人,你的名字叫弱者。莎士比亚可能是同情女人,可是这话总给女人一个心理暗示,让她们错以为,自己天生就是弱者,不太妙。托尔斯泰是个老滑头,说得更幽默一点儿,当然也有点北京式的损味,他说,如果让他发表对女人的真实看法,除非他一只脚已经踏入坟墓,说完后又立即跳进棺材,把盖子盖上。这老家伙,现实生活中是否惧内咱不得而知,但损女人的手腕比较高,有点象国家收容站的同志对待三无或非三无人员,打死你,你表皮则无伤。至于尼采,神经有点问题,对待女人,便有点浑不拎,直通通地说:你去女人哪里吗?别忘了带你的鞭子!分析尼采这老兄话语背后的意思,估计是这么两种:其一,尼采取高高在上之姿态,犹如孔家老二一样,看不起女人;其二,尼采是个小可怜儿,在女人面前,是个容易受伤的男人,就由爱生恨,变成怨男一个了,其心理,跟中国传统女人骂自己的爱人为“冤家”,乡下村妇骂自己老头为“你这个挨千万的”一个意思。其实,学者们说了这么多,都不如咱中国百姓的民间俗语说得妙:女人是猫科动物。猫科动物是什么特性,大家都知道,只有两种发展前途:一种是猫咪,顺从听话,但有爪子,也会抓人!一种是老虎,女老虎,就不是抓人那么简单了,而是直接吃人了。前几年流行的那首歌曲,老和尚和小和尚下山,歌词我忘了,但那也是直接把女人比作老虎的。
  还有人曾经这样天真的假设过:如果全球的执政者都改为女人的话,那么世界大战可能不会发生。没想到当即有人反对:如果全球的执政者都改作女人的话,那么天天会发生世界大战,地球可能早玩儿完了。如果说对女人看法普遍不好乃是历史与现实生活验证了女人天性多事的话,那么中国哲学的早熟导致我们恰是反着来,事先就知道女人是麻烦,所以,老早就开始压抑女性,把女性的危险与麻烦降至最低!

  (二)女性的黄金时代
  
  历史上女性的黄金时代,大概只能推到母系社会了。之所以说是黄金时代,并不是说女性压迫男性,就象后来的男性压迫女性一样,而是基于男性女性基本平等而言。黑格尔分析男女两性关系体现在三个层次:一是法学领域,即婚姻;二是自然领域,即性;三是美学领域,即情感。那么,如果人之初无所谓婚姻与情感,我们只把焦点定位在自然领域,那么我们会发现,男女关系基本上是平等自由的。《列子.汤问》中说: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汉书》记载了“桑间濮上”之现象: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汉书》还谈到了燕地民俗:燕地,宾客相过,以妇待宿;嫁取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史记》所记载的现象,更有点类似现代美国一度流行的嬉皮士作风: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搏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坠珥,后有遗簪,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罗襦襟解,微闻香泽。当然,《汉书》与《史记》描述这个,大都是基于猎奇或者讥刺之姿态,但是从这些母系社会遗留下来的古风里,我们不难从其侧面发现,那时的男女毕竟是自由平等的。尽管基于人类现有的羞耻心与道德要求,这种自由平等不是多么文明,但是随后发生的文明则是以牺牲女性自由与价值为前提的,所以,我们不得不说,这种文明,让女人付出的代价太大。
  母权制被推翻了,女性的黄金时代就过去了。为此,恩格斯同情地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社会一但变成男人的社会,那么男女关系的三个层次-婚姻,性,情感,便同时成为男人主宰的领地,女人身处其中,其真实身份便沦落为奴隶,工具和乞者了。

  直到如今,我们读起古籍中的男女自由恋爱场面,还感觉唇词留香。比如《诗经》里的一些句子:有女怀春,吉士诱之。再比如:静女其殊,俟我于城隅。每一个爱情场面,都是优美奔放,健康自然,我猜张谋子拍红高梁的那个“野合”场面,就是跟《诗经》学的,或者说,是莫言跟《诗经》学的,两个人复活古风,但后生小子还以为跟西方学的,有点冤哪。  (三)女性角色之定位
  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性,就是把各种类型的社会文化、社会行为和宇宙秩序牵强附会到一起,宇宙秩序人际化,人际关系宇宙化,谓之天经地义。女性学者谭正壁认为:中国古来一切思想的源泉,完全出在一本《易经》上,关于两性的关系,《易经》是这样说的: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辟户谓之乾,阖户谓之坤;乾,健也,坤,顺也;乾,天也,故称呼父,坤,地也,故称呼母。一句话,男女关系天地化,天罩着地,给大地地以阳光和雨露,地当然不能反天了。导致男女关系的主轴便是:男性是施恩者,女性是受恩者。前者是恩人,后者只能报恩不已了。后来社会意识又把这一中心思想扩大化,那么男性女性角色便定位了,大致对应关系如下:
  男      女
  父      母
  乾      坤
  天      地
  日      月
  阳      阴
  外      内
  动      静
  攻      守
  刚      柔
  强      弱
  
  在这么一副男女关系对应图中,中国传统女性的标准形象跃然纸上。女性天生就应柔弱,女人的价值就体现在围绕着大太阳和小太阳旋转,女性的社会角色,就是贤妻良母。当然了,如果小女人给人当第三者了,那么她连月亮都不是,只能是星星了,被人总称为小星。
  学者易中天认为:贤妻良母是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是夫妻间的不平等条约,如果不加分析地一味赞美,无疑是赞美这种不平等关系。周恩来同志1942年在《论贤妻良母与母职》一文中也指出:只要保持这个旧的固定名词,便先陷入男性社会的立场。周恩来同志说得对,但是这里我想指出的是,周与邓的夫妻关系,或者说,邓在家庭里的所作所为,恰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尽管没有人在她身上用这个旧的词语,但是,中国打天下的英雄们,身边何尝不是一个又一个的贤内助呢?中国的女英雄也不少,可是中国的女英雄哪个能升到主席的位子上去?就一个宋国母,好象还是走的丈夫的后门,而且,更多的是一个摆设。至于江青,先不说她人怎么样,单说延安时代,高层男人们开会,合谋不给她一个夫人身份的闹剧,就足以让后人耻笑不已了。一个政府,其元首身边的一个小女人足以对整个国家的正常运作构成威胁,那么我们是应该歧视这个女人,还是应该警惕政府体制之不足?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让江青给华盛顿或者给克林顿当生活秘书去,能耐再大,顶多又一版本的莱温斯基的故事,又能怎么着?文革过去后,某些史者还想把国人的思维引导到指责“江妲己”的层面,脸皮真够厚的,我们笑得满地找牙也没人赔我们!
  社会层面上,男性在成全贤妻良母方面,可谓是推波助澜,功不可没。人前人后,称呼自己的女人为:戝内,内人等。乡间更是叫得绝,直呼女人为:屋里的,床上的,炕上的。

  这里罗嗦这么多,是想说明,由于给女人定位不正,导致女性在历史与现实中的尴尬处境。标准化吧,是牺牲品;非标准化,又不是好人,咋也不是。比如那顾大嫂,发起怒来,提井栏砸老公的头,打祝家庄,小娘们更是一刀一个人头,咋看咋象个二百五;还有孙二娘,丈夫不敢杀的客人,她敢,伙计扛不动的行货,她上。二百五就二百五吧,可是你看作者如何妖魔化丑化这些女人:前者是胖面腰肥;后者是棒槌般的手脚,辘轴般的腰。虽说是文学形象,但男性作者的笔法实在让人不敢恭维。社会中女性若如此形象,更是永垂史冊了。比如宋代龙丘居士陈慥的婆娘,在苏东坡的戏谑下,是这样一个形象:龙丘居士也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苏东坡本是戏说龙丘居士之可怜,可是现在人的记忆中,早没有陈老兄的记忆了,只记住一个河东狮吼。

  所以,我挺同情杨玉环同志,苏妲己同志,褒姒同志,还有那个江青同志。如果长得差点,顶多误一个男人,一不小心,嫁个皇帝,就成千金也不笑的误国妖后了。
 
  (四)传统女孩子的素质教育
  女孩子的地位底,不是出生才开始的待遇,而是自打娘胎里就注定了的。殷商卜辞中即有“贞,有子”“不嘉,有女”的字样,前者的意思是“太好了,是个儿子”,后者的意思是“大事不好,是个女婴!”
  其次,中国传统社会,男曰儿,女曰婴,我们现在所谓的弃婴,其实其文本初意乃是专指抛弃女孩儿。学者们推论,杀婴弃婴至少在春秋战国时就已出现,韩非子曾提及当时人“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如果站这个角度看,我们现在社会的重男轻女(据我所知,局部乡下已经出现男女比例不协调的问题了,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似乎不应该是计划生育引起的后果,而只能是中国人的传统意识。当然了,农民没有退休金,老来衣食无保障,以及计划生育等可能加助了这种传统意识的重兴。另外,从字源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出,婴字的构成是两贝加一女,一般人认为,两贝是女子珠上的项链串珠,但我觉得,它更可能跟中国女孩子俗称“赔钱货”的说法有某种关联,当然,这需要去考证。不过,这些小玩艺儿不搞也罢。
  其三,周代,中国就有了所谓的弄璋之喜与弄瓦之喜。《诗经.小雅.斯干》中说: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之衣裼,载弄之瓦;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赏,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韨(通用字,原字打不出来)斯皇,家室君王。这话翻译过来就甚没意思了。总之,生个女孩,就把你扔地上,随便用一个布片包上,那叫弄瓦之喜;如果生个男孩,那就了不得了,让他穿漂亮的衣服,放到床上,小家伙哭声响亮插云宵,一看就是穿官家礼服的大人才,咋看咋象家里的小皇帝。所以,生男孩,叫弄璋之喜。
  女孩子一出生,就给你以瓦片的待遇。但既是瓦片,也不能由着你破瓦破摔,你得接受诸多素质教育。这项素质教育简称闺媛礼。

  闺,意指女子居室的房门。传统文本所谓的闺女,乃是指门里面的女人。这个门,还不是家庭的大门,而是女孩子自己卧室的房门,我把它称作二门。因为俗语里比喻女孩子安静本分,常用语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谓的媛,其本义是美女,美好。闺媛二字合于一处,单从文本上就反映了传统女性美的标准。
  中国的闺媛礼始于周代,主要是对女孩子进行道德教育的素质教材,其目的就是培养女孩子能成为合格的女人。《礼记. 内则》记载了周代的妇德标准,为闺媛礼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到了秦代,女子的贞节问题备受重视,人民领袖秦始皇同志于日理万机中抽出时间,多次刻石提及此事,如在泰山刻石上说: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静。在各界领袖的关心下,到了汉代,闺媛礼终于完善。前汉,后汉,各出一位流传千古的女子教育专家。前汉出个刘向,作《烈女传》;后者班昭,作《女诫》。特别是后者,应该算是中国最早的妇联主席了。汉代之后,对女人的素质教育不断加强,巩固,各种家范家规类的素质教材不断出版,后人整理为《女儿经》《女论语》之类,内容丰富,范围广泛,堪称女式百科全书了,下面分类简介一下。
  第一, 男女授受不亲的男女有别之礼。
  
  男女之别,并不是一出生给你个瓦片与美玉就完事了那么简单,而是在日常生活中,瓦片与美玉必需做到“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时时讲,分分讲,秒秒讲”的高度。《礼记.曲礼》中规定如下:男女不杂坐,不同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叔嫂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梱,内言不出于梱。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已嫁而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翻译过来,大致意思是,男女不能杂坐一处,不共用衣服架子,不共用梳洗用具,不亲手递交东西,小叔子与嫂嫂不能互相问候,不得让庶母给自己洗下衣(中国古代上衣下裳,分得很清的,不象咱们现在,一律衣裳了,上下不分,不成体统的),外面的事不得传入闺女内室,内室的言谈也不要说出去。女子定婚,脖子上要带个此货已定的彩带标志。没有大事,比如地震杀人啦什么的,不要进入女孩子的房门。已出嫁的女子回娘家,不能与兄弟同席坐,同盘子吃饭,火锅更是不能吃了,呵呵。
   宋代以后,男女授受不亲规定更严格。《司马氏书仪》规定: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事。不共浴堂,不共厕,男治外事,内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子夜行以烛。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看看这规定,就明白古代男人之不易了,一门心思要把老虎们关到内笼里去,比动物园的园长还要费心。当然,同学们私下里可能有疑问,这能执行下去吗?单说司马光他家吧,如何不共浴堂不共厕的?我猜他家可能是有男女厕所与男女澡堂的,好歹他是当官的,家当厚实点,可对于老百姓,可能就惨了。我觉得,这么一种高标准,也只是希望罢了,犹如咱们现在的三讲三只表希望官员们都变作青官一样,当真就不好玩了。当然了,司马光可能是以身作贼的,比如他砸缸救小朋友的壮举,我就一直怀疑,为什么他不用手从缸口往上拉,而是费力吧叽的用石头砸呢?怀疑的结果,我猜可能那缸里的小朋友是个女孩子,而司马光本人,可能接受革命教育早了点,有点类似放牛的王二小!这里开个玩笑啊。

  男女之别,我们的祖先在搞建筑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古代家庭营造房屋时,一般分这内室外室两部分,男子居外,女子居内,男不入,女不出。我觉得,美国人聪明,认为总统是靠不住的,可我们中国人更聪明,认为女人是靠不住的,男女更是不能碰面的,一碰面可能就坏事的,阿Q同志就是这么认定的:呸,凡男人与女人在一起,就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事。所以,男子盯女人五秒钟就算非礼,而女人,干脆不能看男人。象潘金莲,武二一进门,这厢就高喊叔叔回来了,真是不要脸哪。不过,中国传统社会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长嫂如母(比如包老黑和其嫂嫂)。那潘金莲勾搭武二,更是不成体统了。早先的时候,我老是纳闷:《西厢记》何以在明清被视作黄书?后来一学习这些闺媛礼的素质教材,才明白,那西厢可是黄大了。至于黛玉偷看黄书,堪称早期女革命家了,宝钗偷看黄书却装着没看过,相当于敌后武工队了!
  第二, 惟务贞洁之贞操礼
   贞操,是中国传统社会衡量一个闺中女子品行的最基本也最关键的标准。对少女的贞洁的重视,正如对于集权的重视,也是始于始皇同志的秦帝国。在此之前,男女尚有部分恋爱自由,参看《诗经》。始皇同志关心女人贞洁问题,汉代更是关心,贞节女人,会象现在的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一样,戴红花,上国家光荣榜,谓之“表贞女”。西汉刘向苦心,编《烈女传》,闺女贞洁遂成当时时代的主旋律。范晔在《后汉书》里首创“烈女传”体例,从此,历朝历代史书都跟着来,这旋律,一下子旋了两千年。 
  当然,反叛式的白卷英雄也有,但却 犹如孔先生盘子里的茴香豆,多乎哉?不多也。这其中,卓文君同志表现得不错,跟司马相如私奔了,成千古美谈。晋朝的的贾午也不错,把皇帝老儿晋武帝赐给她老爹的香袋送给了自己的相好韩寿,遂成“偷香”之美谈。而且,魏晋时的中国女人,似乎掀起了一场世界上最早的女权运动,魏晋名 士们带头冲击礼教,女人在后头也摇起了小旗,贞洁观受到了冲击,女人在社交方面也很活跃,但是由于只限于贵族女人名士之妻,犹如教材上评价那辛亥革命:脱离人民群众,最后导致失败!
  魏晋女人的活跃,掩盖不住主旋律之背景音乐-西晋裴頠作《女史箴》,曰:膏不厌鲜,女不厌清,玉不厌洁,兰不厌馨。一句话,女人就是男人桌上的一道小菜,图的就是新鲜和清洁!

  隋唐时期,皇室宫廷生活奢侈糜烂,宫妓流行。上层社会的风流韵事,犹如毛泽东时代下层百姓的学雷锋做好事,那是层出不穷哪。唐高宗敢娶爹的妃子, 唐玄宗就敢抢儿媳妇。如果说,长孙皇后作《女则》还算以身作则的话,那面首众多的武则天同志发布《内训》号召别人都守节就堪称以身作贼了。唐代最重要的一本关于闺媛礼的著作是宋若华的《女论语》,号召大家能依了其书死学死用,就会成贤妇,独美千古。

   宋代,理学家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女子守贞,寡妇守节,严打形势越来越紧张。程颐先吓唬女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回头又吓唬男人: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这下就坏菜了,面临着男人们集体约好都不娶你的危险,女人们谁敢不老实?不老实也得装老实,如那宝钗似的。
  第三, 女性之美仪
   传统女性之美,可用柔、顺、轻、怯四字概括。王夫人之相中宝钗,估计就是根据这个标准要求的。黛玉除轻字符合标准外,其它三个方面都难以及格。现代的女孩子,见了老鼠就夸张的叫唤,不害怕也要叫唤,假装胆小,实在是心底里想向传统美女的标准靠近,而中国男孩子,平日表现不了自己的威风,一般在老鼠面前是很风光的。有些小家子气的男生,干脆用毛毛虫代替老鼠来唬女孩,侧面却是要证明自己的雄风的。

  传统中国女人以胆小为美,跟中国第一任妇联主席的班昭倡导有关。她在《女诫》中说:“阴以柔为用,女以弱为美”、“生女如鼠,犹恐如虎”。
  唐代的《女论语》更是不厌其烦地告诫女孩子: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到了宋代,审美情趣更加趋向病态。南唐后主李煜同志给自己的舞女窅娘做莲花座,窅娘同志“以帛缠足”,在莲花座上起舞,“屈上作新月状”,端的漂亮极了。引得女孩子纷纷效仿,到了明代,缠足遂由时尚上升为道德规矩,女子人人缠足,不缠就嫁不出去,当然也有穷家女儿破瓦破摔坚决不缠的,可能是为了干活劳作之方便。至于元璋同志的元配夫人马皇后,更是由于没有缠足而被时人戏称作“马大脚”。大脚就大脚吧,反正人家一不小心嫁给了一位开国皇帝,可无聊之人不甘心,非得讽刺一下这大脚,灯謎上画个马,马上一女人,大脚,怀里抱个西瓜,以影射淮西马氏大脚为乐,元璋同志也不傻,一看就雷霆震怒。文人们敢如此漫画皇后同志,估计不是吃了豹子胆,而是背后那根以德治国的小棍子撑的。
  有人说,中国与美国的生活目标是一样的,都是为了生活。只不过达到生活的方式不一样。美国为了生活,不断的改造思想,而中国为了思想,却是不断的改造生活。要我说,一句话可概括,人家削履适足,我们是削足适履。缠足即是一例。总之,中国女人除了精神的不幸外,从此有了肉体的痛楚,女人,正犹如她的三寸金莲,都成了男性把玩和欣赏的艺术玩具。当然,缠足不光光是为了女性美,《女儿经》里说:为甚事,缠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明白了吧,还是怕女孩子都学卓文君,见个男人就跟人私奔呢。

  第四, 无才是德的妇德礼
  女子无才便是德,是明末后在社会上普遍流行的谚语,它反映了整个社会对妇女道德的期望和要求,是对妇女才华与能力的否定,这句话,可以说是对古代妇德的高度概括。班昭在《女诫》中说:妇德,不必明才绝异也。班圣人这么一倡导,导致女孩子才华被人视作不幸,仅举一例。唐朝女道士李冶五六岁时,作《咏蔷薇》一诗,内有“经时未架却,心绪乱纵横”之句,其父一看,却不象现在的父亲一样,大呼孩子神童,同时牵着孩子上有关部门要求测量智商,以期证明自己一不小心生了个神童,恰恰相反,其父“大恚”,曰:此女狡黠非常,恐为失行妇人。而李冶也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长大后成女道士。唐时的女道士,好多都是半文半娼式的,比如众所周知的鱼玄机。
  女孩子不需要聪明,更不需要才华,笨笨的反而好。聪明至少要装傻,不笨也得装笨,比如花袭人与宝钗。可惜的是,有些女孩子,本来傻得可以,却要装聪明,本来笨得要命,却要装作不笨,比如晴雯与黛玉。如此,她的们命运就很不一样了。

  女子嫁人之前要守的妇德比较简单。一是孝亲,二是持家。所谓的孝亲,《女论语》交待:女子在堂,敬重爹娘。每每早起,先问安康。寒则烘火,热则扇凉。饥则进食,渴则进汤。所谓的持家,《礼记.内则》教导:女子10岁学纺织,操持家务等。司马光在其《居家杂仪》中把这项工作往前提了一下,要求女子:六岁时习女红之小者,十岁后习女红之大者。所谓的女红,主要指各种家务活,后世主指刺绣等巧线活。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人物,还时不时的操心小女人之女红,同志日理万机,也不容易啊。
  
      (五)为人妻之后要守的妇礼
  第一,三从四德之礼。      《礼记》首先确立了妇女“三从”的理论基础: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孔子家语》交待:女子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礼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如此,就确立了女人的从属地位。班昭则犹如现在的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对四德作了具体的发挥与解释:其一,妇德-,不需要才能出众,幽娴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其二,妇言-不必利言善辩。择词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其三,妇容-不必颜色美丽,洗净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其四,妇功-不必功巧过人,专心纺织,不好嬉笑,洁齐酒食,而奉宾客。
  第二,夫死无再嫁之礼。
  上古时代,礼制即要求女人从一而终,比如《礼记.郊特牲》规定: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但这只是道德要求,犹如政府号召我们学雷锋,我们要是愣不学,那政府也拿我们没办法。春秋时期,女人改嫁尚是自由的,比如孔子的儿媳妇,伯鱼的妻,也就是子思的娘,不但改嫁,而且走的是涉外婚姻,嫁卫国去了。晋国公子重耳流亡前对其妻说:待我二十五年不来而后嫁。虽然二十五年的等待有点长,但是能如此许诺的,也不愧为伟丈夫了。到了秦朝,改嫁就没有恁自由了,生了儿子的寡妇不得再嫁,《史记. 秦始皇本纪》里云:有子改嫁,倍死不贞。汉代老儒董仲舒《春法决狱》中言:夫死无男有改嫁之道也。老董如果还算有点人味的话,那班昭同志就没了,曰:夫有再娶之义,妇无再嫁之礼。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行违神祇,天则罚之。礼义有衍,夫则薄之。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主同也。看看小圣人这话,说得多精彩。女人事夫,犹如忠臣事主。无独有偶,何清涟女士在其文章《中国妇女地位变化的社会环境分析》中提到80年代北大外语系一个女生的豪言壮语:为丈夫补袜子的妻子,她的价值绝对不亚于一个女总统!读到这个细节,我以为班圣人她复活了呢。
  不过,中国的道德似乎向来只对傻瓜有效,据《中华新报》载,1918年,北京尚有一姓唐的妇人在丈夫死后九十八天内,先后投水、绝食、服毒九次寻死殉夫,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获得成功。如果说这事儿是爱情闹的,那还会成为千古美谈,问题是,女人把这当作自己的最高道德境界了。另外,我怀疑,道德更多的是上对下扯的幌子,上层的同志们可能根本不当回事儿,比如,汉武帝的祖母嫁过三回,蔡文姬同志也是三回,至于汉代名想陈平,则是自己妻子的第六个男人了。再比如,东汉光武帝的姐姐刚做了寡妇,就看中了朝中大臣宋弘,央求弟弟刘秀给自己拉拉,没想到宋弘象头倔牛,拉不过来,说:贫戝之交不可亡,糟糠之妻不下堂。拒绝了。皇姐带头当第三者,插足别人家庭,百姓要是学会了,那还了得?至于唐宫室,公主改嫁的就不少,太平公主即是一例。南朝宋之山阴公主,更是跟哥哥讨价还价:你女人数千,缘何我只有一个男人?其哥一听,不好意思了,一下子给妹妹批发三十个面首。
  更没意思的是刘向,其作《列女传》,本意是在劝喻汉成帝及其后宫的淫乱,但是却被政府推行于下。犹如老蒋时代,军匪混战不已,百姓苦不堪言,他老兄却倡导“新生活运动”,说什么饭前便后要洗手,也不想想大家有饭吃没有。更犹如现在,上层官员贪污不止,政府却愣给百姓弄个什么“公民道德建设歌”叫大家齐唱,简直是不要脸到家了,中国传统的道德建设,经常给人一种老妓女给良家女做政治思想工作的嫌疑!
  不过这工作做得还很有成效,到了宋代,由于程颐,朱熹师徒的不断努力,终于创造了天下奇迹:从朝廷到民间,都将寡妇 再嫁视作奇耻大辱。到了元明两代,政府更是四处造就宣传表扬守节明星,守寡二十年以上的被树为“大牌寡妇”,不但上光荣榜,还给予外资企业待遇-免税,原话叫“旌表门闾,免除本家差役”。到了清代,政府对寡妇守节的表扬再创高峰。象祥林嫂那样,不愿改嫁贺老六,成亲当天碰头求死没有成功只磕了一点皮的,就不值得表扬一回了。象元代冯姓寡妇,乳房长疮,坚决不给医生看,最终病死之类的,才够格称作女英雄。总之,宋元明清时代,天下形势,不是小好,而是大好,贞女烈妇,犹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数不胜数。《明史》中留名的,万人之多,明星有三百人。《古今图书集成》中收录的明代烈女节妇有三万六千多人。前仆后继跟党走,死得其所,死得光荣!
  第三,七出三不出之礼。
  七出三不出之礼,是有关古代中国女人被休之问题的。主动权完全在男家手里。
  《礼记.大戴礼》曰: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其一,所谓的不顺父母,字面上看,是不顺从父母,但是我们也可以理解为父母看不顺眼。如焦母之对刘兰芝: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已久怀忿,汝岂得自由!最终结果,焦仲卿扭不过老娘的。因为《礼记》里有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这话翻译过来,很简单:男人喜欢妻,但是老娘不喜欢,休掉;男人不喜欢妻,但是老娘喜欢,男人就跑不掉,得终身行夫妇之伦。这例子就太多了。《后汉书》载:东汉时,姜诗的母亲喜饮江水,姜诗妻需到江边打水,来回十来里的路,有一回遭遇大风,误了姜母喝水,姜母告诉儿子,姜诗大怒,休妻。鲍永妻着急,在婆婆面前骂一条狗,鲍永觉得妻不象话,休妻。我怀疑鲍永妻同着婆婆的面,骂老狗之类的,被人听来,有影射之嫌,也就是说,国家搞文字狱,那家里也没闲着,跟着搞呢。至于近代,也有不少名人可作例子。比如老蒋不喜欢毛福梅,但老娘喜欢,所以美龄同志第五者插足,也只能插走第三者姚怡诚,第四者陈洁茹,福美同志作为第二者,那是谅谁也插不走的。同样的例子还有鲁迅同志之妻,朱安女士。总之,古代社会,聪明的媳妇首先跟婆婆搞好关系,才能风雨不动安如山,唐婉没做到,珍妃也没做到。

  其二,无子,去。孟子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对于中国传统女人,生子多,那是劳动模范,开国元勋,生子少,那是事业不景气。尽生女孩那样的赔钱货,更是相当于企业连年亏损的厂长,由婆婆与丈夫组成的董事会当然要撤你的职。当然,也有补救的办法:借贷丈夫。具体说来,就是主动给丈夫纳妾。

  其三,淫,去。原先我以为,所谓的淫,就是指潘金莲那样勾搭外人的妇人,当然合应上道德法庭。现在才知道,所谓的淫,不但指对外,而且也指对内。也就是说,妻子不能对丈夫有过多的房事要求,或者说,妻子在丈夫面前,也得做出圣女的样子。比如孟子就曾因为妻子在卧室内裸体走动而意欲休她,最后在老娘的教导下才罢休。这就导致传统中国女人不知道如何做女人才好,正经,还是不正经?真正经,还是假正经?不正经,还是假不正经?总之,挺有意思的,这里我想用班家两位圣女作例子。第一个叫班婕妤,第二个,就是班昭。前者是后者的姑奶奶。先说前者,成帝特别喜欢她,游于后宫,欲与她同辇,没想到小女人一本正经,辞曰:观古代图画,圣贤的皇帝,都有名臣在旁,只有三代的末主,才亲近女嬖。现在要妾同车,岂不和他们一样吗?史料中没有说成帝什么反应,只一句“成帝止”,但我想,丫头这么理正辞严,成帝可能很扫兴的。后来,成帝迷上了赵飞燕姐妹,也就把她给忘脚后跟了。班姑娘最后卷入许皇后与赵飞燕争宠的漩涡中,差点没了小命。思及飞燕声势威赫,便退而自保,自请供养皇太后于长信宫。作诗自赋,内有“神眇眇兮密靓处,君不御兮谁为荣。俯视兮丹墀,思君兮履綦;仰视兮云屋,双涕兮横流。”相传班婕妤还作过一首《怨诗》:新裂齐纨素,蛟洁如霜雪,裁成合欢扇,团团似明月,出入君怀袖,动摇微风发。常恐秋节至,凉飙夺炎热,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没了皇帝的宠爱,丫头也挺痛心的,只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后宫老虎数千,自己又想扮演一个不吃腥的老虎,容易吗?不过,落个圣人名号,也算值得。至于班家第二位圣人班昭,却完全是因了著有《女诫》一书,这丫头比她的姑奶奶还要绝,认为丈夫对于妻子,是恩人的关系。妻子不能跟丈夫玩笑,免得容易引起侮夫之心。我不知道她丈夫曹世叔如何的守着一位不跟丈夫开玩笑的女人过日子,我只知道,她小姑子曹丰生曾坚决反对她的观点,可惜文已不传。可见,历史就是统治者及其帮凶阉割思想的过程。
  其四,妒,去。也就是说,女人不能吃醋,而反对丈夫纳妾就是吃醋。据说,吃醋的典故来自于唐管国公任瓌。太宗以功赐二侍子,任拜谢,不敢归。太宗召其妻,赐酒,谓之曰:妇人妒忌,合当七出。若能改行无妒,则毋饮其酒,不尔,可饮之。没想到任夫人对曰:妾不能改妒,请饮其酒,遂饮之。比醉归,与其家共死诀,其实非鸩也,乃是醋。从此,妒妇与醋妇成为同义词。晋,谢太傅安,妻颇妒,欲置姬妾而不敢,兄子辈微达其意,因方便,称《关睢》《螽斯》有不忌之德。夫人知以讽己,乃顾问云:此诗是谁所撰?答曰:周公。夫人答曰:周公是男子,想为之耳,若使周姥撰诗,当无是言。壮哉,谢安妻。真是不愧为宰相夫人,反驳得精彩极了。而谢安最终也没得讨上妾,当然,嫖妓还是可以的。

  汉魏六朝,妒妇们妒性强烈,夫们夫可奈何。刘宋时,明帝的尚书右丞相荣彦远,被醋妻打得脸上都带伤了,明帝可怜自己的臣下,问:我为治之,如何?荣:听圣旨。结果,明帝赐药杀之。大臣刘休的妻也妒,明帝亲自赐妾给刘休,并打刘休妻二十大板。问题是,皇帝不能天天管臣下的家务事,精力有限,也管不过来,只好叫虞通之写个党的基础知识读本,名曰《妒妇记》,以期给妇人们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当然,女人吃醋吃成功的也不少。除了谢安妻以外,卓文君同志,管道昇同志,都成功了。 文君年老时,相如动了纳妾之念,文君一听,气坏了,作《白头吟》,赌气说“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相如吓得不敢再纳妾。而管道昇,乃是大书法家赵孟頫的夫人。赵书法家有了纳妾之念,就作词给夫人:我为学士,你做夫人。岂不闻王学士有桃叶、桃根,苏学士有朝云暮云?我便多娶几个吴姬越女无过分,你年纪已过四旬,只管占住玉堂春!
  管道昇一看,作词回: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管道昇不愧是大政治家管仲的遗族后代,就这么三下两下的捏了几个小泥人儿,就把丈夫纳妾的念头给捏没了,功夫自是了得。只可惜,会这么捏泥人的中国女人并不多,所以,女人们只好把醋意深深的埋心底。比如风情万种的王熙凤同志,因贾琏在外头胡混,吃了那么一回醋,就受到了上级领导贾母同志的强烈批评:什么要紧的事儿,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哪里保得住呢?这都是我的不是,叫你多喝了几杯酒,又吃起醋来了。总之,醋是不能随便吃的。轻者挨批评,重者休家去。

  其五,多言,去。女人切忌多嘴。《女论语》交待:是非休习,长短休争,从来家丑,不出外传,莫学愚妇,不问根源,秽言污语,触突尊贤。司马光更是吓唬大家:长舌厉阶,画地成狱;妒悍相残,身攒百镞。

  其六,有恶疾,去。到底什么是恶疾,现在也没有个说法。我估计可能是麻风病或者羊羔疯之类的病吧。

  其七,盗窃,去。女人被训得天性胆小,又是小脚,又是不出门的,这盗窃功夫,估计也没几个人会,也找不出例子来,大家知道就行了。

  至于三不去,也就是女人在三种情况下不得被休,算是对女人的一种额外保护吧,具体如下。《大戴礼》曰:妇有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后富,不去。

  这就是所谓的七出三不出,作为一种道德礼教,它形成于汉代,唐代时,变作了法律。《唐律疏义》《元典章》《清律》都把它纳入了法律条款中。

  第五, 婆媳之礼。
  在中国的传统家庭中,婆媳关系大概是最难处的一种关系。俗语说:丑媳妇最怕见公婆。说得也是。按我的评价,感觉新媳妇一过门,公婆就先给她一个下马威的。《仪礼.士昏礼》载:婚礼第二天早上,拜见公婆,媳妇要给公公婆婆端饭,公公婆婆象征性的吃一下,媳妇儿要端过来他们的剩饭,也象征性的吃一下,这一象征不要紧,象征着媳妇儿一进门就是个吃剩饭的地位和待遇。至于其它礼节,更是详之又详:公婆走动,要跟着,公婆洗脸,要端水,公婆吃饭,要奉坐席,问清公公婆婆脚往哪个方向伸。公婆叫,则轻声嗳。公婆面前行走,要庄重,俯身拱首而行,不打吠嗝,不打喷嚏,不哈欠,不伸懒腰。站时不得偏倾一足,身体斜靠,不能流口水,不能淌鼻涕,公婆不让回自己的房间,不得私自回,有事,请示公婆……
   《女诫》更是规定: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尔而非,犹宜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一句话,婆婆就是核心,婆婆不是也是,是更是是,不得与婆婆辩论,要二话不说地旋转在以婆婆为核心,以丈夫为半径的圈圈之内。  (六)最后的综述
  如果说中国男性遭受忠孝义三根锁琏的话,那中国传统女性还要多遭受一重,那就是来自夫权的压迫。也许是大家急于解放自己了,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现象并不容乐观。
  第一:解放后女性解放之变种。
      典型的代表就是文化大革命中,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红卫兵,形象实在是不雅。如果说女红卫兵是政治变形的产物,那么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流行的假小子则同样让人感叹。美籍作家赵浩生曾在《中国青年报》上哀叹:中国最大的悲哀就是没有女人了!女性解放,不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更不是马列式的革命斗争,怕就怕,中国传统女性美的精华没有继承,西方现代女性的糟粕却学来了。中国前一阵子流行宝贝,上海宝贝带个头,北京宝贝,成都宝贝蜂拥而上,特别是北京宝贝,分明还是个孩子,却…这事儿不说也罢。
  第二,传统的回归。
      与假小子横行的现象相反的是,某些方面也出现了对于传统女性的呼唤,以及局部的回归。影视与政府主流舆论掀起了一股一股的军嫂热,凯丽扮演的刘慧芳之形象传入千家万户。何清涟的文章更是举例说明88级北大历史系的一些女生一进校门,就开始考虑把自己培养成家庭主妇。北大的女生部部长干脆宣布:女生部的宗旨就是要把北大的女生培养成未来的贤妻良母。也就是这么一种情况下,北大外语系的那位女生才说出了“给自己丈夫补袜子的妻子,其价值绝对不亚于一个女总统!”的豪言壮语。我不知道现在这位女生是不是正在给自己的丈夫袜子,但是我认为,女总统也可以给自己的丈夫补袜子啊,新西兰的女总统可以这样表白:给自己丈夫补袜子的女总统,其价值绝对不亚于一个妻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国人总易走极端?宝贝不好,那刘慧芳也好不到哪里去啊!
  第三.当代中国女性之地位
  据研究者发现,当代中国女性之地位,并没有随着经济改革而上升,相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现了劣化趋势。根据七项指标测量,在世界160个国家中,我国妇女地位排名第132位。这七项指标是:
  1、 妇女就业率
  2、 对待男婴女婴的态度
  3、 男女青少年入学比例
  4、 男女青年就业比例
  5、 妇女在国家机构重要领导岗位上的职务比例
  6、 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
  7、 妇女个人财产在社会财富中的比例
  
  七项指标,只有第一项领先,占世界第一,其它六项均不理想。依我看,第二条第五条可能最差,以后依然如此。
  如此环境中,中国女性怎么办?也许可以套用那句老话:娜拉出走后怎么办?
  最后给大家出一个作业题:为什么反人性的东西,比如缠足,比如一夫多妻,能够在中国这样一个所谓的文明古国里长久通行?题目自定,字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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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21: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第五讲 中国贪官文化  
    写下标题,同学们可能就有疑问了:贪污是文化吗?我说,可能吧,因为在中国,贪污早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了,再不客气点儿,我们甚至可以推断说,贪污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

  一、 寻找“贪”字早期的仙迹
  其一、“徇财曰贪,玷官曰墨”。见于宋代《册府元龟》卷307《外戚部.贪黩序》。
  其二、“贪以败官为墨”,见于《左传.昭公十四年》。
  其三、“贪夫徇财,烈士徇名”,见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其四、“贪人败类”。见于《诗经. 大雅.桑柔》。
  从这些最早的有关贪的定义里,可以看出,贪官是以谋求财产为标志的,谓之“循财”。“玷官”是“有污点的官”,我觉得叫“脏官”最合适不过了,至于“墨”,其原意是指“贪污不廉洁”,可叫作“赃官”。这里我们就可以下定义了,贪官,是以追求财产为目的的官员,其表面是黑的,其本质是肮脏的。问题是这么一种肮脏东西自古就有,延续到今天,居然层出不穷,越涌越多,导致我们不得不把它列为文化现象之一种来进行研究了。
  二、 贪官始于何时?
  其一、始于“汉时”。见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13《除贪》。
  其二、“西周时已有贪污受贿的记载”。见刘泽华,王兰仲《论古代中国社会中的贪污》,载《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3期。
  其三、认为自“殷商以降,跟着私有财产制度和阶级国家的成立,贪污遂成为统治阶级的职业”。见翦伯赞《贪污列传序》,载《新华日报》1945年9月2日版。
  其四、贪官大约在原始社会晚期尧舜时期即产生,迄今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 见周怀宇《贪官传》序。

  有关贪官起源时间,就这么四种说法.也许我这么一种排列方法很让人泄气:华夏文明有多悠久,那贪污历史也就有多悠久,华夏五千年文明史,伴随着五千年的贪污史!
  三.传统贪污之手法
  贪污不外是贪钱,贪权,贪色这三样,现在的贪官不成器,在这方面也没有创新能力,时至今日,仍是钱,权,色三字。至于贪污手法,古今似乎也没什么大变化。这里,拣关键的说几种。
  其一、买官卖官
  现代国人比较实在,买官卖官就叫买官卖官,一点也不含糊,可古代比较文雅,不这么叫,客气地叫作“赀选”,“赀”,指财货,“纳赀”,指向封建政府交纳金钱或财物,拜官授爵。故“赀选”又叫“卖官鬻爵”。而国家政府,就是个大卖主。
  秦时,纳粟授爵。西汉文帝时,为了培养民众对于抵抗匈奴的爱国情操,政府“令边民入粟边”,拜爵,同时,又颁布纳赀钱可为官的法令。中国的卖官制从此大兴。更奇怪的是,这种卖官制始建的初衷竟是为了反贪:西汉初,中下级官吏俸禄不高,恐家贫者为吏,必贪,故也。按当时的行情,交钱十算(十万钱)乃得为官,有市籍的商人,不得为官,遂造成“贾人有钱不得为吏,廉士无赀又不得为官”的局面。景帝时,鉴于廉士寡欲易足,赀算四得为官,也就是说,皇家卖官打了折扣-四折,算是优待廉士们。《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里说,司马相如“以赀为郎”,中国史料向来不屑于数字的精确,所以,一代名人司马相如到底用多少钱换来一“郎”之职,景帝给他打了几折,我们就不得而知了。至于汉代有名的清官张释之,居然也是“以赀为骑郎”,后升至廷尉,相当于现在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卖官去当清官,可见古人为人民服务之觉悟甚高。
  武帝后期,自由民主之风甚炽,大开卖官之范围。东汉中后期,卖官几成国家财政主要收入。汉灵帝一代明君,在售官方面做到了公开透明,童叟无欺,在京城皇宫宫门外,公开贴榜,标价出售。《文献通考.选举八》载:崔烈出钱五百万买了个司徒,灵帝后悔打折太低了,说,我真有点后悔,太便宜了。《资治通鉴.卷58》载:钜鹿太守司马直是个清官,灵帝因“以有清名”而减价,让他出三百万钱升官。吴思给司马直算了一笔帐:太守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长,俸禄每年两千石,时价二千万,皇帝让司马直出钱三百万,便宜透了,打折不足二成。问题是,300万的钱相当于太守19年的工资总和,不打折,则相当于太守128年的工资总和。最后的结果是:司马直二折的钱也拿不出来,请辞,上不准,司马直自杀!
  到了清朝, 赀选改称捐纳。雍正时期担任过兵部尚书,刑部尚书,直隶总督的李卫,就是康熙年间捐纳出身的。详情参见《清史稿.李卫传》。乾隆时,每年卖官收入300万两白银,子比父强,嘉庆时则达到400万两。
  其二、买法卖狱
  在中国办案,靠的似乎不是律师的专业本事,而是非专业之外的交情,比如他给你办案,向你吹的,不是他自己的法律知识和辩才,而是他跟法官的交情。而这交情,一靠熟,二靠钱,我把它总结为买法卖狱。如果不信,请看方苞的《狱中杂记》。清朝文学家方苞蹲过中央级的监狱,遂成《狱中杂记》之名篇。篇中说:犯人临刑前,有人会找你谈心。如果是凌迟处死,刽子手可以先刺你的心,也可以先卸你的胳膊腿儿。如果是绞刑,可以一上架就断气,也可以绞上它个两三回。总之,一切全看你的意思了。意思够了,就给你来个痛快的死刑,意思不够,叫你生不如死, 死又不得好死。看了方苞的文章,你就会明白,电影武打里的死刑犯临刑前跟刽子手说的那一句“哥们儿,来点痛快的”,竟然全是虚的。如果没有银子打点,你临死找痛快,没门儿。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者李大钊就是被缢了三次才死成的。 维新人士谭嗣同“死得其所,快哉快哉”的走上了刑场,他却不知,他的家人为了他能全尸,费了多大的周折。谭受的是“斩刑”,斩刑也有诸多讲究,一刀下去,头滚老远,痛快是痛快了,可家人不愿看见人首分离的惨象。如果一刀下去砍不死,需要再补一刀两刀的,更不是个意思了。最高级的斩法是,一刀下去,头断皮连,人即咽气。后人再出钱找人,用专业手法把死者的头与脖子缝到一块才好下葬。问题是,要想得到如此斩法,需重重的下贿钱,否则刽子手不干!
  一个社会,若出现上述两种贪污现象,整座大厦就完了。大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各种贪污小伎俩层出不穷,更关键的是,似乎也用不着什么伎俩,只要当个官就行,直接往家拿就是了。试举一例,淮军统领卫汝贵,临上朝鲜作战前,领饷22万,老小子一点也不含糊,先往家里送了8万。放我,顶多拿2万,一下子拆走三分之一强,老小子久在官场,贼胆当然比咱大多了。   四、古代中国是如何反贪的
  
  其一、尧舜时期,中国即开始反贪了。      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得澄清三个侧面:其一,那时候是否有官员?其二,是否有反贪条例?其三,是否有贪官落马的事实?当然,如果能找到尧舜时期就有反贪局的史例就更好了。
  众所周知,尧舜时期的社会组织是一种松散的部落联盟,即我国原始社会中行将崩溃瓦解的父系社会晚期。其时生产力相对提高,产品有了剩余,占有剩余产品的私有制已逐步形成,为了维护这一制度,国家机器胚胎开始形成,氏族中的贵族阶层联合起来,设立百官,统称为“百姓”。《尚书.尧典》上有“平章百姓”的记载,含义就是“处理百官事务”,同时还记载制订了“五刑。尧用舜作自己的辅佐大臣,舜修订并放宽了“五刑”,用“流”放代替死刑,同时在“五刑”中确立“官刑”,说明当时对官员有了专门的约束。不服从“官刑”,就要受到处罚,怎么处罚,《尚书.尧典》记载说:鞭作官刑。孙星衍解释其含义为:在官有禄者,过则加之鞭笞。其实不用解释大家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不外是打屁股罢了,估计跟明朝的“廷杖”差不多。《左传.文公十八年》里记载,春秋时鲁国史官太史克讲述了尧帝时有一个反贪故事: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冒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无。聚敛积安,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凶,谓之“饕餮”,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这个缙云氏不才子太不象话了,贪侈过分,既不“三讲”,也不够“三代表”,就被流放到边远地方打鬼去了。
  舜为帝时,也处置了一个贪官,名叫伯封。《左传.昭公二十八年》里这样描述他:实有豕心,贪婪无餍,忿类无期,谓之封豕,有穷后羿灭之。这话翻译过来就有意思多了,说伯封贪得象猪。不过,时至今日,拿贪官比作猪,实是对人家猪类的一种侮辱,对不起了,猪们!
  禹建夏,由法官皋陶作《禹刑》,也叫《夏刑》,里面仍有惩贪条例。春秋时鲁国大夫叔向处罚贪官羊舌鲋时,援用的就是夏刑,说: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最后叔向是这样给羊舌鲋定罪的:贪以败官为墨,羊舌鲋被论“墨”罪,杀,弃尸于市。
  其二、殷商时不任用贪官。
        商朝初建,继承古代“鞭作官刑”,制订《官刑》。《尚书.伊训》载:制官刑,儆于有位…敢有殉于货色,桓于游败,…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这话翻译过来更有意思了,苦口婆心的,跟咱们现在的政府反贪一个腔调,连哄带吓:贪财,贪色,贪出国游玩,身为官者,占其一,就把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给毁了!
  盘庚是最注重反贪的一位人民领袖,《尚书.盘庚》载盘庚一段话: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作丕刑于朕孙。朕不肩好货,敢恭先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今我既羞告尔于朕志若否,罔有弗钦。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盘庚的话翻译过来是这样的:我不任用贪财之人,那些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能让人民安居乐业的干部,我将按贡献的大小依次任用。今天我把自己的主张告诉你们,就是希望你们听“党”的话,不要贪恋身外之物,要努力为人民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精神,紧紧团结在以我为核心的皇中央周围,以德治国,与时俱进。
  其三、西周出现惩贪法。
      周穆王时期,吕候制《吕刑》,内有“五刑”,“五罚”,“五过”,“五疵”。“五疵”里就有两条有关贪污的,一是“唯货”,二是“唯赇”。“唯货”是贪,“赇”也是贪,因为“赇”字可以理解为“求贝”,当然,“赇”也可能是早期的贿赂,因为“赇字”也可以理解为“以贝相求”。
  其四、春秋时贪污泛滥。上梁不正下梁歪。
       周王任用贪官,各诸候国君也以身作贼,带头贪污,下面小官小吏竞相效尤,贪风甚炽。《诗经》里的名篇,如《硕鼠》《伐檀》等,皆有刺贪之意,约相当于现在的民谣,一句话,政府反贪不力,民谣即兴,古今一理。
  其五、封建社会反贪。
  汉代开始惩治官吏的经济职务犯罪,有两条刑律:主守盗,受赇。前者,利用职务盗窃国家物资人;后者,惩治官吏枉法受贿行为。从行政制度上,汉文帝规定“官吏以饮食免”,相当于现在中央政府禁止大吃大喝之类的红头文件,用意相同,唯一的区别是,现在的官吏可以四菜一汤的小吃小喝,而文帝的规定就严多了,上级官吏吃下级官吏一顿饭,免!汉元帝时规定: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意味着贪官一但事发 ,政治生命从此结束,尚没有出现如今易地为官的变通之法。到了东汉时,规定更严酷:赃官子孙,三代不得为官。
  宋代重视反贪,赵翼云: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赃吏最严。王安石也说:今朝廷之法所尤重者,独贪吏耳。行政上,宋设反贪局,时称武德司,皇城司。神宗时,更是重禄重法,一边给公务员增加工资,一边加大法制建设,两手齐抓,不过,也没发现有什么效果。到了元代,官吏赃罚,轻则打屁股,重则处死。明代,由于朱元璋同志出身贫苦,了解劳动人民的不容易,所以,反贪决心最大,力度也最强: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革之袋,使之触目惊心。元璋同志还经常在地方官上任之间,与之谈心,告诉他们如何对待低工资,如何反贪拒腐防变,可谓是语重心长和譪慈祥。为反贪,元璋同志甚至不惜始创特务政治,让特务们监督官员,残联同志-太监们也参与了反贪,太监是皇上最后的武器,太监不好色,没有老婆,没有儿女,一人吃饱全家不饥。但效果还是不甚理想,元璋同志就有点不耐烦:我想清除贪官污吏,奈何早上杀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了!元璋同志忘了,老子云:“官”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元璋同志当皇帝当到第18个年头,终于发出了如下感叹: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俱久,俱系奸贪。(参见《明朝小史》卷二)。皇帝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提拔重用的人,当官久了,都成奸贪之人了。他整不明白,我们更不明白了。洪武二十五年,元璋同志颁行《醒贪简要录》,这东西虽然无缘得见,但估计跟我们一度流行的,政府提倡官员们携妻观看的《生死抉择》《大雪无痕》相类似,也就是给正在贪污的同志们提个醒,没别的意思。
  英明如雍正,乾隆,也对反贪无可奈何,无奈中,始创养廉银。养廉银制是年羹尧提出的,但年同志是个大大的贪官,这个大家都知道的。如今,我们一直嚷嚷着给公务员加薪,估计内里也有个养廉的意思,当然,给公务员重发养廉银的呼声私下里也有。只是大家忽略了一个前提条件:人性的欲望是无限制的。

  于是乎,古代反贪,出现了以下几种怪现象:第一,越反越贪。据有关人士查史料,有关贪污之记载,远古至先秦,78起。秦汉至唐末五代,460起。宋代包黑子云:赎货暴政,十有六七。宋末,更是廉吏什一,贪吏十九。明代,《明史》载:贪官污吏遍布内外。清初,林起龙奏称:今贪官污吏遍天下。当今,老百姓编的名谣也挺好玩的:把当官的挨个儿枪崩,肯定有冤枉的;隔一个枪崩一个,肯定有漏网的。第二,越贪越狂。东汉汉桓帝的弟弟勃海王刘悝向宦官王甫行贿五千万钱。敢接皇帝弟弟的贿赂钱,够狂;明代隆庆皇帝登基前三年,达不到皇上的“例有赐给”,不得不向权贵严世蕃馈赠银子1500两。敢接皇子的贿赂钱,更狂了;清代年羹尧事败抄家时,抄出现银百十万两。有人计算,当时省级大员年俸150两银子,年家的现银就相当于7333个省级大员的年俸收入,也够狂的。至于和珅,财产多到没法计算的地步,大家只约摸知道:和珅跌倒,嘉庆吃饱。至于嘉庆吃撑着了没,大家也不得而知,后来梁启超给统计出一个数字:和珅家产八亿两,相当于清政府十年的财政收入,和大人简直是狂贪无边了。第三,贪中反贪。现代也有人提醒,要警惕用腐败的方式反贪,其实贪中反贪古已有之,我们再警惕也没用。仅举一例:山东巡抚陈祖辉,贪。乾隆令浙江巡抚王亶望前去反贪。王反着反着,自己就私吞了一部分。事露,再派和珅前去反贪,和珅又私吞了王家一部分财产,并猎获王家绝色少妾吴卿怜居为己有,改用一句歌词,可谓是“贪污着你的贪污,腐败着你的腐败”。 下面我们分析一个问题,封建统治者反贪决心与力度不可谓不大,为什么贪污却不可遏止呢?按我的看法,有以下几种原因:
  其一、端坐于金字塔顶端的最高统治者及其家族,本身就是一个最大的贪污群体。
      皇家的排场,奢侈与权威,对下层官员构成一种致命的威胁,同时也可以说是一种致命的诱惑。否则项籍与刘邦不会在看到始皇的仪仗后,一个脱口而出“彼可取而代也”,一个悄悄的立志“大丈夫生当如此也”。总之,皇家集团的存在,恰好构成了贪官的榜样。领袖说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话太正确了。历史上的贪官惩而不绝,前仆后继,皇家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
  其二、庄子云:窃钩者诛,窃国者候。
  这话也太正确了。皇家与它手下庞大的官僚集团,同属一个窃国团伙,两下里联合统治,剥削人民。遗憾的是,大盗小偷之间各层次经常出现分赃不均的情况,比如《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汉五年,既杀项羽,定天下,论功行封。群臣争功,岁余功不决。看看,打完天下后,兄弟们光争功就争了一年多。当然了,以后的和平日子里,分赃争斗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为贪污与反贪。总之,皇家统治比较强大的时候,贪污有所收敛;皇家统治比较薄弱的时候,贪污比较嚣张。新王朝初期较好,王朝末世最糟。
  其三、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是造成贪污不止的组织与技术原因。
      西哲云: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腐败。吴思更是感叹:恶政下,皇上也是冤大头。也就是说,制度与体制的原因,导致皇帝也无可奈何。朱元璋有此体会,康熙更是黑天白夜的为此发愁。打一个比方,肉是臭的,却不想让它生虫,成吗?
  其四、中国封建社会,没有确立个人财产私有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这导致有钱阶层缺少扩大再生产的动力与保障,至于有权阶层,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社会之财,缺少理性的使用与法律的保障,它除了供有权有钱阶层醉生梦死疯狂消费之外,似乎无其它用处。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分析过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内在因果关系:清教徒不反对合理的获取财富,只反对非理性的使用财产-当消费的限制与获利活动的自由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产生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资本的积累。很不幸,中国的封建体制恰恰是将消费的无限制与权力活动的自由结合到了一起,其后果就是不可避免的贪污!
  其五、统治阶级对官僚集团推行以德治国之教化,但历史证明,这种教化是失败的。
      马克斯.韦伯认为:历史上每个统治集团都希望使自己的统治具有合法性,他们追求合法性的手段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强制手段,一种是通过意识形态的调整与灌输。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兼用两种手腕,先用武力夺取政权,或者说夺取政权的时候,就搞出诸多“篝火狐鸣鱼腹丹书”之类的君权神授来,至不济,也要搞个出生时“天降流星,祥云绕梁”的把戏。象刘邦那样的无赖,居然也是刘大妈在野地里神龙附体搞出来的。这把戏多了,傻瓜都不信了,何况读书读到死的官僚集团?皇家是什么东西,官僚们心知肚明,所以,当皇家号召官僚们“武官不惜死,文官不爱钱”时, 我不知道,官僚们是如何在肚里冷笑不已的,我只知道,大家伙谁也不傻,导致上层统治者的道德呼唤,撞到了历史的厚墙之上,我们只听到了空洞的回声!
  其六、某种程度上,最高统治者希望手下有点小小的贪心,否则,统治者就寝食难安了。
      仅举一例,《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汉高祖刘邦在前线灭黥布的时候,后方仅靠萧何一人。萧何把后方的政治军事做得非常好,刘邦这无赖反而不放心了,“数使使问相国何为”。萧何因为刘邦在外统军,就全力安抚百姓,甚至把自己的全部家产捐出佐军。一门客对萧何说:坏了,老大要怀疑你了。你身为相国,功第一,还一直这么做好事,得民心,皇上能放心你吗?这幕僚建议萧何做些问舍求田自贱其名的事儿。司马迁惜字如金,只说“相国从其计,上乃大说”,但我们不难想象,肯定有人给刘邦告密,说萧何侵占民田,霸占民房,刘邦这小无赖一听,估计俩小眼儿马上笑成了一条缝儿:好啊,萧何原来只是个贪官,并无“彼可取而代之”“大丈夫生当如此”之类的意思。嘿嘿。放到现在,我们一些单位在搞张榜捐款的时候,也有类似的微妙。比如现在流行的摊派性质的捐款,书记捐五百,科长就只敢捐三百二百的,捐多了,什么意思嘛,想当书记还是咋的?所以,偶而贪污一下,反而是在向上级表忠心:看看,哥们儿胸无大志,只图个吃喝,绝无二心,领导你就放心吧!一句话,有时候你不贪污还不行,愣要当什么清官好官,领导往哪里摆?
  
 五、古今贪官对比  赖昌星红楼案发后,顿使人有今夕何夕之恍惚:古今贪污,居然惊人的相似。但是有心总结一下,会发现,古代贪官更不容易:

  其一、古代贪官不象现在的贪官,从小接受了唯物主义的思想教育,相反,他们只有一个唯心主义,信鬼神,信因果报应,所以,要他们伸出罪恶的手来贪污,是需要一定的勇气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其二、古代不流行纸币,贪官们要贪,总是些金银珠宝类的东西,这些东西,比起现在的存折,支票,股票来,那是笨重多了,既无法藏到卧床的铁栏杆里,也无法匿到烟酒盒里,总之,古代当贪官,风险也太大了。
  其三、古代法律野蛮落后,不讲理。哪象现在,法律文明,且具人情味儿,往往是一人贪污,幸福全家。而古代呢,一人贪污,全家没收不说,弄不好,还株连九族,所以,古代要想贪污,不下狠心是不行的。

  其四、古代贪官根本不知华夏之外,尚有其它文明国度,所以他们不会脚踩两只船,不会一家两制,不会一人在国内贪污,全家在国外定居,至不济,也要提前办好撤退的护照,一有风吹草动,敢紧脚底抹油-溜之乎也。古代贪官,搂着大堆的金山银山,不知逃向何处,不知奔向何方,又没有洗黑钱的可能,很悽惶的。

  其五、古代贪官缺少表演才能,更无机会借助现代高科技手段制造清廉魔术。比如成克杰,在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节目中,一提灾区百姓,那是声泪俱下:看到灾区人民受苦受难,我真不好受啊,这些人也是爹娘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我也是爹娘生的,也是有血有肉啊,他们好苦啊…我要书写一些老百姓永远不会忘怀,认为我没偷懒,正为努力为他们作贡献的历史,当然,我绝不会书写相反的历史。这镜头,若让古代贪官得知,他们当会脸红不已的:一提老百姓,眼睛就出水,这功夫咋学的呀!
  其六、古代贪官口才不怎么样,也不机伶。一代巨贾兼贪官胡光墉,事发后也只会怅然逝去,既不会糟踏老百姓-说什么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自己混同为一般的老百姓了,好象老百姓都是大贪似的;更不会糟踏人家资产阶级-说什么自己受了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总之,古代贪官要想忏个悔,找个堕落的借口,不如现代贪官容易。

  当然,古今贪污也有类同之处,比如一犯一窝,古今类似。乾隆1781年,王亶望一案,同案犯70人,处死22人。现代,沈阳慕绥新一案,跌倒16人。还有,河南一个小小的卢氏县,一下子双规80名干部,其中,全县19个乡镇党委书记无一幸免,全部一锅端了。只不过,现在流行人道人权,现代贪官们被处死的机会远远小于古代贪官了。 六、我的看法
  其一、人性的原因。关于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作为哲学命题,我们争论两千多年了,可是作为政治命题,我们却一厢情愿地认定人之初,其性本善的,所以我们的所有政治及其相关建设都是基于这么一个前提而成立的,导致我们古有“敬德保民”,现有“以德治国”。也就是说,所谓的“以德治国”,绝对不是什么新鲜玩艺儿了,我们古代的帝王就用它当过尿布了,现在还拿它做尿布,我们能闻到一股股千年的尿馊味儿,如果你闻不到,可能是你感冒了啊。更何况,老圣人也曾经有过怀疑的,说: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并且进一步说:食色,性也!荀子认为,人之初,性本恶,只有通过教育,才能走向善。而韩非子干脆认为,人再怎么教育,人性还是恶的,所以他老兄搞的是恶狠狠的“法制”。善恶论争论几千年了,这里我不想陷于争论的泥沼,我有我自己的说法:人之初性本贪!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先生在2002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提出:我们不否定道德说教,但是作为经济学者,我们首先注重的是制度。而且我们制度的设计和制度的建设一定要以人道德不好为出发点,要以人之初性本恶为出发点。当然我不是假定人之初性本恶。
  樊纲不想假定人之初性本恶,但随后却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人的本性是贪婪的。马克思曾这样概括资本的特性: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就被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2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敢冒绞首的危险。资本的背后是人,资本的特性,说穿了就是人性。
  人性是贪婪的,而贪官,却是大大发扬了人之初的本性。所谓的人之初,一是指人类的幼年,二是指人的幼年。我们的贪官当是两种幼年病的综合-第一是还没有进化完整;第二是还没有长大。去年我曾写篇杂文,当然没地儿发表,只能发到网上,题目就是“要把贪官当孩子”,说的也是这么个意思。三岁以下的孩子没有你我观念,见什么东西都以为是他的,特别是在商场里。三岁以下的孩子撒尿不找厕所,以为处处都是厕所,理直气壮地随地便溺。我们的贪官,便都是三岁以下的孩童了,如果按时下流行的说法-政府是爹党是妈来讲,这些贪官,确实需要其爹娘来管教了,否则,永远长不大,永远不进化,也不是个事儿。
  其二、制度与体制的原因。众所周知,美国建立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人性是恶的,不相信某一个政党,也不相信人民,将权力交给一个机构或一群人,只会导致完全的暴政,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暴政,对掌握权力的人,应该深怀戒心。而中国封建社会恰恰相反,所有制度建设,都基于人性善这一前提,把希望寄托到读书人的忠孝贤良,寄托到帝王的英明决断。现在,中国人民又把希望寄托到一个政党的良心上,而这一个政党的又把希望下放,寄托到全体党政干部的良心上。这种寄托,导致对专制制度与官僚体制温情的默许与浪漫的幻想,而贪污,又是专制与官僚体制下的必然伴随物。

  其三、社会的原因。一般的看法是,中国社会是一个不道德的社会,但是组成分子,每一个人都可能是道德的。也就是说,道德的人构成了不道德的社会。这种不道德的社会中,最常见的形式是“不道德的家族主义”,西方学者认为,不道德的家族主义会引起腐败,促使人们偏离普世主义和行善的规范。也有人从另一方面说,中国人只讲私德,不讲公德。也就是说在他自己的亲友圈里,在他的私人圈子里,他是道德的,守信的,颇富人情味的;可一旦越出了这个圈子,他就可能不道德,不守信,甚至没有人情味。比如一个人对朋友慷慨大方,于私,他可能是个很好的朋友;但是于公,他却不是个合格的公民,因为这哥们儿老在偷税漏税。试举一个例子,韩信当年落魄时,曾受一漂母饭恩,发达后,韩信给漂母送去千金。打一个比方,如果这漂母是个生意人,或者是个包工头,韩信肯定会给她拉点活儿的。不信看胡雪岩,当钱庄伙计时,挪银五百两给落魄仕人王有龄,王用这些银子进京活动,一活动,就任了浙江省的粮台总办,从此与胡雪岩官商勾结,胡的红顶商人生涯从此起步。王死后,左宗棠本想查办胡,可两人一见钟情,竟成了好友。就连骂胡“确系坏种”的李鸿章后来也改变了看法,认为胡“救灾恤邻,慷慨好义”“为近时所罕见”,甚至要求政府准许“赏给匾额一方”以资鼓励。中国谚语云: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又云: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死人之事。太可怕了,一衣一饭之恩,需要的时候,就要为恩人奉献自己的性命了。举一个例子,常胜将军吴起曾经为一个士兵亲吸毒疮口上的脓汁,依现在的看法,你会觉得吴起犹如~干部,爱兵如爱子。可是那士兵的娘却不这么看,听说这事后就开始哭,哭得死去活来。别人劝她:你儿子遇到了这么好的将军,你应该引以为荣才是,何以失声痛哭?老太太说:你们有所不知。我儿子的父亲,当年也曾由吴起将军亲自吸吮过脓汁,不久出战,想对将军的恩情有所报答,奋力抗敌,有进无退,终于战死了。如今吴起将军又这样对我儿子,我儿子肯定活不长了,我是为我儿子哭的呀!同志们,明白了吧?我这人老是不愿意对人太好,否则大家都掂着脑袋来跟我交朋友,那我不是要人家的命吗?叫我如何承受?这是开玩笑啊。总之,中国人身处的环境,是一个人情亲情乡情友情之网,没有一定的定力,你是摆脱不掉的。也许正由于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最高统治者才怂恿出一个所谓的大义灭亲思想,大义灭亲大约来源于孔子。当春秋时晋国的叔向为自己的异母弟-贪官羊舌鲋定罪时,远在鲁国的孔子听了,赞扬说:治国制刑,不隐于亲!这一点,恰于西方相反,西方社会没有人情,但法律却基于人性之常情,认为亲人必袒护亲人,所以,西方社会不倡导大义灭亲,法律里便也没有包庇罪。
  讲到这里我就感觉,我们中国是一个很奇怪的社会:我们中国人最讲人情,可由中国人组成的这个社会却泠漠无情;我们中国人最讲亲情,可法律却提倡大义灭亲。贪官最遭老百姓忌恨,可贪官周围的人却喜欢他赞扬他;清官最遭老百姓喜欢,可清官周围的人却恨他恨得牙痒。有时候我都想,让一个骂贪官骂得最狠的百姓与贪官结了亲家,那么,随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有人说,中国的贪官,是有着群众基础的。此话值得我们深思。

  其四、管理方面的原因。曾有人说,中国百姓是世界上最无能的主人,管不好自己的财产,老被仆人偷。这一点,军阀孙传芳都看穿了。民国时期,也提倡人民公仆来着,而孙传芳反对这种提法,说:现在做官的自称是人民公仆。凡是仆人没一个好东西,不是赚主人的钱,就是勾搭主人的姨太太,我不是公仆,我是父母。天下父母,没有不爱子女的,爱民如爱子才是,才能真正为人民谋福利,做好事!老孙说得有趣,但是主人看不好仆人却是真的。而政府作为管家,在管理仆人时,也常常出现漏洞。朱元璋时代,也有自己的反贪局,当时叫监察御史,但大家都知道,那是聋子的耳朵,摆设!

  我经常跟人开玩笑,说,民国时期某军阀,三不知:不知自己多少兵,不知自己多少钱,不知自己多少姨太太。而我们的政府竟然也是三不知:不知自己多少人民-古代是逃人丁税,现在是逃避计划生育罚款;不知自己多少钱-帐上有数字,但实际钱在哪儿?银行都是呆死帐,行长更有卷资外逃的,帐上有的钱都是空的;不知自己多少贪官-政府知道自己多少官员,但永远不知道自己多少贪官,就跟军阀不知道自己多少姨太一样!

  一个俄国人,有60万卢布就要受到怀疑;一个美国人,有2000美元,就要说清楚-出具资金来源报告。后来放宽到1万美元。而中国,直到现在仍没有类似的规定。2000年4月,中国开始实名储蓄制,但贪官也会变通,国家能搞一国两制,贪官就会搞一家两制。公职人员不得经商,但公职人员的家属总能经商吧,所以,连云港的副市长鹿崇友,其80岁的父亲与70岁的母亲可以合资开个化工厂,可怜鹿老头,估计是没孙子,否则他那市长儿子也不舍得搬老子下水这么老当益壮的。
  其五,文化的原因。美国学者西摩.马丁.利普塞特和他的助手加布里埃尔在《腐败,文化及市场》一文中指出:腐败的程度往往是沿着文化界线而变更。最腐败的国家包括印度尼西亚,俄罗斯,以及若干拉美国家和非洲社会。在北欧和前英国殖民地的一些新教社会,腐败程度最低。儒学社会大都居于中间。讲到这里我长出一口气,美帝国主义学者眼中,好歹我们不是腐败最严重的。那么中国文化与贪污腐败之间的逻辑关系到底如何?特别是中国文化丰富多彩,三教九流的,这需要好好的梳理一番,同学们若有兴趣,不妨研究一下。      这里我简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我认为,中国人选择贪污与腐败,其背后的终极原因乃是人的价值观在起决定作用。第一,家族价值观的影响。可以说,2500年前的柏拉图就看出了家庭在社会中的力量,所以他提出,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共产的社会,必须废除家族联系,甚至家庭本身。孩子们一出生就应该交给公共机构养育,而不知其父母是谁。这话好象专门是针对咱们中国这个传统的儒学社会的,因为儒家特别强调家族观念。而家族主义在西方学者眼里是不道德的,虽然中国曾有过“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千古美谈,但那仍免不了作秀的嫌疑,比如人家袁世凯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也可以被人称颂为“内举不避亲的”。西方学者甚至认为,意大利的黑手党乃是不道德的家族主义的一个极端的例子。以此类推,你会发现,中国封建社会中,大都是这种家族模式,《红楼梦》中,王,贾,薛,史等大家族,蒋光正时代蒋宋孔陈等大家族,都是强强联合。但是这种联合,之所以说它不道德,乃是由于这种家族主义,充其量只是个人及个体生存的有效手腕,但却无助于社会的前进,甚至是社会发展的障碍。所以我要说,中国的每一个大家族,其本质特征可能跟黑社会一个性质,当然这需要证明,同学们感兴趣,不妨做点工作。      第二,个人价值观的影响。罗伯特.默顿在其《社会理论与社会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腐败的“手段-目的模式”,他认为,腐败是由动机促成的行为,来源于社会压力,结果则是违背规范。他强调,所有的社会制度都规定有自己文化上的目标,即目的。人作为社会行为者应力图达到这些目的。问题是,怎么达到这些目的,社会没有给出相应的体制规范,或者说,即使给出了,这些体制规范也都是疲软无力的,比如封建社会的反贪措施,这就导致大家共同拒绝遵守表面上的冠冕堂皇的游戏规则,进而衍生出一种私下里共认的游戏规则,吴思把它称作“潜规则”,在这种社会里,大家只认同个人的政治成就与经济成就,科举制时代,人们侧重前者;现在的时代,人们更侧重后者。侧重前者,买官卖官流行;侧重后者,贪污贿赂盛行。       如今,我们过分渲染强调个人的经济成就,导向有点偏差。大里说,它是不发达社会的一种心态,现在的经济发达国家,已富裕的公民由原先的物质主义者转变为后物质主义者,也就是说,他们更追求音乐,艺术和文学的享受。小里说,它会导致个人价值观的畸形发展,比如笑贫不笑娼,笑清不笑贪的社会心态。现在的大学生也比以往更加躁动不安,因为媒体与社会过分渲染了商界精英的成就与价值,大家更多的考虑如何奔向这个目标,手段的合法与否,似乎已不在考虑范围。第三,宗教与哲学的原因,严格意义上来讲,中国没有宗教。      宗教的三大标志是:人格神的崇拜与敬仰;完备的宗教仪式;终极关怀的托咐。宗教的根本特质是终极关怀,人是什么,人从何处来,又将归向何处去。中国宗教对这一切,闭口不谈。而中国哲学中,也没有人关心这些问题。尼采曾讥笑中国的孔儒哲学是庸俗的道德把戏,黑格尔甚至这样认为:所谓的中国哲学并不是真正的哲学,在世界哲学史上无足轻重。孔子哲学只是一种“道德哲学”一种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这是毫无出色之点的东西,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两位洋老兄对中国哲学评价如此之低,原因何在?同学们若有兴趣,不妨研究一下。      不过我有一个主意,大家不妨看一些有关西方传教士来中国传教的历史资料,以及一些教案的内在原因。其实,中西冲突中,一般包含两个认知层面:政治的和文化的。遗憾的是,我们一般的史学教学,只侧重天于前者,侧重于道德评价,而忽略后者,忽略文明本身内在发展的历史逻辑。所以,我希望同学们有一个全方位的文明视角,基于这个视觉,去考察文化与贪污,宗教与廉洁的内在关系,可能会有新的发现。这方面我只有零星的看法,但尚不系统,有待于同学们自己发掘。
  其六、成本的原因。德国社会学者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之所以贪污严重,乃是因为中国官员当官成本太高。韦伯没有详细分析中国官员当官都需要付出哪些成本,但是我们不妨给官员们算一下。      1、从时间上来讲,中国官员需要寒窗十年,甚至不止十年。有些人一辈子都挤不进官场里去,比如蒲松龄,十九岁就考中秀才,一直考到七十二岁,也没有考上个举人,曾写诗自叹:“数卷残书,半窗寒烛,冷落荒斋里”。这个大才子一辈了学优不仕,只好与自己书中的鬼们打交道去了。还有洪秀全,屡试不中,就反了。如果清廷知道他考不上就要反,可能提前给他一个七品官当当呢。而按照秀全同志日后当天王时的作派,我们倒可以断定,这哥们不当官则可,一当准是个大贪。       2、从读书苦的程度来讲,中国书生之苦当是天下第一,这方面,头悬梁锥刺骨的苏秦可谓是榜样。读书本是享受,却愣被这帮哥们鼓捣成了苦行僧一般,“学海无涯苦作舟”,完了,这小舟怕是永远驾不出去了。       3、当官也苦啊。走进官场,那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如何在官场那乌泥堆里站稳脚跟,才是问题的关键。龚自珍倒是科场得意,20多岁就在北京做官,可官场学问,敢情比书里的学问难多了,龚大才子玩不转,最后的选择是弃官归里,回家时就雇了两辆车,一辆拉自己,一辆拉自己心爱的书。你说才子都回家了,其他官员还挺着干什么?按吴思的考证,林则徐那时也有灰色收入呢。       4、按我的意思,当官最苦的不是科考,而是心灵的代价,轻里说,尊严丧失,重里说,人不再是人。一句话,在中国官场上混,上级面前没有点装孙子的本事,却想在官场里继续混下去,或提拔上去,永远没戏。你说当官要付出这么高昂的代价,哥们图的是啥?
  其七、心理的原因。中国封建社会里,一切都可能,一切又都不可能,总之,事物的发展没个谱。这样的环境下,国人当然没有安全感。老百姓没有安全感,皇帝老儿也没有,皇帝老儿手下的官员更没有,不管你有钱没钱,有权无权,大家都没有安全感。很可惜,国人与皇帝都没有足够的理想与清醒,打造一个人人安全的体制与社会氛围,这一点,到刘少奇时代没有做到,到现在的孙志刚时代仍没有做到。难怪贪官们把人生当作了梦靥,并在这梦靥中迅速的走向灭亡。尼采那疯子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人要么永不做梦,要么梦得有趣;要么永不清醒,要么清醒得有趣。中国古代的贪官,做梦都是发财,梦得无趣,但往往梦没做完,小命玩完!是他们不清醒吗?非也,正是由于他们清醒的看到了自己的未来,所以他们才疯狂的贪污,生命不息,贪污不止,很无趣,可是当清官有趣吗?那将是我们下一个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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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21: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第六讲 中国清官文化  
  一、 有关清官与廉吏的最早说法
  1、 吏.
  吏是我国古代大小官员的通称。秦以前,称公卿为吏,中央和地方机构的下级办事人员也称吏。现在下级办事人员都改称公务员了,呵呵,还不如称吏呢,省俩字呢。汉代时,官、吏的界限从职权与地位上逐渐有了分明。宋代,有品称官,无品称吏。不过,社会上仍沿袭先秦以来称官为吏的习俗,比如清代督抚们,常被称为封缰大吏。
  2、 吏以廉为本
  云: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政,五曰廉洁,六曰廉辨,后人又加个廉俭,构成七廉。
  3、 原始社会末期即开始倡廉,春秋战国时廉政建设有了进一步发展。儒家从政治上强调廉,但真正把廉政从政治高度加以认识并视为关系兴衰存亡者,乃是法家的管子,即管仲。
  4、 “清官”二字,何时何地合为一词,有多种说法。
  其一、“查正史记载,始见于”(见上海1978-11-25)。
  其二、明代李贽卷四中已有“彼为巨盗,我为清官”,将清官与巨盗对称,乃清明,清正,清廉之意。
  其三、金代元好问中已有“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只从明府到,人信有清官”的诗句。
  其四、段宝林在其中云:“从清官产生和流传的时间来看,清官一词,与包公(999-1062)关系甚大,似乎可以说是包公清官故事流传之后而盛行的。卷316记载时人称包公‘笑比黄河清’”。(见1999-5-6)
  其五、“两袖清风”之由来
  明英宗时,兵部侍郞于谦巡抚河南,回京时连河南的土特产---土蘑菇与线香都没带。赋诗名志: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二、 清官故事之样板---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同志和人民公仆的榜样孔繁森同志
   注:本来想one bye one地讲解他们的故事的,可是在分讲二人的时候,发现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无奈只好合二为一地讲了。
  1、 出生与教育
  于成龙(1617-1684),吕梁地区方山县下昔乡来堡村人。幼读诗书,读出这么个道理:“经史子集千本万卷,无非仁义礼智四字,程朱理学滚瓜烂熟,无非天理良心四字”。
  孔繁森(1944-1994),山东聊城人。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参军、入党,茁壮成长!未读诗书,却懂得了这么个道理:为人民服务!
  2.信仰
  
  于成龙,1647年,始读佛经,个人思想,成为佛、儒、道三合一。概括如下:相信因果报应,讲究天理良心;提倡清心寡欲,崇尚洁己爱民,主张积极入世。
  孔繁森,没有读过佛经,只信唯物主义与马列主义。不相信因果报应,讲究一切为了党。胸中装着全天下,唯独没有他自己!
  3.仕途起步
  于成龙,1661年,抽签抽了个广西柳州府罗城县令。这时的罗城县,环境极差,它刚于1659年被收归清政府,第一任县令被杀,第二任县令上任未到一年,跑了,至今无人上任!别人劝他算了吧,但于成龙最终还是决定赴任,家人哭谏不行,只得哭相送。我不知道于成龙怎么想的,是为了当官,还是为了人民!
  孔繁森,党的培养教育下,他参军、入党,后来转业到地方工作。1979年,国家要从内地抽调一批干部到西藏工作,当时担任中共聊城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孔繁森欣然赴藏。注意,于成龙是抽签,孔繁森是抽调。于成龙是听着家人的哭声硬着头皮上,孔繁森是欣然赴藏。
  4.境界对比
  关于孔繁森赴西藏之思想境界,我抄了一段宣传文章:他并非不知道西藏天高地远,并非不知道那里生活艰苦,并非不知道远离家乡和亲人意味着什么,但他更清楚地知道,这是祖国和人民的需要,这是党的召唤。
  相形之下,于龙成的境界就差了那么一截:罗城上任,同样天高地远, 但是没有党的召唤,这一点,是旧社会与新社会官员的显著区别。不过,于成龙的条件要更艰苦一点:置卖家产凑路费,无火车无汽车无飞机,骑驴登程,历时三个半月,进得罗城,只见六户人家。皆草屋柴门,老弱病残,上前叫门,主人见之如见虎狼,惊恐万状。主仆六人只好住进了关帝庙。第二天才找着县衙门,只见台阶上草比人高,中堂草屋三间,用木头架子撑着,四周没墙,瞧着象房子的样子。这时候,因水土不服,五个随从中死掉两个,跑掉两个,只丢一个-电视上大家也看到过-苏朝卿。于成龙没有秘书!
  5、任内百姓
  1662年秋,于成龙被广西布政使金光祖看中,欲留在桂林。近百名老乡结队到桂林,跪在署院门外“静坐示威”,向督抚要于成龙,于成龙归。从中看出,古时的老百姓是多么的自私与苛刻,而且对于官员的任命,尚有一定的发言权,只不过发言时是跪着的。
  孔繁森离任时,藏族同胞依依不舍地含泪为他送行。现在的百姓比旧社会的百姓觉悟高点,尽管不舍,还是遵从大局的—上面给派什么公仆,我们就要什么公仆,有泪也憋着,绝不发言!
  
  6、家人境界
  随于成龙上任罗城的仆人,前后九人,逃回去四人,死五人。死者家人找于成龙长子廷冀索钱,廷冀只得变卖家产,下跪求情。家有一县之长,不但没有外援,还得内贴,无奈,只好派廷冀前去寻父,还带着族令:任满,去职归乡,守侍老母。廷冀好不容易走到了罗城,见到了父亲,我们找不到资料,不知道廷冀是如何劝说父亲的,更不知道于成龙是如何“三讲”“三代表”的,我们只知道结果:廷冀空手返回了!一句话,古时的官员家属稍微有那么点拖后腿儿的意思。
  孔繁森,家有老母弱妻,三个未成年子女。可是这些家属从未说过半个不字,也没有开过家族联席会议,命令孔繁森回家。最重要的是,没有派特别代表上西藏拉他回家。

  7、任满
  1667年,于成龙任满,县令罗城七年,总共上交赋税八、九两银子,新上任的广西布政使怀疑于成龙贪污,老于同志几乎精神分裂。此年康熙亲政,于成龙被举“卓异”,改任四川合州刺史。罗城人民哭送几十里,有一单眼瞎要求送他到合州,说:怕你路费不够,我用相命看风水的钱助尔!
  孔繁森第一次赴藏,任满后回山东。找不到资料,所以不知道他离任时路费够不够,估计不是偷扒火车回家的,因为铁路查得严,我1988年扒过一回,在许昌被逮住的。宣传资料上是这么说的:光阴似箭,1988年,工作几经调动的孔繁森已担任聊城地区行署副专员! 1979年赴藏前,孔繁森是中共聊城地委宣传部副部长来着,我不知道行署副专员跟宣传部副部长,哪个官大!
  
  8、外号及忠孝
  现在百姓觉悟高,只给贪官起外号,轻易不给清官起外号了,总之,没有听说孔繁森有什么外号。到是于成龙,外号一大堆。合州任上,其长子廷冀二次探父,临别时父亲没有礼金相送,只有一只鸭子,分与儿子一半,于成龙从此多一外号:于半鸭!当然,合州人民还给于成龙另一个外号:于青天!黄州任上,于成龙天天以糠粥为食,又得一外号:于糠粥!
  除了外号,古时的百姓还有得寸进尽尺的缺点 。1676年,于成龙60岁,离家16载,养母故去,于成龙哭作少年样,欲告老回家,黄州百姓哭谏,不许!于成龙“退居二线”的阴谋被百姓击毁!
  孔繁森没有想着退居二线,但是却要二次进藏了。按组织规定,援藏一次就行了,但是不知道为何,援藏任务再次落到孔繁森头上,不知道是不是西藏百姓哭谏来着。 1988年,山东省在选进藏干部时,孔繁森被再次选上,组织上问他有什么困难,孔繁森就那么一句话:“我是党的干部,服从组织安排。”这种忠诚,于成龙也做到了,只是用辞不太一样,于成龙是这样说的:“皇恩超擢,捐躯莫报,唯虑辜负圣恩!”
  宣传材料上是这样宣传孔繁森二次进藏的:孔繁森心里很清楚,家里确有不少困难;自己的身体已不如从前了,年近九旬的老母,生活已不能自理;三个孩子尚未成年,需要有人照看:妻子动过几次大手术,体弱多病,自己一走,全家的生活重担又要压在妻子一个人肩上。可是为了党的事业,孔繁森把对家乡、对亲人的爱深深地埋在心底,把博大无私的爱献给了祖国和人民。
  相形之下,于成龙做得逊色:1681年,于成龙的养母已经停柩五年,尚未入土,于成龙向皇帝上,康熙一看,准假三月,事毕立归。于成龙返乡,伏在早已风化成骨的养母身上,几次昏厥。可是,于成龙只享受了一个月的假期,就提前归“队”了。这种样板戏,目前在我们的政、军、公、检、法里比较流行,我估计都是学的于成龙!歌曲里唱“一样的天一样的地”,这里可唱作“一样的忠一样的孝”。
  
  9.反贪与扶贫
  
  于成龙有个额外的差使—反贪,所以以身作贼:1679年,升福建布政使,官越大,饭越吃不饱,薪米供应不上,有时需典物换食,一天一顿饭。1682年,于任两江总督,常年不知肉味,得外号于青菜,工作到深夜,饥,想煮碗稀饭打尖,米罐却常是空的,又得一外号:无米总督!
  自己做好了带头作用,于成龙下,云:一饭五菜足矣!这个一饭五菜,跟我们现在“四菜一汤”一个意思,只不过,古时的官员比现在的多了一个菜,真是旧社会!
   孔繁森主要任务是扶贫,因为西藏是大西部嘛。除了公务扶贫外,孔繁森还卖血周济两个西藏孤儿上学。于成龙也不含糊,康熙赐给他银子千两,他转手用于赈民。而且,也周济穷困学生,只是那时的医疗条件差,技术条件达不到,所以于成龙卖血不成。不过,于成龙还抓过素质教育,为严保教育质量,对于教师的不合格者,请他下岗---于成龙一次微服私访,在私塾中听先生讲,见先生文理不通,胡编乱扯,就下令关掉他的补习班。没想到这老师哭了,说:人小贫穷,若不让开补习班,难以糊口!于成龙说:尔想糊口度日,岂可误人子弟!吾给尔几两银子,另谋生路去吧。呵呵,我若是这教师,高考补习班办不成,我就办个干部文凭胡混班!只可惜,那时不兴这个!
  10:仕途区别
  孔繁森与于成龙区别最大的一个地方,就是两人仕途路线的绝然相反:于成龙是从最艰苦的地方起步,最后到了富裕的江南,任两江总督!孔繁森是从不太艰苦的地方山东起步,到艰苦的地方拉萨,再到最艰苦的地方阿里。
  第二个区别,由于于成龙业余时间反贪,所以,仕途难行。只顾自己做 清官,老衬得别人都是贪官似的,所以其他官员看他不惯,阴使绊子自不在话下,1683年,于成龙哀叹:行廉守职难矣!1684年,于成龙的清名广播江南,但却陷入了不洁官吏的重重包围之中,心神惊悸,上蔬乞骸归乡,康熙好不容易逮住一个清官样板,当然不准。现在的官员不愿意退居二线,尚可叫作发挥余热,奉献终身。可于成龙几次请归不成,背后却被同仁们讥作“贪图功名,恋官不去!可见古时做官之难。
   11.因公殉职
  退休不成,1684年3月,康熙令于成龙巡视东海防务,于成龙扶病出巡,海上周折一个月,旧疾复发,于成龙数日不能进食,呕吐不止。4月18日晨,于成龙挣扎着爬起办公,幕僚看出他行将“出世”,纷纷跪下。交待公事后,于成龙交待自身后事:尸骨归故乡,丧事从简,只交待了这么两句,还想再说些什么,但已口僵不能言,端坐而逝,年68岁。噩耗传出,江宁百姓罢市而哭,江水滔滔,山河失色!
  1994年11月29日,孔繁森在去新疆塔城考察边贸的途中,在一场车祸中不幸殉职,没有遗言,时年50岁,噩耗传出,山河为之呜咽!
  12.遗物
  于成龙死后遗产:盐米数升,布被一床,袍服一件,靴带两条。江宁百姓罢市而哭,有些百姓甚至给于成龙烧纸钱,被其子廷冀阻挡。廷冀的意思很明白:老父阳世不贪一文,阴世也一样!
  人们在料理孔繁森的后事时,看到两件令人心碎的遗物:一是他仅有的钱款——8. 6元;一是他的“绝笔”一去世前十天写的关于发展阿里经济的 12条建议。宣传材料上是这样表扬的:这就是孔繁森留下的遗产,这就是一个~员的情怀!
  我觉得,于成龙的遗产同样令人心碎,而且,也可以这样子表扬:这就是于成龙的遗产,这就是一个封建官员的情怀!或者说,~员能做到的,封建官员同样可以做到!
  13.榜样的力量是没劲的!
  康熙给于成龙书写碑文:“朕读周官六计廉吏,曰‘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吏道厥唯廉重哉。朕用是观臣僚,有真能廉者,则委以重寄,赐以殊恩,所以示人臣之标准也。”
   康熙说于成龙“实古今第一廉吏”,最后,于成龙获谥号“清端”,意为清官第一。此后,康熙将于成龙立为廉洁奉公的样板,号召同志们向于成龙学习!直到如今,我们还在学习于成龙!
  
  ****同志高度赞扬孔繁森是“全党的楷模”,并题词号召全党“向孔繁森同志学习”。
  于成龙,孔繁森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可我觉得,榜样是没有力量的,或者说,榜样的力量是没劲的。因为树立榜样的时候,其前提是个假命题,英明如康熙,也犯了这错误:若臣俱学成龙,天下何为不治?废话加傻话,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只要人人都…就…”,这命题反过来理解就是:“只要不是人人都…就不…”歌星可以张开一张血盆大口瞎叫唤,可皇帝也这样,不是天真,就是无知,高蛋白低品质! 三、皇帝并不真正喜欢清官
  皇帝并不真正喜欢清官,或者说,皇帝对清官的喜欢是有限度的喜欢。
  中国帝王的南面之术可以概括为阳儒阴法,或者说外儒内法。也就是说,中国帝王表面上遵从儒术,内在的实质却在使用法家之术。所谓的法,乃是韩非子的法。
  常言说: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韩非子也认为,人性是恶的,群臣皆有阳虎之心。每一个皇帝,再笨,也知道自己本能性的根本性的恐惧是什么,那就是自己屁股底下的龙墩!天下与龙墩,皇帝首先选择的当是龙墩。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青山是什么?就是龙墩!这一点,定澶渊之盟的宋真宗明白;不让岳飞“待从头, 收拾旧山河”的宋高宗明白;“宁赠友邦,勿给家奴”的慈禧老太太明白;“攘外必先安内”的蒋光头也明白。正是由于大家都明白,所以,汉代即有以龙墩安危为核心的罪名:大不敬、矫诏、擅发兵,阿党妄上等等,到了隋唐时期,终于完整的发展为“十恶不赦”。一句话,凡是对君权构成危胁的,损害皇权威严的,都是不赦之罪。
  韩非子的法术,挠到了皇帝的最痒处。术是什么?韩非子有两个层次的答案。在中他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在中,韩非子又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两层意思合二为一,术就是指帝王驾御群臣的秘密之术!
  驾御群臣,首先要注意辨别忠奸,清除奸侫之臣。韩非子把奸臣的活动规律和惯用手法总结为“六微”和“八奸”。并且提醒帝王,举臣任事的标准,首先是看他是否忠诚,而且这忠诚是绝对的真诚,没有是非标准的忠诚。韩非子说:“贤者之为人臣,北国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而待令而无是非也。”
  正是由于受了法家的影响,英明的帝王们才不约而同地“乱世用人才,治世选庸才,太平盛世奴才,政治标准第一,道德标准第二,知识技能其三。”这一点,现代社会还有遗迹,比如又红又专啦,讲政治啦,咱这里就不多说啦。
  我们先看看始皇是如何求忠的:始皇在梁山宫,从山上看见李斯的车骑仪仗甚为隆重,表示不满。后来,始皇周围的人将情况告诉李斯,李斯立即减少车骑人数,始皇发现,知道有人泄密,审问在场人,无人承认,只得把当时在场的人全部杀掉!
  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既然中国的帝王都喜欢韩非子的法术,为什么表面上却遵从儒家呢?很简单,愚民嘛。特别是秦家二世而亡,血的教训告诉后来的窃国大盗们:要温情脉脉,要脉脉温清!所以,儒家就是窃国大盗们白天的外套,法家则是他们的睡衣!
  岳飞之死,严格意义上来讲,在于不忠。高宗主和 ,岳飞主战,高宗想当皇帝,岳飞却要迎回二圣,这不是跟君主对着干吗?而秦桧之所以能讨得高宗赵构的喜欢,恰 是因了他的忠心。更何况法家云:君主本人要独断专行,众人称赞,不必喜欢;众人反对攻击的人,君主不必憎恨。君主有时候专喜欢坏蛋,真是气人!
  还有乾隆,那么英明,也狠抓反贪来着,难道就对和珅同志的贪污问题没有察觉?非也!原因还在于和珅同志虽贪,却是很忠的,又英俊,又聪明,绝无二心,一生都在想着法子哄主子高兴,这样的奴才皇帝不喜欢才是傻冒呢。乾隆自己也说:我也知道和珅坏,可是没了他,谁陪我玩儿呢?
  后来,嘉庆制和珅,诸位可不要自作多情地以为新皇帝在反贪。根本原因,之一:一朝天子一朝臣,和珅不是嘉庆的人;之二,黑吃黑,嘉庆继位时,国库空虚,内乱频频。所以,乾隆死后第五天,嘉庆就将和珅革职查办。民谣说: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嘉庆反贪,却是因为自己没钱闹的。
  那么你会问:难道皇帝不反贪吗?难道皇帝真的不喜欢清官吗?非也,皇帝当然反贪,但是只在贪风甚炽,影响政权的稳定性与合法性的时候,才反贪的。皇帝根本性的恐惧,除了臣有二心之外,还有就是百姓的造反之心。如果说百姓是妖魔的话,那么清官便是帝王供妖魔享用的牺牲与祭品。说得不客气点儿,清官是帝王放在百姓面前的冷猪头肉!所以,皇帝对清官的喜欢是有限度的,海瑞就是一个例子!嘉靖皇帝又要用海瑞做道德的幌子,同时又讨厌他的粗线条的二百五作风,无奈只好既不杀,又骂他为“那个咒骂我的畜物”。嘉靖升天,新皇隆庆登基,对海瑞的安排却成了新朝的一个难题。按黄仁宇的分析,“比较稳妥的办法是让他升官而不让负实际的责任”,而现代社会,我们也时不时的能发现,所谓的清官,经常遭遇明升暗降的所谓提拔重用。举一个例了,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那个中李向南的原形之一---山西省长治市市委书记吕日周由于声名清卓而被提拔为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了。政协是干什么的?主要政务,握握手的干活,呵呵!  四、当清官的经济难度
  1628年,朱由检当上了大明皇帝,上任伊始,发出“文官不爱钱”的号召,而且随后的日子里,年轻的皇帝一直是以身作贼的:当政十七年,宫中没有进行过任何营建!吃穿俱不讲究。自明神宗以来每月需饭费万余金,而崇祯下令节俭,仅存以前的1%;他还将皇帝穿衣一日一换的惯例改为每月一换;宫中的金银器具皆改用陶器。为他讲课的大臣甚至看到过他的衬衣袖口磨烂,吊着线头。
  问题是,皇帝的节俭,构不成全体官员的榜样,相同的例子还有,那就是道光帝。其实,单从经济角度看,当清官就有难度。所以,朱由俭发出“文官不爱钱”号召后,户科给事中韩一良就上疏发起了牢骚:如今何处不是用钱之地?哪位官员不是爱钱之人?本来就是花钱弄到的官位,怎么能不花钱偿还呢?现在都责备郡守县令不廉,但怎么能够廉?有数的薪水,上级要打点,来往的客人要招待,晋级考核,上京朝觐,都需要大量的花费,想廉行么?
  韩一良说的是大实话。众所周知,明朝的官员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吴思给他们算过:省级最高领导,年薪576石大米,折合人民币月薪11780元;正司局级年新192石大米,相当于月薪3930元;七品知县,年薪90石大米,相当于月薪1840元人民币;象韩一良这样的股/副科级干部,66石大米,相当于月薪1350元。你会说,不少了,比现在的工资还高嘛。实际上,官员到手的工资往往是打过折口的。拿七品县令的工资来说,他每月只领一石大米,每年十二石,叫本色,其余都折成银子、钞,布发给你。这么一折,实际到手的就缩了水,类似我们中秋节领苹果,表面上是50元钱的苹果, 实际上它可能不值30元,这一点,估计吃公家饭的同志们都领教过。总之,明朝的县长,最后每月领到手的,不超过1130元。你会说,这也不少嘛,那么咱们再算一笔帐:那时没有计划生育,如果不是地况有毛病,那么每家孩子少则三五个,多则一个班;那时不兴一夫一妻,官大的,妻妾成群,官小的,其码弄个一正一副一妻一妾,清廉如海瑞,那也是九娶妻妾的;更何况,那时没有妇女解放运动,没有男女平等,没有双职工,没有社会福利,没有公费医疗,没有养老保险,没有退休金。总之啊,保守估计,县长家里六七口人的话,全指望这千把人民币过日子,其生活水准,相当于我们河南穷小城里的下岗职工低保线!
  当然了,再没本事的县长,也不会把自己家里弄得象下岗工人之家似的,但也有例外-海瑞县长!海瑞在浙江淳安当知县,自己种菜,没钱吃肉。有一次为老娘做生日,买了二斤肉,这事儿竟上了内参-总督胡宗宪宣布:昨天,海县长为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当然,还有比海县长更不济的-于成龙,干脆把自己弄得象个叫花子。现代社会也有-焦裕禄,据说连二斤棉花都没有!
  清官还有个最后的难事:丧葬费没有的!海瑞死于吏部侍郎之职,相当于现在的中组部副部长,死后只有20两银子,丧葬费都不够,同仁王用汲凑钱把他下葬了。于成龙死后,连2两银子都没有,陈廷敬的载:“时署中无亲指,衣食饭含皆不备,江宁守于公经理其丧”。这倒有点象孔繁森,公家给你办丧事算了! 
 据我归纳,清官,首先得有点丐帮精神,否则挺不下来。清官生不如死,死后也是个饿死鬼,贪官死后如生,死也是撑死的!
  
   五、做清官的道德难度
  “心里装着全体子民,唯独没有他自己”!这是现代社会一度流行的对模范官员的最高赞歌。这样的赞歌我一听就头皮发麻,它是一种不祥的音乐,准确地说,它是丧乐,因为在这样的乐章里我们看不到人!道德榜样非我化,非人性化,写颂歌的人再在其背后声声不歇的唱赞歌,一步一步的把人往死路上送。有时候我都想,中国某些小记者简直都是刽子手,其手中的笔就是一支歪脖子枪,其专职就是把人一个一个干掉!有时候,在系办室闲着没事,顺手抽张报纸看(这类报纸我是不会自己掏腰包订的,单位不订也不行,上面有订购任务),不看则已,一看满肚子气,满篇不是人言!尼采说:上帝死了,人活了!而我们的宣传报道却是这样结果:人死了,上帝也气死了。
  如果要说官员中的模范,我觉得易牙先生可能是千古第一名。齐桓公说自己什么都吃过了,就是没吃过人肉。没想到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易牙回家就把自己的孩子烹了,端给桓公吃!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一种舍小家为大家,六个代表的精神。易牙同志是一个道德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不是人的人!后世的道德榜样,哪个也比不上易牙,不过性质是相同的:某某同志,孩子在家烧坏了一条腿,或者老爹快要病死了,总之,哪怕家里的亲人都有毛病了,他也仍然坚持工作岗位,好象没了他,地球都不转了。其实中国缺什么也不缺人的,即使你是科长,那下面还有众多副科长的,即使五个副科长同时有孩子发烧,那还有第六个副科长,中国什么时候缺过官员?打一个比方,焦裕录是有病,可有病上医院啊,我就不信,咱几亿人里找不出一个县委书记来。
  媒体也够逗的,把道德模范弄成人不人鬼不鬼的,自己也不知道这模范是人是妖,只好糊而言之:某某同志是特殊材料做成的!
  总之,官员要想模范一把,清官一把,从道德方面来,也是有很高的难度的。一句话:六亲不认!包黑子做清官,做到平日没有私人书信往来,亲旧故友消息断绝!我私下里称海瑞为二百五,我自己认为,没有点二杆子精神,想做中国的清官,难哪!这也是百姓呼唤清官,而清官却少得可怜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六.做清官的体制难度
  清贫的决心与道德的操守并不是做清官的充分条件,充其量,它们只能构成做清官的必要条件。极权体制下,做清官,还有很大的组织难度。
  常言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从表面上,看到的是清官的决心,但从背后,看到的则是做清官的无奈。一句话:清官为民做主,但谁为清官做主呢?清官本身就没有任何有保障的安全,弄不好,连回家卖红薯的机遇都没有呢。红楼里,贾雨村当上南京知府后,就遇上个人命案:薛蟠打死冯渊,抢了个丫头,受害者告了一年,没有结果。贾雨村一听,新官的二杆子作风就上来了:岂有这样放屁的事儿,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说着就要发签派人去抓。结果还是在门子的眼色中暂停抽风,而且在密室里接受了门子给他上的第一节官员启蒙课.门子问:老爷荣任此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的护官符?贾雨村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都不知,何能做得长久?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写本省有权有势极富极贵者,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不但官职难保,恐性命也难保。最后,贾雨村只好稀里糊涂的判案了。堂上的豪言, 权当放屁了,相信贾雨村做官长久后,会发现,天底下到处都是放屁的事儿呢,官越大,放的屁也越多越大。
  这里我们可以拿海瑞做例子。海瑞骂嘉靖,如果不事先抬着棺材,小命早被皇帝收回了。后来万历皇帝明白了海瑞身为道德榜样的作用,凡事还有点罩着他,但是即使这样,同僚们也能寻找合适的机会排挤与参劾他,1570年,海瑞不得不愤而辞职,在家里坐冷板凳,一坐就是15年。1585年,海瑞被重新起用,这时,海瑞向万历提出了一个反贪建议:要杜绝官吏的贪污,除了采用重典以外别无他途。他提到太祖当皇帝时的严刑峻法,凡贪賍在80贯以上的官员都要处以剥皮实革的极刑。按黄仁宇的说法:这一大干众怒的提议在文官中造成了一阵震动。以我看,海瑞这一提议,估计能把大明的官员全体“哈灭”掉,贪賍80贯,可以说,除了海瑞外,其他官员没有不达标的。所以,海瑞此后遭遇同僚参劾也就不足为怪了。参劾的结果,万历皇帝给海瑞下的评语中有这样一段: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会令本官照旧供职。
  看来,皇帝心目中,海瑞的作用无非是个道德模范官僚,成事不足,但却不会败事的。

  海瑞是执拗的,但一个官员的执拗,抵抗不过整个官僚组织与极权体制的执拗!
  清廉不是对抗体制的有效药剂,相反,一个官员的清廉程度与官僚组织的执拗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越清廉,来自组织内部的阻力越大。于成龙也可以用作例子。1683年,身为两江总督的于成龙感叹:行廉守职难矣。1684年,于成龙在江南已广搏美誉,但却陷入不洁官吏的重重包围之中,导致他心神惊悸,才有了告老回家的念头!
  同样,勇气在体制面前也很无效,充其量,也只是增加了几分荒唐。海瑞骂皇帝:嘉靖,嘉靖,家家户户都干净。老小子是抬着棺材去骂的。无独有偶,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朱鎔基任上,居然也得拿出相同的勇气来:我这里准备了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留给 贪官,一口留给我自己!听了这样的话,我倒吸凉气。从正面看,这话好象非常鼓舞人心,老百姓也跟着傻高兴,因为这话反映了朱总理反腐的决心;可是若从反面看,人不抽凉气是不行的,因为反贪决心多大,反贪的难度就有多大。体制面前,一任总理的良心与决心似乎不是反贪的决定性因素!再者,我们从朱总理上任前与卸任前的答记者问中也可以看出诸多端倪:上任前,豪情万丈—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返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卸任时,豪气没了—我只希望在我卸任之后,全国人民能说一句,他是一个清官,不是贪官,我就很满意了。如果他们再慷慨一点,说朱鎔基还办了一些实事,我就谢天谢地了。如果一个小科长对自己目标的定位是一个清官,一个办了一些实事的清官,那么,我们有理由庆幸,但是如果一任堂堂的国家总理,对自己的政绩也定位在清官这么一个目标上,政府首脑,以被誉为清官为最大的政绩,这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朱总理所演绎的,是现代服装下的包公,是穿西装的海瑞,是中山装的于成龙!想到这里,我想,当初彭德怀骂皇帝,要是抬口棺材来,说不定还能留下一条命呢!历史哪,难道真是如此-我们从历史中所学得的教训,就是什么教训也学不到?! 七.如何评价清官文化与清官情结
  1、 清官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
  不可否认,由于目前贪污形势的严峻,导致下层人民对清官的呼唤,表现在文化上,便是清官文化的回归。清官小说热,清官影视热,清官报刊热。包清天,海青天,于青天,青天满天飞,而且大都是古代的清天,当然,偶而也会出现个现代青天。让人产生古就是今,今就是古,甚至今不如昔的错觉。更为滑稽的是,写清官小说的,比如张平,一个写清官小说哄小老百姓玩的小文人,也俨然成了清官形象代言人,他在央视的读书时间栏目里曾经说过,好多人找他诉冤呢,滑稽里透着悲凉,这,也许就是传统清官文化在现实社会里的底色!
  2、 清官文化的民本政治内涵
  清官文化里有一定的民本内涵-以民为本,爱民如子。但是这种内涵是无奈的选择。这关涉到王权的来源。王权来源于暴力,甲骨文和金文中,“王”字就是持类似斧头之类的凶器杀他人的形象,法家解释为“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既然王权来源于暴力,那么王者必需证明自己权力的合法性,而且这种证明,会随着人类社会集体智力的增进而作适当的调节。而一个民族,如果其集体智力没有长进的话,那么其王者也用不着作过多的调节,随便换几个词儿就行了。比如君权神授,救世主,人民的大救星等等,至不济,也要搞个“神人交配”的出生不正常来,如“大电光绕北斗枢星照郊野,感附宝而生皇帝”,再如“庆都与赤龙合婚,生赤帝伊祁,尧也”。但是随着一夫一妻制的确立,无父的天人感应说就不再有市场了。没想到无赖刘邦不信这个邪,愣是学那古人,也给其母弄个“蛟龙于其上”的春图来,让人不由得掩鼻。如果说天人感应乃是后人为掩饰先祖群婚杂交之耻而杜撰出来的弥缝之辞为先人遮羞的话,那刘帮的“横空出世”则是反其道而行:这个时候早不兴蛟龙一说了,那刘邦老娘身上的蛟龙当是一野男人而已!刘邦的初衷,也不是非得往老娘脸上抹黑,往老爹头上扣绿帽子,实则是太想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天命卓卓,我乃天子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王者们对于自己王位的取得,是如何的心虚。心虚之余,不得不由神道转向道德,用道德的合法性来掩盖暴力的实质。而儒家正好非常胜任这种掩盖,它提出一个民本思想!
   基于儒家的民本思想,后世的英明帝王也都挺会活学活用的。比如李世民,提出一个君民水舟关系论,我们现在改为军民鱼水一家亲了。这些调调经常让人产生今兮何兮,世道轮回的感觉来。但是再恍惚,我们也明白,爱民、亲民、抚民,永远不是民主,它只是圣明的统治者对永世愚暗无知的草民们的赐福与驯养,从某个角度讲,它本身就是一种愚民政策。有时候我都想,古代的君民关系恰如现在的人类与自己的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人类原先对环境的糟蹋,相当于古时的君主对其子民的蹂躙;人类现在对环境的爱护,根子还是出自于对 环境对人类报复力量的恐惧,而古时的民本思想,何尝不是基于君主对其子民所拥有的颠覆性力量的清醒认识呢?里有句话:统治老百姓就象用腐朽的绳索驾驶车马一样,随时都有颠覆的危险,所以要格外小心。实质上,个体的百姓之命,在统治者眼里不外乎草芥。周成王在临终时,交待自己的后世子孙及大臣:“尔是风,惟民是草”,一句话,统治者是所向披靡的风,小老百姓是随风摇摆的小草。
   当然了,也有不把百姓视作草民的,里有句话说得痛快极了:夫牧民者,犹畜禽兽也!哪有牧者不爱自己家禽的道理?可是,又哪有牧者不吃自己家禽的道理?这,就是民本政治的真实内涵!这内涵决定了,清官文化是反民主的!
  3、 警惕清官文化。
  宋明以后,清官文化大发展。不要自作多情地以为,清官文化大发展是社会的进步,相反,清官文化越发展,越说明君权制度的腐朽与官民的水火不容关系加深。统治者越是在无法继续维持统治的时候,越强调清官文化,他们希望通过彰显清官的爱民清政来修补制度之弊病,创造出一种官爱民,民拥官的假和谐来。 愚民们无奈之余,只好呼唤清官,御用枪手们投其所好,大写清官戏,百姓们陶醉其中,甚至为清官的道德人品感动得泪水涟涟。我一个朋友问我:你怎么不看?我说:拒绝看,就相当于反贪了!我认为,写清官戏的作者都应该枪崩,他们有意无意直接间接地充当了愚民的帮凶,对于清官文化,我历来持有高度的警惕,这警惕甚至超过对于贪官的警惕!清官文化是统治者凶恶面目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是统治者丑陋面目上的一层鲜红的胭脂。而清官本人,是祭台上的牺牲!这种牺牲,对无能的上帝弱智的百姓提供了感情上的安慰 ,意志上的迷惑,进而也构成了本质上的愚弄!
  
  4.百姓的清官情结
  有人说:跪着的人民,才期待清官!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正由于百姓都是跪着的,不会自己为自己作主,所以才会成全清官!
  余杰说:吏治败坏的时候,清官出现。清官的所作所为实在出人意外,中国人的清官情绪,是对意外的憧憬。 包清天的风靡,乃是子民的辛酸!
  马深说:人民对清官的感情越深 厚,讴歌越热烈,法律的悲剧性也就越沉重!
  一句话,有没有清官情结是奴隶与现代公民的根本区别!
  5.清官身上的道德光环
  清末刘鹗第十六回里有段评说:賍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賍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眼所见,不知凡几矣。这段评说,很值得人深思。我认为,清官身上有一层保护膜性质的道德光环,这光环导致人们不能对清官作辩证的事实评价。一句说,清官“一清遮百丑”,即使客观上有不是的地方,也说不得的。
  这里举个古代例子,海瑞一直是清官形象代言人之一,偶而出个说他坏话的,马上让人怀疑说坏话的人动机不纯。明人沈德符在里数说海瑞喜欢换马子:居家九娶而易其妻,花甲之年娶二妾,妻妾相争,有二人同日而缢。典型的清官难断闺房事啊,更何况,海瑞还休过两位女同志。换妻休妻如果说 是男同胞共同的爱好只引后人一哂的话,那么另外一件记载我们就哂不出来了。明人姚叔祥记载:海忠介有五岁女,方啖饵,忠介问饵从谁与?女答曰:僮某。忠介怒曰:女子岂容漫受僮饵?非吾女也,能即饿死,方称吾女。女即涕泣不饮啖。家人百计进食,卒拒之,七日 而死。据说,清人周亮工在里也提及此事。我想海瑞怒女估计是两个原因:一则是,女人岂能接受外人之食?二则是,我堂堂清官的女儿,岂能吃“贿赂”?也许会有人说,这是别人在后头说海瑞的坏话。但不管怎么说,这种杀幼女的二杆子作派我是相信的,因为现代社会有相同的版本。某传记文学里载:许世龙之女在街上见一卖冰糖葫芦的,想吃,就跟人说自己爸爸是许大将军。卖者当然不相信,但觉得小女孩很可爱,就给她一根。没想到回家后被其父发现,问出处,问清后,据说是暴跳如雷,掂起手枪就要枪崩自己的女儿,女孩子吓得往大街上跑,才得以保住性命。传记作者的本意也许是夸许世友的清廉刚正,但我觉得,作者水平有限,那夸比骂还损:我们中共开国元老们原来就这么一种二杆子精神,文盲不说,还法盲啊!靠这些二杆子,民主政治怎么来啊!从这些故事里,也许我们可以品出所谓清官可恨的意味来。我想,清官至少脾气是很大的,贬里说,那叫刚愎自用唯我独清,褒里说,那叫爱憎分明不留情面。为什么?自己不贪可能给他提供足够强的底气,而这种底气,导致别人不敢干的事他敢干:抬着棺材骂皇帝!掂着手枪崩女儿!
  
  还有个现代例子令人深思。我说的是河南省的兰考书记宗家邦。1999年9月3 日,河南省电视台记者王小兵到兰考采制国庆特别节目,9月4 日,时任河南兰考县县委书记的宗家邦陪同开封市参加三讲教育的领导前去焦裕录陵园献花圈。王小兵闻讯前去采访,没想到宗家邦陪领导喝多了,说:焦裕录在兰考有好多事没办好,我的任务很重啊!不知怎么回事,反正小七品与无冕之王谈恼了,脱口而出:我对你的问题不感兴趣,焦裕录精神我一听就烦!王小兵不含糊,跑回郑州就播出了,结果,宗家邦同志被开封市委免职。这里有许多问题令人深思:第一,全体官员能否对国家所竖的榜样一提就烦?第二,为什么官员喝醉酒之后才敢一提就烦?第三,到底烦哪些内容?为什么不给个说法呢?第四,更关键的是,为什么烦?一句话,模范同志身上的光环接近神圣,是烦不得的。这一点,宗家邦同志也知道,只可惜,酒后吐了真言。其实,模范精神我也烦,我不喝酒也敢说,因为我不是县委书记,但我的烦是基于人性而言,一种道德楷模,如果被提升到人达不到的地步,我认为是反人道反人性的,不能提倡!
  
  
  
  7.清官可以休矣
  在呼唤民主与法制的今天,应该向清官作一下告别了。事实上,对于清官,同志们已经不耐烦了。
  其一:中青报编辑李方在其著作中有一篇文章,题目就是“清天大老爷都是胡扯蛋”。
  他认为,所谓青天大老爷,主要使命是辨忠奸,而为民做主只是副业。但是老百姓有点自作多情,偶而逮个贪官,就跟着拍巴掌,而贪官忏悔时,好象很少说过对不起老百姓的。而且,青天大老爷终究是他们那拔儿的,盼着他们那拔儿的人出来拯救你于水火,岂不是跟做梦一样。这就象什么呢?就象他们那拔儿打起来了,打到你的村子里来,终于打死一位,然后告诉你说:看,俺为你除了一害。

  李方这文章写得有点调皮,不过,清官的本质还是给抖搂出来了,那就是:青官与我们老百姓不是一拔儿人,他们是那边的,哄我们玩呢!
  其二, 1979年10,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庆30周年学术讨论会上,中国现代史专家李新作出了如此概括:清官乃不祥之物。这概括很精彩,我深表赞同,清官,是茫茫黑夜里的昨夜星辰,他们不是明天的太阳,绝不代表未来!清官的伴生物,是皇帝,是草民,是大量的贪官。 呼唤清官,就是呼唤黑夜。告别清官,告别昨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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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21: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讲义之八-中国农业
一、 由两个农业神话说起
1、 神农氏神话
神农氏(一说就是炎帝)是传说中农业与医药的发明者。据说,少典安妃在华阳登游时,有感而怀神农。神农生下来,那是人面龙颜,三个时辰便能说话,五天便会行走,七天便长全牙齿,三岁就开始做稼穑游戏了。一句话,天生就是个农业劳模。当时人们还过着采集渔猎生活,神农不忍人们忍受苦难,便用木头制成耒耜等农业工具来教人们耕作。他根据土地的干湿,肥瘦等自然状况来教人们种不同的作物,于是人们便开始了农业生产。他本人呢,也获得了国家级劳模称号-神农氏。另外,为了解决人们的饮水问题,他遍尝水泉甘苦,为了解决人们的疾病之苦,他遍尝百草滋味。曾一天中了七十次毒,总之,神农发扬了~人一怕不苦二怕不死的精神,人们才有了幸福生活。由此神话,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信息:
其一,伟人天生不是人。
如果现在谁家生个这孩子,落地几个时辰就会说话,那他肯定会被当作妖精给扔掉的。更何况这孩子,人面龙颜,估计约相当于现在网络上的恐龙们。后世文人善于讲政治,讲得有点过头,把伟人们作弄得咋瞧咋不象人:大公无私了,三过家门而不入了,孩子烧坏一条腿他也不管了,老爹病危他不能回家了,总之,政治宣传就是供普通人犯嘀咕的:这伟人他还是人吗

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就在于他能达到非人的境界!

其二,伟人都是神。
伟人不是人,当然就只能是神了,否则我要落骂人的嫌疑了。不过,中国伟人只能是中国的神,而不能是西方的神。因为中国的神也与众不同的。简单来讲,中国的神是完美无缺的,而欧洲的神,毛病大了,一个一个都象问题少年:女神们,比如爱与美之神阿芙洛底与智慧女神雅典娜,争风吃醋,动不动就翻醋坛子。男神们之间打架头殴,拈花惹草,勾引良家少女,那作风问题大了。单说西文神话中那位至高无上的神,宙斯,还有他老婆赫拉(他们俩个约等于中国神话里的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也许我孤陋寡闻,反正我没有听说玉皇大帝见一个漂亮女孩子就要勾引一下的,也没听说王母娘娘天天监视她老公的事儿。而众神之首宙斯就不同了,见到美丽的女子,往往成为她们的俘虏, 赫拉只好擦亮眼睛注意丈夫这方面的行为。宙斯去找其他女子时, 为了蒙混赫拉的监视, 常化身为各式各样的动物。 希腊北部斯巴达国王廷达瑞斯 之后丽妲 是知名的绝世美女, 有一次宙斯在天上看到丽妲沐浴的姿态, 立刻被她迷住。天神请爱神阿芙洛蒂 帮忙, 并化身为天鹅下到凡间。 阿芙洛蒂化身为老鹰, 追逐宙斯变成的天鹅, 天鹅求助般地逃到丽妲跟前, 颤抖的天鹅可怜兮兮的, 丽妲将它抱近身边爱抚, 宙斯得遂心愿,却导致人家丽妲同志生下两个大蛋来。看看,维纳斯同志象个小太妹,而宙斯同志象个街头小流氓。所以说,中国伟人只能是中国的神,完美无缺,没有耍过流氓的。克林顿和莱温斯基那样的烂事,是有传统的,而中国伟人不玩这个。其三,人生大事,吃喝二字。
某种程度上讲,中国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食堂发展史。中国人口多,人生大事,惟吃喝二字,你看现在当官的,一个个犹如饿死鬼转胎,老也吃不够,可怜见的。中国历史上,谁能解决人类的吃喝问题,谁就会被推向神坛。初民们估计也给神农唱过赞歌,虽然没有流传下来,但我猜,八九是这么个样子-东方红,太阳至,中国出了个神农氏。他给人民找水喝,还教人民种庄稼,他为人民谋幸福,胡儿骇呀,他是人民的大南瓜。

而后世的聪明之人,只要把人民当饭桶,顺着吃喝二字干大事,那绝对是顺应民心(当然叫顺应民肚更合适),干的大事才可能成功。李自成进河南,当时只有50骑人马,天助人也,当时河南正闹饥荒。李自成在河南杞县饭桶书生李岩的建议下,扯出了“均田免粮”的饭兜子,饥民们一听,扯开喉咙撒欢儿:吃他娘,穿他娘,吃穿不够找闯王。不当兵,不纳粮,大家快活过一场。这么一叫唤,李自成手下饭桶剧增,一下子达到10万之多。毛泽东在他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讲,农民斗地主的方式之一,就是“大示威”:“统率大众,向着和农会结仇的土豪劣绅示威,在他家里吃饭,少不得要杀猪出谷,此类事颇不少。最近湘潭马家河,有率领一万五千群众向六个劣绅问罪,延时四日,杀猪百三十余个的事”。看到这些故事,我总憋不住肚里的笑意:这农会,咋看咋象猪头肉爱好者协会!事实上,毛泽东后来的革命思路也受到了猪头肉爱好者协会会员的影响,他的土地革命,什么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说一千道一万,就仨字:吃大户!毛泽东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此话错矣,革命不是请客,就是吃饭,现在依然如此,革命同志都是这么干的。根本上,李自成与毛泽东是一类人,他们都是神农的学生。唯一的区别是,神农老师自己带头耕作,学生们嫌那事儿麻缠,就不再带这个头了。当然,龙椅坐稳了的学生们,还是要装模作样一番的。每年的孟春之月(每季被分为孟、仲、季三段,孟春是立春至雨水这段时间),皇帝,或者说国王,要选择合适的时辰,耕帝籍田(用来供应皇家祭祀的农田)。皇帝亲自用车载着犁铧,放在陪衬的护车武士和驾车的人中间,率领三公、九卿、大夫,到帝籍田亲自耕作。天子推犁三下,三公推犁五下,其他诸官推犁九下(这里插点闲话,西欧政治经济学中重农学派的鼻祖魁奈隔着千山万水,对中国皇帝自耕田的镜头向往不已。只可惜他老兄不是皇帝,不能亲自尝尝“犁子”的味道,但他是凡尔赛宫的御医。于1756年通过庞巴杜夫人,劝说路易十五模仿中国古代皇帝举行籍田仪式,十余年后,他又用中国皇帝亲自扶犁来劝导皇太子-路易十六。促成路易十六在1768年举行的一次宫廷典礼上,亲手拿着用丝带妆饰的耕犁模型在众人面前展示。一年后,也就是1769年,奥地利的约瑟夫皇帝使用一幅完全与真的农具一样大小的犁,耕种了一块土地。神农的这些洋学生,做的事儿很浪漫。听说,亩产十万斤,同时全同人民饿得呱呱叫的时代,中国一位开国元老,也亲自种过一块地的。但已远不是浪漫了。闲话到此为止。)
神农学校还有差生,他们不再教人种地,而是只管革命。他们站到杨白老身边,大声的告诉他们:你的喜儿之所以买不起资生堂的化妆品,你们全家之所以大年三十都吃不上饺子,原因就在于,黄世仁们家的悲儿买的化妆品太多,他们家吃的饺子也太多。现在,他们碗里的饺子,炕洞底下的钱,梳妆台上的化妆品,原来都是咱的。现在的任务就是,全球无产者联合起来,革他们的命,分他们的财,黄世仁他老婆的宁波床,也可以抬咱的家,至于黄世仁他老婆,咱就不要了,当然,去黄家小姐悲儿的牙床上打个滚儿,那将是乐不可支的一件美妙的事儿,总之,哥哥你别害羞,大胆地往前走。闹到最后,面对杨白老这些革命家,黄世仁们不但不敢收利息,连自己的本钱都不敢要了,杨白劳们则象黑老大,表面客气,骨子里硬,点支旱烟,让它先冒开烟,然后在吐烟的当口,对着黄世仁慢悠悠的说:怪不得,年岁大了,明年再还吧!

一句话,在这些差生的导引下,贫穷成为道德,富有就是缺德。1935年,红军长征到陕北,没二话,土地改革,杀富济贫。邻省山西议论纷纷,土皇帝阎锡山坐不住了,也想搞肚皮革命,他在晋西21县的防共会议上说:现在农民,不论丰年和凶岁,都是在饥饿和死亡线上挣扎。如果不告诉你这话是阎老儿说的,读者诸君可能以为这是某个人民领袖说的。看来,光从“讲话”里,谁是真正的敌人,谁是真正的朋友,是不大分得清的。问题是我们现在还犯这个毛病,天天学“讲话”。学这个的讲话,学那个的讲话,依我看,还不如学习阎老儿的讲话。不管怎么说,人家阎老儿为解决三农问题,也开始了改革,在3个县7个村展开试验。搞土地村公有,人人有地,且服兵役时其份地由村民代耕。问题是,“山西75%左右的人民均表不快”,阎皇帝的土改便半途而废了。否则,阎老儿可能是中国的欧文,不定还能提前进入人民公社,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甚或走进新时代的,可惜啊,那时的山西农民素质较高,大私无公!
其四,民本信息。
神农神话的主调是同情民之疾苦,以解决民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问题作为关注的中心,据说,这孕育着后来的民本主义。当然,中国的民本主义,与西方的人本主义,那是一字千里,绝对不同的。民本主义的内涵如下:1)民与统治者,是水舟关系。斩木为兵,揭竿而起的冷兵器时代,按人头多寡来决定胜负,集合的民,对金字塔顶端的那个“予一人”或“寡人”来讲,是根本性的颠覆力量,当然要以民为本了,就象西北放羊的孩子以羊为本,因为,钱,媳妇儿,生娃娃等,全靠羊们了!2)民本,即农本,以农为本。农业好处多多。农业是一切财富的来源和基础;农业是保障百姓生存的基本手段;农业是国家稳定的根本保障,农业是道德教化的前提和保证。管子<牧民>篇里说得好:仓廩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鉴于此,统治者总是耐心地劝民务农,不惜以身作贼-皇帝耕帝籍田,皇后去采桑。农民面朝皇土背朝天,两眼朝下,土里觅食,当然就都成了陈胜所看不起的“燕雀”了。他们朝起夜睡,锄禾日当午;民心纯朴,甘其食,美其服,不睡在皇上身边,也就没有野心家的目标。总之,劝民务农并不单单是为了地利,也就是说,不单纯是经济目的,更有讲政治的成份在内,因为农业能陶冶民的心态。<吕鉴.上农>说: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我感觉,农民种地与知识分子练书法是一个道理:陶冶情操!所以,统治者重农,就避免不了愚民的嫌疑。我们知道,统治者最害怕的是流民,现在叫盲流,也叫三无人员。民离开了土地,相当于农民集体夜游,统治者当然害怕了。
若站在儒家角度总结民本主义,那可是货真价实的“三民主义”:君爱民-敬事而信,节用爱民,使民以时;君利民-分田而耕,轻赋税,薄徭役;君治民-用道德教化、感化民众,以德治国。
2.后稷神话
后稷是古代周族的始祖和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农官。后稷的出生也比较神,据说,后稷的娘叫姜嫄。有一天,她到郊外去求神,当然不是去找普通的小流氓,更不是去找宙斯那样的神流氓,但找什么的神,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姜嫄在路上看到一对很大的脚印,便好奇地用自己的脚去比试。她的脚刚踏上拇指的地方,便有感而孕。总之,这神是比较神的,不象宙斯,还需要美神阿芙洛蒂帮忙才能流氓成功,可谓是真正的神不知鬼不觉。
姜嫄生下一个男孩,认为事情太奇怪了,是个不祥之兆,便想把孩子扔掉。但扔了几次,都没有成功,于是便把孩子养了起来。取名为弃。中国的农民领袖,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弃与神农一样,打小也是一副农业劳模的小样:模仿大人种地!长大后,更喜欢种地了(这可怜的弃儿,其名字就应了现代中国农民的处境,可怜见的),终于成了一名远近闻名的种地能手,大家都跑来向他请教。尧听说他的名声后,提拔他为部落联盟的“农师”,估计相当于原先人民公社时代的农业技术员。舜帝时,聘请他担任“后稷”的职务,“后稷”是什么意思呢?“后”字,甲骨文里写作“育”字,而“育”字,大家都知道,甲骨文写法,状似妇女产子形。至于“稷”,原意是谷类,即粟。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里注:谷,稷也,名粟。当然,稷也是古代农官代称,<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里注:稷,田正也。当然,稷,还有神的意思,谷神。西汉郑玄<周礼>注云:社稷、后土及田正之神。这样一来,后稷这官职的含义可就大了去了,与后世的“挖井人”类似。总之,后稷堪称我国最早的农官。我国有以职代名的习惯,所以,后世人只知道后稷而不知弃儿,类似我们现在只知道书记而不知道臭蛋儿。
后稷神话透露出的信息如下:1)天阳地阴,父皇母后。中国文化是一种雌性农业文化。中国的伟人,都是一种母后似的人,而且男人女象。中国人不但祖国我的娘,还敢把党也叫作娘。光叫娘不说,还干吃人家的乳汁,典型的白痴儿,稀里糊涂的叫娘。如果老美那边,也出些主旋律歌曲,唱什么“共和党啊,我的娘啊,民主党啊,我的姨啊,华盛顿啊,挖井人啊。。。”这世界就美妙多了。2)江山社稷,皇天后土。这些词之所以相傍而行,说明,两者缺一不可。而且归根结底,皇上得管大家吃饭。否则江山难保,皇天难成。泽东同志搞改革,就是在食堂搞的。当然了,饭民们非正常死亡2000万(第一次世界大战,死亡800万,第二次世界大战,苏联阵亡2000万。我们吃了三年大食堂,吃掉2000万,相当于在食堂里搞了第三次世界大战),饿得呱呱叫,可依然拥护毛掌勺,为什么?就是因为毛大厨会在空中烙大饼,每天白米白面的共产主义大饼就在眼前的不远处晃动,饭民们哪能不狂热啊。这里讲个笑话,云南一老太,无儿无女,大食堂时期,每天要跑公家的大食堂领饭吃,可几十里山路呢,只好弄个专车-小驴一头。老太太每天起早贪黑,骑驴到食堂。问题是饭后怎么办?回家?可刚回家,午饭又该上路了。即使这样,外交部部长陈毅还是找到云南省长阎红彦,说,欢迎外事找不到人,你们这里还行,百姓能吃饱,拍巴掌有劲。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现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上,总要放点吃的东西,却原来是怕大家拍巴掌没劲。
小平同志搞开放,其实质还是要大家放开肚子吃个够,所以,人民那个感激啊,神州大地,处处是饱嗝声。就在这当口,一帮子人似乎吃撑了,扯开大旗,要打倒官倒,打到腐败。当时我大三,觉得有点玄,大家游行,我就在后头起哄。系里让我游行时扛大旗,老实说,那时候的我长得挺乖的,外号洋娃娃,不象现在,张牙舞爪的。可是我拒绝了,不但拒绝,还说风凉话:如果其它系的同学造反,那还有情可原,如果历史系的学生也这样,那真是历史的悲哀。最后我回家了,我家要割麦子了,割麦子方面,我是把好手。乡亲们问,大学生咋不上课?那时候的百姓,还不象现在素质高,现在的百姓其码知道当官的人人腐败,我说同学们都去北京打官倒,惩腐败去了。乡亲们回我一句:吃饱了撑的。我无言,站在他们那个角度,这句话绝对是真理。因为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用阿Q的形象来诠释辛亥革命。如果说我当初的风凉话,还是纯理论的有待实践验证的话,那么与乡亲对话完结,我就完成了自己的<河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糟得很,我痛感到历史的轮回,国人的宿命。从那一刻起,我彻底绝望了。上帝保佑吃饱饭的人民,阿门! 二、 重农抑商的传统政策及其后遗症
1、 重农抑商的传统政策
中国的统治者历来最善于讲政治,知道农业的教化作用,所以起劲的鼓励农民附着在土地上,为此,不惜把老农提到老二的地位,所谓的士、农、工、商。依我看,统治者藏了一手,应该是仕、士、农、工、商才对,因为士只是仕的预备队嘛。
中国的士都是朝前看的,绝不朝后看。即使朝后看,那也是给老农们喊加油的。而他们自己,并不喜欢劳动。孔家老二不但自己不种庄稼,还特反对学生们种。攀迟问“稼”与“圃”,孔家老二就背后嘀咕这学生是小人。孔家老二还特小资,“席不正,不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没想到亚圣孟子比前辈还要装嫩,干脆连厨师与屠夫都视作小人了,说:君子远庖厨。有种,亚圣同志应该再接再厉地提倡:君子不吃饭!
君子可以远庖厨,可小人不行,所以孟子见梁惠王,提出了自己专为小人们设计的小食堂计划-“使黎民不饥不寒”:“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小的时候,我家喂过猪,我的理想是:猪喂得越胖越好。所以说,对人来讲,吃饱并不是最高理想,所以孟子又给梁首长画了一张小康蓝图:每家都有五亩宅地,住房周围种桑养蚕,50岁以上的人可以穿绸。每年养一些鸡、狗、猪,70岁以上的人就都有肉吃了(忽忽,估计那时候蓝天六必治就上市了吧,所以七十岁的人牙好胃口也好)。每家再有一百亩地,八口之家就可以吃饱了。
说来说去,那时跟我们现在的任务一样:解决温饱问题。农业虽然有政治教化作用,但其经济功能是首要的。所以统治者两手都抓两手都硬。贾谊更是连蒙带吓唬: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夫不织,或受之饥。至于商业,在统治者眼里,坏处大大的:

其一,商业是破坏和损耗社会财富的根源。一个农民,如果不老老实实的种田,在统治者眼里,就有政治问题了。
其二,商业会导致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社会稳定之大局,妨害以德治国。<吕览.上农>云:“舍农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徒,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又云:“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
重农,农民尚被士视作小人,商人更惨了,被呼作贱人。孟子更是在<公孙丑>篇里把大商人呼作“贱丈夫”。圣人们以德治国,社会风气很端正,大家集体歧视、羞辱商人。明朱元璋时代,命令农家子弟可以穿绸紬纱绢布,而商股之家则只可穿布。尽管我们想象不出农家子弟们在锄禾的时候是如何着丝穿绸的,但其码有这么个名誉上的权利,犹如我们现在拥有的选举权,挺振奋人心的。
秦汉时期,实行市籍制。工商业者另立户籍,被打入另册。凡在籍者,身份低于一般编户齐民。一代有市籍,三代失去自由。约类似于毛氏王朝的黑五类,一人有色,全家皆黑,低人一等啊,不但上学进工厂不行,就连悼念毛太祖的权利都没有。晋朝时,将羞辱商人的方法抬到极至,商人必需头上缠巾,将自己的姓名题写在额头上,穿鞋不能一色,一脚穿白,另一脚着黑。约等于毛氏王朝的阴阳头,挂牌游行,嘴里喊着:我,王老五,不是好人,在集上卖鸡蛋,还卖小板凳,我有罪哦… 2、重农抑商的后遗症。
第一,无商不奸无奸不商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毛皇帝废除商业,估计是觉得商业是贱人才干的活儿,想让无产者们高贵起来,所以不惜杀鸡取卵,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割到最后,皇上都没有红烧肉吃了,不知怎么搞的,又勒令每户农家必养一头猪。百姓们都饿得哇哇叫,谁有东西喂猪啊。无奈,生产队里只好把猪提升到人的位置,分红白萝卜,白菜红薯时,都有猪的一份。到我小时候,这革命传统依然保留了下来。当然,有时候分些精品,比如小麦,可能就没有猪的份儿了,但乡亲们总不放心,每次领东西总问:这回有猪的没有?等问清了,才知道如何报人口,再盯着队里的秤,看给得够不够。但笑话就多了,邻居王三小第一次帮家里领东西,队长看他眼生,问:谁家?三小说:王大孬家。队长问:您家几口?王三小格嘣脆地答:连猪六口!成人们一听,就格格的笑,好象自己家没猪似的。总之,这笑话多了,人们也麻木了,大人们也经常报个连猪几口。领袖的意思,一大二公,本意是想提升国民的境界,没想到,事与愿违,人倒霉,人不人,鬼不鬼的。猪也跟着倒霉,猪不猪,人不人的。如今,中国商界里的假冒伪劣、偷税漏税、投机倒把、违规操作的现象也太普遍了,普遍到违反商界公德成为一种社会常识。骨子里,估计大家皆以为,这才是商人呢。这导致中国商界里一个不好的现象,商人信誉不好,并不影响他的生意,相反,越不讲信誉,他越挣钱!如今,中国的大款们似乎扬眉吐气了,那是西方和平演变的结果。不信,问一下当初的个体户们是如何挺下来的,不容易啊!第二, 农民理想与农业思维症
老婆孩子热炕头,是所有传统中国农民的理想生活方式。当然,前提条件是吃饱,当然吃不饱也可以,最低要求是别饿坏。有个笑话,说一个农夫与自己的妻在炕头上畅谈理想。农妇说,我想当皇后娘娘,每天早上一睁眼,就叫丫环:大姐,给俺拿块柿饼吃!农夫说,我想当皇上,每天早上喝一碗热腾腾的豆腐脑,多美啊。农妇一听,急了,踹农夫一脚:死鬼,想得美,你要喝豆腐脑,那我不得每天早上起来给你磨豆吗?

听了这笑话,笑不出来的。恶劣的生存环境下,愚夫愚妇们连美梦都做不出来的。当然,也有做得差不多的,比如刘季同志与项籍同志。始皇出巡的威风,不幸让两个傻小子看到了,刘季曰:大丈夫当如此也!项籍曰:彼可取而代之!而悟空,堪称是中国农民的形象代言人: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如果这理想实现不了,那么农民们也不急:不患寡只患不均,要饿大家都饿,那才是理想社会。农民的理想,决定了农民们看什么,都是农民眼光。而那个藐视天下群雄,掰着手指头数风流人物,数来又数去,只有我自己的毛太祖,正因为明白农民的心思,才会在站稳脚跟后,马上实现自己的小农理想:全国支几口大锅,全国变成几家大食堂,大家一个锅里吃饭,我喝稀的,您们就别想喝稠的,大家同喜。对内是以粮为纲,对外是深挖洞广积粮,备战备荒为人民。一个新生的,远比资本主义格调高的社会主义国家,整天想的就是挖洞埋粮,奇怪么?不奇怪!因为农民领袖充其量只是个大地主,他的思维,当然是纯农业思维:整个天下都是他的地,而这地,越多越好。所以,历代帝王都鼓励大家垦荒,到康熙时,就发愁了,发现人越来越多,可垦之地却越来越少。毛太祖胆子大,敢下五洋捉老鳖,敢上月球种大豆,敢叫日月换新颜,敢叫山林变秃头。总之,毁林造田,填河筑地。普天之下,莫非农田,率土之滨,莫非农民。知识分子进农场,青年学生下地。就连工业,也是农业式的,男女老少齐上阵,村村架起炼钢锅!他们把炼钢看作种毛豆了。

三、农民这个阶级
农民这个词,在网上,似乎已成为骂人的代名词。为什么呢?跟农民们这个阶层在历史与现实中的地位与状况有关。

我是农家女,这使我在看待农民问题时掺有一种强烈的感情因素。

其一,我心疼农民,心疼于他们的短视与愚昧。西北放牛的孩子,其理想就是放羊,挣钱,娶媳妇儿,生娃娃;娃娃长大,放羊,挣钱,娶媳妇儿,再生娃娃。这个节目播出后,城里一个14岁的少年顿感人生无意义,自寻短见。别震惊于这放牛孩子的人生理想,因为这就是农民们真实的生存状态。生存的天空,没有足够的光线,导致他们先天的弱视;环境的恶劣,没有足够的空间,导致他们后天的短视。
短视与愚昧,是农民长期面朝皇土背朝天的结果;是统治者长期“饱其腹弱其智”的结果。其后果,便是农民这个阶层常常集体被利用而不自知。在人头决定胜负的年代,农民们的盲目决定了他们常常沦为被运动的对象。有人开玩笑说,所谓的群众运动,其实就是运动群众。中国农民运动也太多了,出名的有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大跃进运动…现代中国的改革,居然还是农民式的,不知道自己的目的,不知道要走向哪一步,谓之:摸着石头过河!小布什若敢这样跟国民们儿戏,可能早玩完了。可中国农民不急,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到底要摸向何方。摸到哪儿算哪儿吧。有人开玩笑说:摸到扬子江了,早没有石头了。我说:没有石头怕甚?几千年了都是摸瞎走。现在,好歹心里有块石头!其二,我心痛,心痛于农民这个阶层的沉默与弱势。
农民是个庞大的集体,可是这个集体的沉默与弱势与它庞大的集合体极不成比例。这个群体数群庞大,可没有自己的声音,近于沉默。农民们没有自己的报纸,没有自己的代言人,人大里点缀几个劳动模范,胸前傻乎乎地戴个大红花,一张老脸乐得开了花,比结婚还高兴,估计是找不着北了。我不知道,他们在人大会议里会提出什么议案。我只知道,几亿农民,至今没有自己的电视频道,中央七台名叫农业频道,可它加了密。农民们谁傻?一听要掏钱,他们就不看。所有的有线都不看,说:一个台就够看了,要恁多台干啥?村长家的电视也不能同时看两个台的。冬天的时候,农民们会看很长时间的电视,直看到每一个地方台跟他再见或者道晚安。当然了,有些电视他们看不懂,看不懂也是享受,坐炕头打盹呗。

农民们没有声音,没有议价能力,没有参政能力,沉默加弱势。民工们要不到工钱,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在城市的高楼上来个“我是民工我跳楼”的镜头特写,他们,可能还可以算作是农民中的清醒者,尽管他们用的是近乎自杀的方式。每想及此,心底即是无边的悲哀!
其三,残暴与迷信
统治者残暴,并不意味着被统治者温情。奴才当了主子,可能比主子还要凶残。张献忠,杀人如麻;李自成如果不是在李岩的教导下,有了做皇上的崇高理想,那也是杀人如儿戏的。幸亏李自成没有成功,否则他就是朱元璋第二。至于开国帝王们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开国元老们的,那更是人人皆知:敌国破,谋臣亡;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如果局中人不明白这一点,那么,他们只能成全新的统治者的残暴。

至于广大的农民阶层,他们在造反时所暴露出来的人性之恶,也绝对不亚于他们的领袖。中国农民天生没有财产私有的观念,马克思主义里面有一句:剥夺剥夺者。这与中国强盗杀富济贫、中国农民均贫富的观念恰好不谋而合,所以,中国所谓的现代农民革命,其实是古代强盗与古代农民造反的二合一,俄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的马克思主义,更加消弥了中国农民打土豪分田地的道德羞耻感,更何况,前辈们原先干这事儿时也没有害过羞的。没有了道德羞耻感,那什么事儿干不出来?一个农会主席,就是一个土皇帝,他叫你死,你就不得好死。至于农会会员 ,痞子出身的流氓无产者,他们又能干些什么呢?
这种农民式的人性之恶在文革时再次开花,村里的贫下中农们,拿着红缨枪三下两下,就能捅死一个富农。至于红卫兵们的残忍,坑杀富农全家时,上至80岁老太,下至出生才几个月的婴儿,全不放过。有些女红卫兵,在80岁老太的身上来回踱步,踩其肚皮。现代社会的孙志刚事件,李文兰事件,让人由不得怀疑,不管国人在现代社会里是如何身份,但其远祖的农民习气,仍然残留在身。至于迷信,更是渗透到了农民的骨子里,直到如今,主宰他们精神生活的,还是鬼神们。正由于农民们是迷信的,所以,所有的农民起义,都走鬼神赞助的路线。陈胜吴广,玩的是“鱼腹丹书,篝火狐鸣”,张角玩的是“符水治病”,洪秀全玩的是“人鬼对话,神灵符体”,义和团玩的是“设坛念咒,刀枪不入”,其咒语可谓是两千年来封建社会所有农民起义的精华部分,现摘录如下:天灵灵,地灵灵。各位祖先来显灵。一请唐僧猪八戒,二请沙僧孙悟空,三请二郎来显圣,四请马超黄汉升,五请济颠我佛祖,六请江湖柳树精,七请飞镖黄三太,八请前朝冷于冰,九请华陀来治病,十请托塔天王、金吒、木吒、哪吒三太子,率领天上十万兵… 
正因为农民们喜欢神,统治者和阴谋者才顺水推舟的做神、造神。所以,对于神圣的东西,光环护身的东西,我们有理由警惕。尼采是个疯子,但这疯子的理性令人起敬。他说:“宗教是庸众的事儿,同信教人接触后,我必需洗手。我不要任何信徒。我想,我不至于阴险到信仰自己的程度…我很害怕,有一天人们会尊我为圣人,糟蹋我,没有比圣哲更具欺骗性的事了”。很遗憾,中国哲人里,缺少如此清醒的疯子。中国,是个出产神与圣的国度! 四.农民革命与农民领袖
1、革命与农民革命。
革命(crevolution)一词来源于天文学和几何学,其科学含义是“循环往复”,就象四季更替一样,或时起时落,就象潮水的涨退一样。它在科学中意味着变动中的不变,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既是开始,又是结束。
从革命的原始定义里,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农民革命的特征与最终宿命:永无止境,开始就是结束!用这一点来解释中国 封建社会源远流长的原因,似乎再恰当不过了。当然,中国教科书常用的自慰说法是:明清时期,中国初步具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不是外来殖民者的入侵,中国将会自动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我们不妨相信教科书一回。

今天我们使用革命,是在描述一种持续性、恒久性的终结,一种与过去彻底决裂的新秩序,一种旧有的、熟悉的事物与新生的、迴异的事物之间的断层。基于这个层面,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事便只能叫运动而不能叫革命了。撒切尔夫人说:1917年11月7日发生在俄国的事情并不是一场革命,而是一场宫廷政变。海派学者李劼说:孙中山这尊雕像的意义在于仅仅制止人们搞穿龙袍、戴皇冠、登基大典之类的复辟形式,却并不能阻挡不穿龙袍的皇帝君临中国,北伐战争、军阀混战,其实就是各武装集团为争夺潜在王位而进行的一场冠冕堂皇的争雄称霸之战,而国共两党之争,无非是新形势下的楚汉之争。
李劼说得对极了。农民革命的目的,走向,以及最终结果,决定了农民革命的性质和农民在革命中的悲剧性地位-仅仅充当了改朝换代的工具!而这一切,又决定了中国的历史走向。农民的革命,使中国封建社会这辆破车,陷于一种周期性的震荡和规律性的循环之中。他们更换了王朝,但是他们没能更换封建社会的轨道。正如姜义华先生所言:他们“不是建立新的生产方式,而是重建小农社会原来的秩序。中国这种小农,每日每时自发产生的不是资本主义,而是封建主义。他们不但不是资本主义现代化得以成功的雪柱,而正是阻碍这一进程的巨大而牢固的屏障”。对于姜先生的观点,我举三只手赞称。一句话,农民革命的运动方向、运动目标、运动形式、运动方法、运动结果导致它本身是反现代化的。基于这个层面上,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个农民领袖的成功,恰恰是全体农民的耻辱!而全体农民的成功,又是中国历史的倒退! 2.农民领袖们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领袖如下:刘邦、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毛泽东。这里仅以秀全同志为例,讲一下农民领袖们的素质。秀全同志,广东花县农民。18起做教师,16岁起开始参加高考了。奈何没上过黄冈高中,四次考试,四次失败。奈何那时没有落榜生心理谘询所,所以,第三次高考失败后,秀全同志大病40天,第四次高考失败后,秀全同志就与上帝约会上了,并且顺利地让圣母玛利亚弄了一张二胎指标,秀全同志遂成为上帝的第二个儿子。秀全同志创立拜上帝教。
那时候西方的基督教徒们没有创新思维,所以对于秀全同志的创新有点不懂。秀全同志奉行:走自己的天堂路,让别人见鬼去吧。所以,他又给天兄基督娶了个媳妇,谓之天嫂。当然秀全自己作为天弟,媳妇儿就比较多了,这当然是后话,估计秀全同志为了让上帝多抱几个天孙吧。

起事前,冯云山被捕。上帝家老二的朋友都有人敢逮捕,当然有点说不过去,人心有点乱。杨秀清假托天父下凡,萧朝贵假托天兄下凡,群众心理稳定了,可秀全同志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早知如此,我该假托上帝他爹下凡了!

洪秀全表面上反儒,可骨子里却摆脱不了儒家那一套-天下一统的大同社会。或者说,是建立人民公社大食堂。谓之“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说穿了,还是小农那一套。而且,农民领袖在这方面还有点厚颜,规定“天下农民米谷,商贾资本皆归圣库”,他自己就可以随便享受而不用付一文了。规定天朝士兵皆不得恋爱,即使夫妻,也得男宿男营,女宿女营,而秀全同志则可以乱爱,而且后宫佳丽数不清,腐败啊!
再后来,士兵们都饿得开始吃老鼠了,秀全同志却因泡女人而身体大病了,最后,撒手上西天,找他天妈去了。太平天国运动就这么运动完了。

史书上经常可惜这场运动,说,如果杨秀清不是卧在秀全同志身边的赫鲁晓夫,如果石达开不是那么小鸡肚肠赌气出走搞分裂,那么,太平天国就不可能失败。我说:幸亏这运动失败了。否则秀全同志一当皇帝,那比清王朝还要腐败,还要专制,还要愚昧!不信你看看其他成功的农民领袖上台后都干了点啥。

3.最后的道德评价
法国学者Raymond Around 在<知识分子的鸦片>一书中说:我并不否认一场会议里的桌子两边的人有其一定程度的对立,我只是认为,你不可以因为他们有某些观念和见解,就把他们一分为二,说一个阵营是善的化身,属于未来,代表理性,一个阵营是恶的化身,属于过去,代表迷信。这里引用老外的话,似乎不太恰当,但我想借此说明我的观点,农民与地主,农民革命与封建统治者,农民领袖与地主领袖,就象议会里的对立双方。前者不是善良的化身,同理,后者也不是恶的代表。
中国的现代化在何方?我们仍在仰望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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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21: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讲义之八-中国传统知识分子
一、 知识分子概说 
在谈及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之前,我们得先给知识分子下一个稍微精确一点的定义,问题是,这种企图有点吃力不讨好!因为“知识分子”这一概念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它必须放在一定的语境里才能清晰化。这语境,包括时间与空间两个方面。至于语言学本身的限制-比如“知识”一词本身的模糊性与暧昧性,我们尚没有考虑在内。这一切,都导致对“知识分子”这一概念精确时的难度。
1、“知识分子”的词源
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intelligentsia”一词最早来源于19世纪的俄国。当初指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等身属上流社会阶层,接受了西方教育、具有西方知识背景、对俄国封建专制制度的落后、丑恶与不合理持强烈批判意识并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一个知识群体。
这一渊源,导致《简明不列颠全书》对“知识分子”定义如下:“19 世纪末期俄国的知识分子,是中产阶级的一部分,他们受现代教育及西方思潮影响,经常对国家落后状况产生不满,知识分子由于对社会、政治思想有强烈兴趣,而沙皇政权的专制**和残残酷镇压机构使他们感到沮丧,于是在法律界、医务界、教育界、工程技术界建立了自己的核心,但包括了官僚、地主和军官。.......这个阶层为20世纪早期俄国革命运动奠定了领导基础。”
“知识分子”(intellectual)的第二个来源跟1894年法国的德雷福斯事件有关。德雷福斯上尉遭遇不公,引起了左拉、雨果等在内的一批具有正义感与社会良知的人士的义愤,他们站出来为德雷福斯辩护,于1898年1月23发表了一篇《知识分子宣言》的文章,因而被他们的敌对者蔑视地称为“知识分子”。从法国的源头来看,知识分子一词一开始是贬义的。他们浪漫、自由、 受过教育、拥有理想与热情,个人生活上可能不修边幅、不拘小节,喜欢在公众场合高谈阔论,以社会良知为自己的担当,批判社会,讴歌光明,大都左倾。比如雨果,1861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以后,他曾发表著名的抗议信,信中直接把自己的国家骂作抢盗:“有两个强盗,一个叫英吉利,另一个叫法兰西,野蛮地焚毁了这一东方艺术的瑰宝……”。我们一般的意识,都只看到雨果对中国的友情与同情,却很少有人看到,法国这个“抢盗政府”对知识分子们的宽容。中国历史上也有对外战争,比如隋唐远征高丽的事儿,但是从没有听说中国哪一个知识人站在他国的立场上说话的,有的只是基于劳民伤财劝谏中国皇帝的所谓爱国爱民的忠贞之举。中国只出了一个为李陵投降匈奴说话的司马迁,还被皇上给阉了。当然大家会说,19世纪都是外国欺负我们,中国当然不会出现雨果那样的咒骂自己的国家替他国鼓与吁的角色。好,这样解释,恰好能给我们一个面子。但是私下里我们不妨思考一下:也许这就是中国知识人与西方知识分子的一个区别?历史不能假设,如果19世纪中国大门不被西方人叩开,而是中国继续敲打周边国家大门,那么,中国的文化土壤里会不会出现雨果式的视政府为强盗的文人?
2、西方学者对知识分子的概念界定
著名的知识分子研究专家爱德华·希尔斯(E.Shils),把知识分子定义为任一社会中颇为频繁地运用一般抽象符号去表达他们对人、社会、自然和宇宙的理解的人。
路易斯·科塞更明确宣称,大学教授也不一定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必须是“为了思想而不是靠了思想而生活的人。”
美藉阿拉伯裔文化批评家艾德华·萨依德的界定:“知识分子是具有能力‘向’公众以及‘为’公众来代表、具现、表明信息、观点、态度、哲学或意见的个人,在扮演这个角色时必须意识到其处境就是公开提出令人尴尬的问题,对抗(而不是产生)正统与教条,不能轻易被政府或集团收编,其存在的理由就是代表所有那些惯常被遗忘或弃之不顾的人们和议题。知识分子这么做时根据的是普遍的原则:在涉及自由与正义时,全人类都有权期望从世间权势或国家中获得正当的行为标准;必须勇敢地指证、对抗任何有意或无意违犯这些标准的行为。”
福柯的概念:“知识分子的工作不是去塑造他人的政治意志,而是通过他在自己研究领域的分析,对那些自说自话的规则质疑,去打扰人们的精神习惯、他们行事与思想的方式,去驱散那些熟悉和已被接受下来的东西,去重新检验那些规则和体制,在这一重新质疑的基础上(他在其中完成作为知识分子的特殊任务),去参与政治意志的形成过程(他在其中扮演公民的角色)。”
萨特举例说明:当一个科学家在实验室里进行核试验研究时他不是一个知识分子,而当他在反对核战争的请愿书上签名时就是一个知识分子。 
马克斯·韦伯(M.Weber)的界定最小气:知识分子仅限于那些因为赫然成就而被誉为“文化瑰宝”的人,他们是社会群体的精神领袖。
这里插一个有趣的定义,艾森豪威尔借他人之口表示了对知识分子的不恭:我听到过一个关于知识分子的非常有趣的定义“一个人用比必要的词语更多的词语,来说出比他知道的东西更多的东西”。艾森豪威尔这一打趣不要紧,他让我想起了中国历史上靠武力问鼎天下的武夫们对知识分子的轻视(这是不是天下武士的通病?)-一个是刘邦,众目睽睽之下往儒生的帽子里撒尿,第二个是毛泽东,虽然不用刘邦的那种下三烂作法,但是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揉躏也是独步东西,千古一夫的。
说了这么多,小结一下,西方学者对知识分子的定义,其实就两个意思。第一,一定的专业知识。否则说话没有权威。一个不识字的农民也可以在田间地头发表高论,批评政府,甚至学雨果,骂政府是抢盗,但是这批评与咒骂缺少身价,更不会传播开来,因而影响力几乎没有。第二,拥有公共关怀。知识分子由于自己的专业,更由于自己的智慧与理智,在其它领域,有前瞻性的认识,他的认识,超脱其狭隘的专业,超脱社会,指向未来,基于跨越国界与球界。

3.中国对于知识分子的界定。
《新华词典》云:“具有较高文化水平、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如科学工作者、教师、医生、记者、工程师等。”这一界定,让人感觉到在中国,当知识分子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只要您是脑力劳动者,比如炒股票的,买彩票的,都可混进知识分子的队伍之中. 再说了,脑力劳动本身就是一个模糊概念,你说司机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至于文化水平是否高,目前的趋向似乎是文凭和学历代表了文化水平,这就没谱了,“博士生象条狗,硕士生满街走”已是我们的特殊国情。卖茶叶蛋的大嫂都能拥有一张高自考文凭,如果说政府规定凡是摆地摊的都得有一张高学历文凭的话,或者说,只要她愿意她就可以来张文凭!一句话,咱给知识分子定的门槛太低了。老实讲,门槛太低,咱越没面子。因为门槛低,咱知识分子就多。知识分子多,咱整个社会的智商却不高,真不好意思!
《辞海》对知识分子的界定更让人不好意思:“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如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教师、医生等”。单说那个文艺工作者,文学家且不说,如果要说杨钰莹董文华赵薇等都是知识分子,就羞死我们了。
王小波可能最先感觉到害羞,他说:“我们国家总以受过某种程度的教育为尺度来界定知识分子,外国人却不是这样想的。我在美国留学时,和老美交流过,他们认为工程师、牙医之类的人,只能算是专业人员,不算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应该是在大学或者研究部门供职,不坐班也不挣大钱的那些人。”
南开大学博导葛荃也不好意思的表示: “在西方学术界,关于知识分子的讨论由来已久,而且一般都认为批判精神和终极关怀是知识分子不可或缺的两个条件。人类社会的整体命运和人的普遍利益,这是他们藉以建立其全部价值体系的前提!”  
余英时先生跟着不好意思:今日西方人常常称知识分子为“社会的良心”,认为他们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如理性、自由、公平)的维护者,知识分子一方面根据这些基本价值来批判社会上的一切不合理现象,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这些价值的实现。当然,知识分子首先也必须是以某种知识技能为专业的人,他们是教师、新闻工作者、律师、艺术家、文学家、工程师、科学家。但是,如果一个有知识的人全部的兴趣始终局限于职业范围之内,那么他仍然没有具备“知识分子”的充足条件。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专业以外,还必须具备一种关怀精神,关怀国家、社会以及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超越个人私利之上的。”
我也不好意思,只有咱们中国,才会认为,有知识就是知识分子,或者认为,受过高等教育就是知识分子,也不管他拥有些什么知识,受的是什么性质的教育。按照咱辞典的定义,中国大大小小的党委书记(有的甚至拥有硕士博士文凭呢),以及马加爵们、刘海洋们,就都是知识分子了,这也太吓人了!所以我们在这方面得小心点,虽然法国知识分子在起源时带有贬义性质,但是咱总不能如此恶心人家“知识分子”概念吧?
4、知识分子皮毛问题
《辞海》对知识分子界定后,附着这样一句:“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是分属和依附不同的阶级。......”
这是最严重的一个问题,知识分子到底有皮没?若有,在何方?若无,皮子不存,毛将附焉?
中西方知识界大都承认“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提出知识分子“自由漂移”论的卡尔·曼海姆(K.Mannheim)是这样论述的:“知识分子是没有或几乎没有根的阶层,对这个阶层来说,任何阶级或等级地位都不能明白无误地横加在它身上”“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不属于任何阶级的。”
卡尔.曼海姆认为,知识分子无根,所以他们是自由漂移的,这种状态不错,我 喜欢。但是没想到咱们的领袖对这种状态不满,他要学雷锋做好事-简单来讲,就是拔毛!老人家认为:知识分子无皮,他们是附着在资产阶级身上的毛,而他自己的任务就是领导革命群众到资产阶级身上拔毛,然后把这些毛毛移植到无产阶级身上。这样无产阶级就不怕冷了。当然,后面的这一个意思老人家没有明明白白的说,但是我是这样领会的。在领会领袖意思方面,我向来以为自己是足够心有灵犀的。我觉得老人家象个大家长,虽然中国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是一对双胞胎,乃是同时出生的,但是老人家对无产级级有那么点偏爱,私下里可能觉得无产阶级长得有点秃,所以老人家就时不时的找机会搞点拔毛小运动,这叫杀富济贫,拔毛救秃。
中国的知识分子本来是很爱惜自己的羽毛的,被毛主席那么一拔,就鸡飞狗跳起来,最后发展到互相拔毛。你叨我一根儿,我叨你一根儿半,结果都秃了。导致现在,咱们知识界还有点秃。

幸运的是,知识分子无根论已经受到挑战。阿尔温·古尔德纳(A.Gouldner)1979年出版了《知识分子的未来与新阶级的崛起》一书。他在书中给知识分子创造了一个新名词-“文化资产阶级”,认为这个阶级在社会中正在变为统治者。古尔德纳认为,知识分子从总体上控制了知识的生产和分配。而现代社会中,知识也是一种资本,不过与货币资本不同,它不是实体的而是符号的;但它与货币资本一样,也可以用来支配人们的收入、地位和权力。古尔德纳把这种资本称作“文化资本”,占有这一资本的人因而也叫“文化资产阶级”。我们中国现在也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知本阶级,似乎跟“文化资产阶级”是一回事儿。站在这个角度,我们欣慰多了:现代及未来的知识分子,将会拥自己的皮,看谁还敢拔我们的毛?    5、总结语:知识分子应有的特性
  我认为,知识分子其码应拥有以下特性:
首先是启蒙性,所谓的启蒙,康德的意思是“独立运用每一个人的理性。” 站在这个角度,中国陈寅恪的“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最合乎标准。先生在那个一花独放的时代,竟然拒绝唯一的一朵花-拒绝学习马列主义!1953年年底,汪篯(清华大学历史系毕业,1947年曾任陈寅恪助手,时为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携郭沫若、李四光信来广州劝说陈寅恪任科学院中古史研究所所长,陈寅恪对此作了书面答复,即《对科学院的答复》,其中说:“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是必须争的,且须以生死力争。……一切都是小事,难此是大事……我认为不能先存马列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我要请的人,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不是这样,即不是我的学生。你以前的看法是否和我相同我不知道,但现在不同了,你已不是我的学生了。所以周一良也好,王永兴也好,从我之说即是我的学生,否则即不是。将来我要带徒弟也是如此。因此,我要提出第一条:‘允许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
现在我们对陈先生顶礼膜拜,更大的程度上,并不是先生的学术贡献,而是他的人格魅力-独立与理性!这一点是知识分子最基本的标准,但是在那个年代里,这种精神居然成为稀缺品,让人不胜唏嘘!
其次是批判性,知识分子应该“保持对传统的永恒批判的姿态”(福柯语)。这种姿态体现在一个“反”字上。老子云:反者道之动。反有两意,一是"相反",二是"返归" ,二意相通,反,就是逆向思维,而返归,并不是一种回到起点的简单重复,而是从一个更高的层面鸟瞰,带动传统和定型事物及其正反因素进入新一轮思考。但是这里我想歪解老子的原意,我希望歪打正着-也就是说,在中国特殊的语境下,我觉得“反动”这个词最能体现中国知识分子的原生状态,基于这个层面,我认为,反动应是知识分子的最高境界,它首先是文化意义上的批判性,问题是我们中国,硬是把这词糟蹋成了一个政治术语和杀人武器。据陈寅恪的朋友黄萱回忆,“文化大革命”期间她偷机会去看陈寅恪,有一次先生突然问她“反动”二字作何解,黄萱无言以对。当然,1958年陈寅恪荣任“中山大学最大的一面白旗”,一个“反动学术权威”,他当然会对反动二字作一思考的。对于一个学者,十年的思考足够了,所以,民间传说1969年陈寅恪在自己的人生历程即将走完之前,向校方承认自己是“反动学术权威”。我相信这个传说,我希望先生一生都为自己的反动而骄傲,在那个年代里,不反动,才真正是知识分子的耻辱!
西方第一个反动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当属雅典的苏格拉底。当然苏格拉底自称自己是国家的牛虻,主要任务就是叮-责备和鼓励。而苏格拉底也做到了-很称职的牛虻-他所身处的雅典,实行的是令现代人都不可思议的充分的直接民主制,一切重大问题都有公民全体讨论,然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问题是这么一种民主,竟然遭到了苏格拉底的批评,他说:“要想得到正确的判断,要根据知识,而不应根据多数”!在当时,苏格拉底这话可是够反动的,但是二千年之后的今天,我们发现苏格拉底的话居然有惊人的智慧。他的观点与当代管理学中的木桶理论-一只木桶,其存水量的多少,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很相近:一个多数决定少数的社会,只能是多数盲众统治少数精英!当然我这里无意争论苏格拉底的对错,我只想说的是,苏格拉底的反动很是可爱!
苏格拉底死得也很可爱,公元前399年,七十高龄的老哲学家,被控犯有“不敬国神”、“别立新神”和“败坏青年”的罪行而送交审判。在法庭上,苏格拉底以一贯的从容为自己辩护,重申自己的哲学观点,其后,参加审判的501位法官投票表决,以281票表决苏格拉底有罪。根据雅典法律,在判决有罪之后,原告和被告双方各提出一种刑罚,再由法官表决用哪一种。原告提出死刑 ,按照当时的情况,如果苏格拉底表示诚心认错并提出一种较轻的刑罚,比如放逐,那本来是很容易被法官们采纳通过的。但是苏格拉底拒不认罪,只是在朋友们的请求与但保下,才提出以三十个钱币的罚款作为刑罚,并表示他愿意为真理献身,结果,第二次表决以360票通过了死刑判决。在死囚牢里,苏格拉底在朋友们的眼皮下,从容饮鸠而死。苏格拉底是一个称职的牛虻,终于获得了好多人的讨厌,正如他自己所说“就象一个人正在打盹,被人叫醒了一样,宁愿听安托尼的话,把这只牛虻踩死”。这只牛虻从容的背负着自己的反动哲学,走向了死亡,更走向了永恒!
再次是颠覆性,所谓的颠覆性,拿龙应台的精神来概括:我要留在主流中作最大的‘颠覆’,作最红的苹果核心里的一条‘蛀虫’。龙应台的这种颠覆,有点类似余杰。既批评体制,又不想置身于体制之外。这是一种体制内颠覆吧。还有一种是体制外颠覆,典型代表是老庄。如果说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是执政党的话,那么道家就是在野派,而且是永远的在野派。相对于儒家的一本正经和严肃来讲,道家就象绝顶聪明又淘气的孩子。儒家仁啊爱啊罗嗦不清,老庄却在一旁不时的捣上一句-老子云: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知有慈孝。国家昏乱有忠臣。庄子云:“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候,诸候之门而仁义存焉!”总之,有点哪壶不开提那壶的捣乱劲儿!
但是道家的这种体制外颠覆是有限度的。第一,他永远是站在路边说话,甚至是钻到深山老林里说话的。第二,他的颠覆是一种清高,一种自保,甚至是一种逃避。到了魏晋时代,以嵇康为代表的士人还在作颠覆,但是永远没有超出老庄的高度。比如嵇康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自言:“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卧喜晚起,而当关呼之不置,一不堪也。抱琴行吟,弋钩草野,而吏卒守之,不得妄动,二不堪也。危坐一时,痹不得摇,性复多虱,把搔无已,而当裹以章服,揖拜上官,三不堪也。素不便书,又不喜作书,而人间多事,堆案盈机,不相酬答,则犯教伤义,欲自勉强,则不能久,四不堪也。不喜吊丧,而人道以此为重,己未见恕者所怨,至欲见中伤者;虽瞿然自责,然性不可化,欲降心顺俗,则诡故不情,亦终不能获无咎无誉,如此五不堪也。不喜俗人,而当与之共事,或宾客盈坐,鸣声聒耳,嚣尘臭处,千变百伎,在人目前,六不堪也。心不耐烦,而官事鞅掌,机务缠其心,世故繁其虑,七不堪也。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在人间不止此事,会显世教所不容,此其甚不可一也。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而发,此甚不可二也。以促中小心之性,统此九患,不有外难,当有内病,宁可久处人间邪?”总而言之,我毛病大了,不是人间人!与其说是颠覆,还不如说是不合作,顶多是消解,是一种泥浆战术-为了把别人拉进泥坑里,自己先跳进泥坑,拉不下来,也要往正统身上蹭点泥浆的,与王朔的“千万别把我当人”有异曲同工之妙,中国文人痞子化,开山鼻祖并不是小王朔,倒应了孔子那句话:其由来渐矣!
也许,正是由于中国知识界内部与外部的颠覆始终没有超出老庄的高度,所以中国知识界最后才会走进“万马齐喑”的死胡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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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21: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讲义之九
 -中国传统婚姻文化
一. 对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推测
大部分研究中国婚姻史的学者们,仍然进行着19世纪西方民族学家和中国先秦时代以前的思想家们就已经开始的工作,即,推测古代婚姻形式及其演变过程。结果如下:
1、原始群婚阶段。
中国近现代学者研究上古时代的婚姻制度时,基本受到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作为他们重要理论来源的摩尔根的影响。马克思在其,《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最古是过着群团的生活,实行杂乱的性交。中国学者一般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两性关系应该带有刚从猿类脱胎过来的习惯,以小群体方式生活,无所谓婚姻家庭,有着毫无节制的性交关系,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当然,所有这些观点都基于这样一个前提-达尔文的进化论,即人类是从猿转变过来的。
 中国古代学者无从知道达尔文和他的进化论,但某些记载却与西方学者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淮南子.本经训>:男女群居杂处无二别。<列子.汤问>: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游,乃是男女两性间的自由结合,媒,乃是婚姻的中介人角色,聘,则是两性结合所经过的社会程序。根据类似的表述,学者们推测说:原始群婚之早期阶段,兄弟姐妹、上下辈之间的婚配是毫无限制的。但是,这只是一种推测,或者说想象。<吕氏春秋>云:昔太古无尝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管子.君巨篇>也云: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这一点,在神话故事里也有踪迹可寻。有人说,夏娃是从亚当身上抽出的肋骨所成,那么,亚当与夏娃应该也是上下辈关系。同时,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还与其母合伙生了四子,应该也是远古时期上下辈无序的一种记忆遗留。

2、血缘婚。
它是人类婚姻史上第二种婚姻制度类型,也叫班辈婚,兄妹婚。恩格斯说: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份来划分的,在家族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的,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伏羲、女娲传说。他们本是兄妹俩个,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人类遭遇灭顶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这一神话在唐朝李冗的<独异志>里有完整的描述: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象所有的神话故事一样,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这个传说,交待不出伏羲女娲是怎么来的),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以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妹以扇蔽面(也不知是妹妹害羞,还是后世说故事的人害羞,仰或是说故事的人替 妹妹害羞,总之,妹妹用扇子盖住了脸)。

伏羲、女娲的兄妹婚,汉代画像中也有所反映,二人皆人首蛇身,缠在一起。山东沂南县北寨村汉墓出土,墓门东侧支柱顶上有燧人氏、伏羲、女娲三人合抱图。燧人氏是伏羲、女娲的爹,学者郑慧生先生认为,燧人是第三者,呵呵,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恰好反映了原始群婚上下无序的特征。而山东费县南武阳东厥画像,燧人端坐中间,两手扶着伏羲、女娲,只玉成二人,自己不再申办奥运-重在掺乎了。南阳画像石中也有发现,伏羲、女娲站在燧人的肩膀头上,应该是燧人退出的意思。总之,伏羲、女娲的故事是原始群婚向班辈婚的过渡。

东汉梁武祠石室里,有这样一幅画像:伏羲、女娲蛇尾相交,两人上方,尚有两小儿,也在相交,他们应该是伏羲、女娲的后代。同时,伏羲下方一男子正在扯伏羲的袖子,女娲下方一女子也在扯女娲的裙子。形象地反映了班辈婚的特征:同辈通婚,而且,同辈之间,不分你我。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共妻共夫。曾有人戏问: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这没错;亚当和夏娃成亲,这也没错,但是,亚当和夏娃的亲家是谁?对啊,诸位有兴趣,就研究一下。

其三,抢亲婚。
两性关系被限制在家族内部班辈之间的同时,家族之外又有抢亲制作为补充。女子在古代,可能也是被视作财产的,部落战争,家族械斗,导致女人被抢来抢去。按现在的眼光看,抢亲肯定是不文明的,但是学者们认为,可不能小看这一抢,这一抢,抢出了文明,抢出了优生优育。看看自己内部人生出来的畸形、弱智婴儿,再看看抢来的女子生出来的白胖孩子,古人终于悟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直到如今,偏僻的乡下仍有同姓不婚的所谓族规。

《易经》爻辞里有一段,被学者认为是反映抢亲现象的。云: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翻译过来即是:一群人乘马飞速而来,不是来抢财产的,是来抢亲婚配的呀。还有一段:乘马班如,泣血涟如。也被学者认为是抢亲过后的情形:抢亲的人骑着马儿飞速而去,山路上留下一串可怜的哭声。

有学者认为,中国旧制婚俗里,仍有抢亲的遗留。比如男方迎娶女方,女方要蒙红盖头,据说原始意思是为了防止女子半路伺机出逃,或者,妨止她们记下回家的路。这一手,跟土匪绑人,用黑布蒙其眼一个道理。学者们这样一推测,叫我看来,婚姻仪式里好多勾当都象抢亲了,比如,乡下迎亲仪式中,前有火铳开路,紧随其后的是十几个半大小子,手举各色小旗招摇,新郎身后更有众多的弟侄等青壮年护卫,咋看咋觉得象抢。而女人臂弯上所戴手鐲,我们不妨把它想象成手铐。至于某些山区的哭嫁习俗,更是让人怀疑,新娘子是被人抢走的。到后来,抢亲成为一种仪式。广西云南傈僳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男方结伴持刀,女方假装呼救,女伴亲属佯救,男方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归。这个,估计就是现在乡下迎亲时,新郞所扔的红包。至于河南西南的某些落后山区,直到解放前,仍有抢寡妇的习俗。这可是真的抢,没有事先的约定,谁抢到手算谁的。而寡妇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她们也有武器,那就是月经裤头,月经带之类的,中国社会看不起女人,认为这些东西比较晦气,所以,这些东西是寡妇们保护自己的最佳生化武器。鸦片战争时,广州将军杨芳也用这一手对付过英国侵略者,只是效用不大。

还有好事者,证明《关睢》也是首抢亲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想媳妇想得晚上睡不着,怎么办?王振择先生说,那就只好抢啦。李长之在自己的<诗经试译>中如此解释:好逑,等于配偶,逑,即仇,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谓的冤家。冤家,仇逑,不是抢亲又是什么?
另从辞源的角度,有人开玩笑,说,婚,就是人发昏后的一种行为。但<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娶妇以昏时。想象力比较丰富的学者马上据此断定:天黑才敢结婚,肯定是抢婚了。否则,为什么不放在白天呢?

其四,族外婚。研究中国婚姻制度的学者根据考古学资料推论,族外婚是母系社会的一个标志。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学者想像母系氏族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氏族禁止族内通婚,须到其它氏族部落寻求女子;同时,把本族女子嫁给外族。而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
族外婚,又称普那路亚。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仍保留有班辈婚的习惯,兄弟共妻,姐妹共夫。孩子,称所有的男人为父亲,称所有的女人为母亲。比如,商代仍保留有上古时代的称谓习惯,商代卜辞中,武丁称他的父亲为父甲、父乙(这个才是武丁的生父)、父丙、父丁、父戊,是为多父;称他的母亲为母甲、母丙、母庚(这个才是他的生母),现代社会,许昌地区的称谓也值得研究,称父亲为爹,父亲之兄为大爹,父亲之弟为小爹。总之,很有意思。而中国旧的婚俗,兄终弟及,姐死妹继,甚至姐妹二人同嫁一人,比如尧女,娥皇女英同嫁舜,大周后小周后同嫁李煜,从上古到新中国新婚姻法执行之前,这些旧俗也一直被社会道义所认可。前几年流行的一个民歌,大坂城的姑娘,歌词里有一句我始终不明白: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赶着那马车来。你说新娘子为什么要带着妹妹来呢?现在我才明白,估计是妹妹是陪嫁的,实乃班辈婚遗留。刘心武做《人民日报》总编时,刊发一篇小说,《伸出你的舌苔或者空空荡荡》,里面也触及了西藏地区的这种民族风情,遭到中央民族大学藏族大学生的抗议,导致刘心武下岗。总之,不管是做学术,还是做文学艺术,都得讲政治。否则,政治找你的事儿。

这里想说些多余的话,随着人类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提高,春秋以后,“天神感应”说也不再有市场。可是到了西汉,人们为了拍刘邦的马屁,不惜给刘邦他爹戴个大绿帽:刘媪刘大妈在山坡上睡觉,龙附其身,已而有身,遂产高祖。嗨,都什么时候了,还玩这一手,自污!&nbsp;族外婚还有一些变种,比如有关女儿国、丈夫国的故事。1981年<哈尔滨日报>报道,南美洲巴西边界,有一个女儿国,全国没一个男人。每年到一定的日期,从另一个哈姆诺族过来一批男人,和她们配合成婚。男子离去后,女方生子。来年再相会,女孩子被留下,男孩子被抱走。另,我国古文献有关记载也比较多,<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大荒西经>载:大荒之中…有女子之国。<三国志><后汉书>等载:海中有女国,无男人。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但这个解决不了生男咋办的问题,所以郭璞注<山海经>,云: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至于<西游记>里,大家都知道老猪同志进了女儿国,喝了人家女儿河里的水,怀了胎,最后又做了人流。至于丈夫国,<山海经>与<淮南子>都提及过,既然女儿国都是自力更生,自己生孩子,那丈夫国怎么解决子嗣问题呢?<太平御览>卷361引<玄中记>:丈夫民,殷帝大戊使王英采药于西王母,至此绝粮,不能进,乃食木实,衣以木皮,终身无妻,产子二人,从背肋间出(我估计跟金蝉脱壳差不多),产子二人,其父则死,是为丈夫民,去玉门二万里。这些天方讲夜谭式的故事,应该是族外婚的变种吧。
其五,对偶婚。
马克思说:在普那路亚家族制下,便多少有了一男一女结成配偶过同居生活的事实,而这是社会状况的诸条件引起的,每个男子在其若干妻子中,有一个是主妻,反过来说女子也是如此,因而有了向对偶婚过渡的倾向。

这个我信,人是感情动物,这就决定了他(她)在众多可能的对象中,会有所偏好,有所选择。选择的结果,便是对偶婚的产生,它是普那路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对偶婚分两个阶段或两种方式,第一,望门居制,据说大禹和涂山氏就是这样搞的;第二,居妇家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易洛魁人。

其六,一夫一妻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这一点,在中国传统的父系社会里,得到了充分的证明,所以,所谓的一夫一妻,在中国,只能叫一妻一夫,或者一夫多妻。注意啦,如今,这传统在中国大地有发扬光大的苗头。

 <~宣言>称: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这话说得太好了。在中国,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财产继承,包括王位继承,都需要有个亲疏远近,慢慢的,大家就分清爹亲还是爷亲了,这一点,在商朝的王位继承里有所反映:商朝早期,大都是兄终弟及,无弟传子,汤至南庚,弟死后传兄之子。商朝中期,阳甲至于祖甲,兄终弟及,弟死后传弟之子。商朝晚期,祖甲之后,父死子继完全代替兄终弟及。

一句话,一夫一妻制确立后,父死子继的继承法确立,婚姻制度,遂成为一切宗法制度的根源。

二. 中国婚姻礼制源头的两大创始人
1、 中国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女娲
女娲的功劳可不小:其一,宇宙秩序的维持者。<淮南子>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烂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立,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其二,造人。<淮南子>云:天地初开,女娲抟黄土为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横泥中,举以为人。其三,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女娲在民间社会有着崇高的地位,跟这一点有很大的关系。民间神话云:女娲造了很多泥人,他们在地上活蹦乱跳的,很可爱,但是,女娲发现一个麻烦-这些小泥人终会死去。上帝的麻烦是,亚当夏娃受到了蛇的引诱。而女娲的麻烦是,没有人引诱这些小泥人。女娲苦恼了一阵子,终于决定亲自上阵,引诱泥人-让他们结婚生子。女娲遂成为中国婚姻制度的鼻祖,或者说,中国史上的第一个媒婆,为此,中国古代史书称她为高媒,地位相当于开国皇帝,刘邦也就一个高祖的称呼嘛。

女娲作为婚姻之神,媒婆之祖,在民间的地位很高。古代中国各地,都有女娲娘娘庙或高媒庙。商纣王不信邪,曾在娘娘庙里调戏过娘娘,所以导致毁国亡身。
直到如今,民间百姓仍然深深喜欢着女娲娘娘。可是,另有史记载,女娲与自己的哥哥伏羲曾经婚配,民众感情可能接受不了这一点,所以,有关兄妹两个的故事就有了民间版本,如今,河南周口的一些地方仍然流传着这故事:远古洪泛,人物皆死,只剩下伏羲、女娲两人,太白金星(又是这老头儿)叫他们结婚,两人不肯,但是人类即将灭绝。他们遂提出,如果能把割成许多段的竹子再接起来,就可以结婚。大家想他们两个傻帽是跟谁玩!他们怎么能玩得过太白金星那老头?所以,竹子割断了,又接上了,且留下了许多竹节,喏,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个样子。兄妹两个反悔了,又提出,从两座山上滚两盘石磨下来,如果两盘石磨能滚合到一起,就可以结婚。结果当然是石磨胜利。女娲又提出了一个条件,围着山脚跑,如果伏羲能追上自己,就结婚。两个人就追起来了。这一点,中国的导演都学会了,电影镜头里,一般是女人在前跑,男人在后头傻乎乎的追,这是中国传统。问题是,伏羲追不上女娲,这个时候,出来一个穿马甲的家伙,网名叫龟,龟蛇一家,在上帝的后花园里,引诱亚当夏娃犯作风错误的,就是龟的老本家-蛇。这里,龟的主意更馊,它告诉伏羲:傻哥们儿,你别在后头追,你从山的另一面朝相反的方向堵嘛。伏羲一听,掉转方向就迎了过去,女娲没有防备,一下子跑到了伏羲的怀里,只好成婚。女娲恨龟,用脚把它踩了十八瓣。伏羲不忍心,就把龟兄的壳给粘了起来,不信你查一下,看现在的龟壳是不是十八瓣的,至少咱们河南的龟壳应该如此。

2.中国婚姻礼制的父亲-月下老人
中国婚姻之神-月下老人的故事,估计大家都听过,《太平广记》和冯梦龙的<情史类略>里都有记载,故事是这样的:杜陵书生韦固从小父母双无,由于各种原因,总娶不上妻。唐贞观二年,小伙子到清河游学,住到一客店里,同住的客人说,想把前任太守的女儿许给他,约定在客店西边的龙兴寺见面,韦固心切,因为他跟张良的情况不一样,张良要去见掉鞋的老头,韦固去见自己的女朋友,当然去得早了。总之,韦固在天没亮的时候就到了,然后发现一老头背着一个布袋子,坐在寺院门前的台阶上,借着月光看书。韦固上前看,居然一个字也不认识,就问:什么书,我从小到大,都是在看书,基本上没有我不认识的字,外国梵文鸟语我都会,你这书,我没见过。老人说:这又不是人间的书,你怎么能看懂?韦固问:那这到底是什么书?老人说:幽冥使书。翻译成普通话,就是鬼书,不是天书。韦固问:幽冥鬼界人,怎么会到人间来?老人:是你来早了,不是我不该来。因为我们阴间当官的,也要管人间的事,在人间走动。现在走在路上的,人鬼各半,只是你看不出来罢了。韦固问:那你主管什么呢?老人:婚姻都归我管。韦固一听高兴坏了。这里我很纳闷儿,韦固遇上鬼,不但不害怕,还高兴,真是邪门,估计是想媳妇儿想疯了。韦固高兴地说:我自幼无父母,想早点成家,可是想了十年,还是没有想成功。今天有人要把前任太守的女儿许给我,你看今天能成吗?
老人:成不了。你妻现在才3岁,她17岁才能进你的门。
韦固:你布袋里装的是什么?
老人:红绳啊,我用它系两人的脚,即便是仇人,更无论贵贱贫富,天涯海角,只要我系上了,两人谁也跑不了。你已经和那女孩子拴一起了。
韦固问:我那妻子现在在什么地方?
老人:就在你店的北边。她是一个卖菜妇人的女儿。
韦固:我能见她一下吗?
老人:那妇人姓陈,经常带着孩子来卖菜。你跟我走,我指给你看。这时,天亮了,约韦固出来的那人还没来,韦固就跟着老人来到菜市。看见一盲眼妇人抱着一个女孩子,两个人都是破烂不堪。老人一指:喏,她就是你的妻。大家想韦固会是什么反映?他问:我杀了她可以吗?
老人:这孩子命中大富大贵,并且依靠你才行,你怎么能杀了她呢?说完,消失不见了。
韦固回去,磨刀,把刀给仆人,告诉他,杀人后给他一万钱,次日,仆人上菜市,看见那孩子,上去刺一刀就跑。回家后韦固问:死了吗?仆人说:没有,只刺中了眉心。

以后的日子里,韦固到处求婚。可是总也不成。14年后,韦固依靠父亲的老关系,见相州长官,刺史王秦提拔重用他为司户椽,主管狱讼。不久,王秦觉得韦固很能干,就把女儿许配给他。小女子十六七岁,很漂亮,韦固很是满意。但她眉间常贴着花钿,沐浴闲居时也不摘下,韦固觉得奇怪,遂问。女子说:我是刺史的养女。我亲生父亲是宋城的县令,病故,母亲兄长也先后死去,乳母陈氏卖菜养我,三岁时被坏蛋刺伤,刀痕仍在,所以用花钿贴上。七八年后,我叔父做官,我才做他养女。韦固问:你乳母是个盲人吗?
其妻问:是啊,你怎么知道?
韦固:啊,那个刺你眉心的坏蛋是我派去的。
故事讲到这里,大家肯定要问:他们两个是不是从此过上了幸福的日子?yes,这是白雪公主等童话故事里的固定版本。不过,我更关心的是月下老人这个传统的中国神话形象,对比西方的小爱神丘比特,我们会发现如下差别:
小爱神       月下老人
顽童一个     顽固老头一个
活泼调皮可爱  腐迂糟老酸儒
类仙       似鬼
一箭定情     绳索伺候
爱情       婚姻
总之,一小一老,两种文化的差别尽在其中。丘比特代表爱情,而月下老人只代表婚姻。也许,这其中已经蕴含了中国婚姻的悲剧性:其一,婚姻是老人的事儿,跟年轻的当事人无关!其二,虽然跟当事人无关,但是,当事人须承担诸多责任。其三,婚姻是当事人无权改变的。女人不能主动离婚,传统社会里,男人虽占尽优越,也只是拥有一个休妻权,而且这权利的实行,还要由老娘判决和终审。比如刘兰芝和唐婉,是婆婆休的;孟老夫子也要休妻来着,可是他老娘不干,孟子也就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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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传统婚姻中的诸多内涵
1. 婚姻的社会内涵
 中国传统婚姻,它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具有社会意义的大事。《礼记.婚义》云: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通俗地说,婚姻是两个家族的事,婚姻除了完成传宗接待的任务之外,还担负着一定的政治与经济使命,所以,中国的婚姻往往是强强联姻连横,弱弱联盟合纵,所谓的门当户对尽在其中矣。
中国传统婚姻首先是一门社会学,讲究的是门第与血统。这一点,在魏晋时期甚盛,魏文帝设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遂成为当时社会一大特色。婚姻方面,世族与寒门之间禁止互通有无。一旦有人违规操作,世族耻,寒门惊。南齐王源将女儿嫁给富阳王氏儿子,就有人上书皇帝,说王源蔑祖辱宗,求罢王源之官。上书本应用黄纸,可由于“耻辱着你的耻辱”,上书者就用白简了。《北史.陈元康传》载:左卫将军郭琼因罪处死,其妻乃名门卢氏之女,被赐于寒门陈元康,元康大喜,立即清理门户,撵走了自己的元配夫人。《北史.孙骞传》载:孙出身寒门,政府把罪人之妻、名门之女韦氏赐之,孙象中了探花似的,风光极了。看来,名门之后作了寡妇也不怕,完全可以花开两家,各婊一支。寒门穷家女就没有这等待遇了。
唐朝时,魏征、房玄龄都尽力与山东世族通婚。唐高宗时的宰相薛元超,自认为平生一大遗憾就是没有“娶五女姓”。
如今,中国虽无世族,但开始流行名门之后。代表人物多了,这里仅举一个,洪晃,有兴趣,翻翻她的《我的非正常生活》,我在书店用一个钟头对付完的,看得挺乐。

名门之后,其实是世族的一个变种,严格说来,中国的世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族。因为中国流行光棍革命,新贵都是光棍出身,顶多贵它三百年,身上的泥毛还没有洗净,新的光棍就打过来了,老世族就可能呜呼了。相形之下,日本的皇室血统才值得一提,绵延至今。

鉴于中国传统男人眼界高,寒门女贫家女难嫁的现象,白居易写首劝人诗:贫为时所弃,富为时所趋,红楼富家女,金镂绡锣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母兄未开口,已嫁不须臾。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余,荆钗不值钱,衣上无真珠。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踯躅,主人会良媒,置酒满玉壶,四座且勿饮,听我歌两途。富家女易嫁,嫁早轻其夫,贫家女难嫁,嫁晚孝于姑,闻君欲娶妻,娶妻意如何?扪心问一下,到底自己娶妻是为何?老白这首诗真是够苦口婆心的,奈何中国传统男士都是黄盖,我愿意挨,关你甚事?

总之,中国传统婚姻身负着不能承受之重的社会负担,所以,其悲剧性就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传宗接代,为了繁荣家族,为了政治联盟,为了经济联盟,为了高贵血统,为了安抚蛮夷,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爱情的影子。仅举一例,刘备同志,把女人视作衣服,硬着头皮穿了几件,那也是为了让衣服给自己生个革命接班人,刘备同志“三讲”工作落实得比较扎实,讲政治讲得比较充分,结果衣服给他生了个咋也扶不起的乐不思蜀的刘阿斗,老天还算有眼。呵呵。
  
2、 婚姻中的宇宙秩序
《礼记》云:天地合,而后万物生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很明显,婚姻中的男女结合相当于天地之合。正因为婚姻以宇宙秩序为参照物,这就导致了婚姻的神圣性与不可颠覆性。作家写小说,懒得离婚。其实是自己给自己找台阶,因为离不得婚跟懒没有关系,男女构成乾坤,地不能反天,这是首要的,同时,天也不能反地,天地绝,乃敢与君绝,中国的爱情都是指天道地的来发誓的,这说明婚姻在人们思维里,就是宇宙。婚姻乃是天经地义,而要打破婚姻,更是反天,相当于盘古开一回天地,一般人玩不起这个。
3、 婚姻中的道德学。
婚姻维持着社会关系和宇宙秩序,所以婚姻需要力量,需要支撑点。而在以德治国的中国传统社会里,道德便是最好的利器了。中国婚姻里,有两个道德支点。一为礼,二为义。
首先谈礼。它相当于现代社会的仪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非媒不娶。古代婚姻中介称“媒妁”。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礼记.曲礼》郑笺注:媒者,通二姓之言,定人家室之道。《周礼》中更是定了一个媒官: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其职责范围: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凡 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看来,这个媒氏之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婚姻登记所,但是职权要比后者大多了。男子三十岁,女子二十岁之前得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否则政府不愿意呢。
后来,这官方机构被民间媒婆所取代。但民间媒婆逐渐被民众丑化,也不知什么原因。至于一些少数民族的新娘子 ,更是在上轿之前大骂媒婆。让人感觉,媒婆就象那妓院老板娘似的,至少象人贩子。但婚姻程序里,又离不开媒婆这个角色。《礼记》云: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战国策》更是言:处女无媒,老且不嫁,舍媒而自衒,敝而不售。一句话,如果没有媒人,男女双方不能交往的,如果自己找婆家,豁豁,丢死人啦。如果说这是道德规定的话,那后来就上升为法律规定了-《唐律》云: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元典章也是如此规定。如果有人以身缺德,以身试法,那么,没有好果子吃。《左传.昭公十一年》载:声伯之母不聘,生声伯而出之。没有媒人,生米煮成熟饭,即便生了孩子,还是休你回家。《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载:齐泯王遇杀,其子法章变姓名,为莒太史敫家庸,太史敫女,与私通焉…莒人共立法章,是为襄王。襄王既立,立太史氏为王后。没想到王后她爹觉得丢脸,云:女不娶媒,因自嫁,非吾种也,污吾世,终身不睹。老先生跟女儿断绝关系了。看来那时的以德治国执行的效果不错,否则老太史完全可以事后再给女儿行媒娶之仪的,何苦如此自觉?
2) 明媒正娶。
 光有媒还不行,还得有个正当的婚姻程序。具体说来是六步。第一步,纳采,即由媒人传言,再由男方给女方家中送礼物。尽管现代中国,男女平等了,女追男成为普遍现象,但从程序上,还是男方给女方家送礼物,男方占主动地位。旧时的纳采礼,一般是大雁。据《白虎通.嫁娶》中推测: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意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总之,男方第一次给老丈人家送礼,送去的就是一个杀威棒:到俺家,要老实点,规矩点儿!
第二步,问名。吓唬完了,该问姑娘名字了。戏剧中,男人一见女人,问小姐芳名的,严格来讲,就是耍流氓。因为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西厢记》中,张生见红娘,就“小生想张,名珙,字君瑞,未婚待娶”的瞎报一通,实在是流氓到家了,欠揍。相形之下,到是法国流氓们做得稍好一点,电影里,男人跟女人到教堂结婚了,才想起来问女方:亲爱的,你叫什么来着?不过,其它程序都做得不到位,所以,还是流氓。
第三步,纳吉。《仪礼.士昏礼》载: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后来民间把纳吉改叫合婚了。就是把男女双方的生肖及生辰八字合一下,看生肖是否相克,八字是否相配。总之,程序很复杂的。八字,是根据天地人合一的原理,把男女出生的时间按天干地支排列一下,看是否合谐。至于生肖相克,民间早编了顺口溜,这里顺便溜几个,以备大家不时之需作参考:子鼠见羊万年愁,不叫白马见青牛,虎见巳蛇如刀割,兔子见龙不长久,酉鸡不与犬相见,亥猪不可见猿猴。当然,还有更精短好记的,比如:鸡嫁猴,不到头;猴嫁鸡,好夫妻。等等,咱们这里就不再宣传迷信了。现在人们都不迷信了,开始用缘份两字来概括婚姻与爱情。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无奈与困惑,尽在其中了。
第四步,纳征。《仪礼.士昏礼》载: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币,即后世所谓彩礼。彩礼分等级,天子用“谷圭”(按某些学者的意思,中国好多祭器及文字遗留有生殖崇拜的痕迹,比如孔丘,字仲尼。丘的原始意思是男人生殖器,尼的原始意思又是女人生殖器。孔圣人原来拥有这么些名和字,几千年的中国儒士尊奉的就是这么个东西,呵呵,有意思。至于“圭”,那是古代贵族参加各种典礼时手里持的一个玩艺儿。据李敖那流氓训古,圭的原始意思也是男性生殖器,谷,在《老子》的书里,也是象征着女性生殖器,呵呵,天子用“谷圭”作彩礼,也算是归宗了-天字第一号大流氓。至于诸候,则用“大璋”。士人用“束帛,鹿皮”,庶人小民则只能给丈人家送“帛五两”。这些人都不够流氓,咱就不再揭发他们了。
第五步,请期。成婚日期,由男方决定,正式通知女方。至于请字,那是跟你客气。相当于中国的教师节,可别自作多情,以为自己不是老九了!

第六步,亲迎。也就是说,结婚的当天,男方得亲自迎娶媳妇儿,不能找人代劳的。皇帝佬儿也不能例外。《礼记.哀公问》载:大婚既至,冕而亲迎。这里还不能自作多情,以为男方的亲迎是降尊纡贵,非也。《礼记.郊特牲》如此解释: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余下来就是成亲礼了,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对方。第二天早上,媳妇再拜舅姑,然后下厨做饭,做好后请舅姑吃,自己再吃他们碗里剩下的。意味着你嫁到这里,就是伺候公婆,吃剩饭的。《红楼梦》里,王熙风能耐再大,也是站桌边伺候王夫人与贾母吃饭的。
至此,六步全部完成。如果一个女子是这样娶到家的,那么,就是她一生骄傲的资本了。电影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镜头,元配夫人与小妾吵,动不动就这么一句:我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来的。而小妾对男人要求的也是:跟了你,可以,你用八抬大轿来抬我。中国传统女性喜欢“坐轿子”由此可见一斑,而中国男性,就只好多抬轿子了。
婚姻的仪式性,也注入了如此深厚的道德内涵,可见以德治国,在中国的深入民心。直到如今,乡下人结婚,领结婚证那天,尚不叫结婚。“典礼”才叫结婚。所谓的典礼,就是迎亲仪式。甚至于乡下男女不领结婚证,只要举行了典礼仪式,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而只领结婚证不典礼,乡下人看来,相当于私奔和未婚同居,有伤风化的。
婚姻生活里还有好多礼,比如男主外,女主内,夫唱妇随,三从四德、举案齐眉,七出三不出等,这些都在女性传统文化里讲过,这里不再重复。下面讲义,义里面有几个关键问题:

1) 妻子死亡与夫之再娶
中国传统礼制,妻亡,禁止男人再娶。《白虎通.婚娶》云:人君无再娶之义。《公羊传.庄公十九年》也云:诸候不再娶。这样一说大家肯定要笑,什么呀,中国传统男人哪有这义气。有,被鲁迅先生骂得狗血喷头的林琴南,妻死后终身未娶。比停妻再娶的周树人,那可是义气多了。不过,这种守节信义的男人太少了,不足为证。总的来讲,这种规定只是挂羊头卖狗肉,所谓的不能再娶,只是说,不能再娶第二个正妻,再娶来的不能叫元妃,只能叫继室。至于民间,不能叫元配,只能叫续弦。废话,后来的当然不能叫元配了。传统社会里,男人就是这样跟女人讲义的,文字游戏而已。当然了,元配与续弦在死后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元配与夫同葬,非元配们就只能靠边“葬”了。因民间继室续弦流行,后来就出个变通法:元配葬于夫左,续弦葬于夫右。如此说来,老蒋的尸骨应该回老家,跟人家毛福梅葬于一起。至于朱安,死前一直妄想与周树人葬于一处,只可惜,那是白日做梦。说到这里,还是觉得咱们的毛太祖可怜,被孤零零的弄到水晶棺材里,左右没一个女人,那个孤独啊,也不知谁出的馊主意,让老人家死后还作光棍!忒不象话了!
2)夫之死亡与妻之再嫁
夫讲义气,妻死后不再娶元配。那女人更得义气了,夫死后,终身不嫁。当然,开初这只是一种道德提倡,到宋朝,守节女人都被政府与儒士们夸作三八红旗手,女人们就更讲义气了,再后来,道德提倡上升为法律规定,寡妇不能再嫁了。
当然,民间还会变通,穷人生存不下去,照样嫁寡妇。比如祥林嫂,第一任丈夫死了,婆家就把她卖给贺老六。婆家不义,但祥林嫂够义气,一进贺老六家,就一头往香炉上撞去,只可惜没练过武,速度不够,没有成功。临死前的祥林嫂是有着很大的恐惧的,那就是:到阴间后,两个男人会一人一半把她分开的。祥林嫂智商不够,否则会说:没事儿,两个男人,一个葬我左,一个葬我右,左边葬元配,右边葬继室。可惜哪,她没有这思想水平!

3) 离婚与恩断义绝
严格来讲,中国传统婚姻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因为它完全是在不平等的基础上,以践踏女性尊严为代价而进行的。也就是有说,男家有权休妻,而妻不能休夫。《白虎通.嫁娶》载: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意思很明白,夫是天,不能去天,否则,反天了不是?直到现在,夫妻双方较量,动不动就是这样一句:我再不镇压他(她),他(她)就反天了。其实反天的原始意思只有三个:臣反君,子反父,妻反夫。也许正因为这一点,才导致现代许多人看了王思懿版的潘金莲后,对她又疼又怜又爱。我的一个男同事说:唉呀,如果潘金莲生在现在,我一定把她娶回家,不让她受一点委屈。呵呵,这里开个玩笑啊。
如果说《白虎通》里的规定只是道德礼制的话,那么到唐朝,就上升为法律规定了。唐律规定:妻妾擅自离去者,两年徒刑。逃离后又改嫁他人,罪加二等。

总之,只有七出三不出才是法定离婚。当然,还有一个恩断义绝,法律可以据此强制男女离婚。按班昭的意思,男人娶女人,是对女人的恩典。照此推理,所谓的恩断义绝,当是夫断恩,妇绝义。这方面的条款还不少,这里列举几个:夫打丈母娘(估计潘金莲没娘了,否则她完全可以使个鬼点子让武大打丈母娘两下);夫打老丈人;夫杀妻家人;夫与丈母娘通奸等。这是针对男方来讲。对于女方,好象严格了点:妻骂公婆(武大也没了娘,否则金莲同志用这一手也不错啊);妻骂婆家人;妻与夫家人通奸;妻欲害夫;妻与公公通奸-也就是红楼梦里焦大所骂的“扒灰”。一夜夫妻百日恩,到此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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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3 21: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讲义之十 中国婚姻文化(下)
四. 中国传统婚姻类型
婚姻类型,指的是男女双方选择配偶到嫁娶成婚等一系列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其中包括了很多制度、地方习俗、伦理准则及审美取向。中国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民间婚姻形式多种多样,多到不好分类的地步。有人总结,到明清时期,中国民间的婚姻形式足有15种之多。盛义在自己的《中国婚俗文化》里将其分门别类,列出七大类:血缘婚、氏族婚、掠夺型、财产型、补偿型、信仰型和其它类。随着社会的发展,旧的婚姻类型在不断的消失,新的婚姻类型也可以不断的出现。近年来,王小波的妻子李银河一直在呼吁给同性恋立法,准许同性恋结婚等问题,所以,不久的将来,中国可能出现一种新的婚姻形式:同性型。当然,它不是中国传统婚姻类型,所以,不在我们的讲解之列。另,血缘婚、掠夺婚、氏族婚等上古婚姻形式,因在上一个讲义里曾经述及,这里不再赘述。下面给大家介绍的,是近古以来的典型的婚姻类型,而且可能和一般人的分类不同,也算是“一家之分”吧。
1. 政治和亲婚。
它一度是中国王朝安邦定国的一大外交政策。具体措施是,把皇家宗室女嫁给少数民族首领。它与欧洲封建社会流行的王室联姻有点不同。尽管中国的和亲婚与欧洲的王室联姻都是一定意义上的政治、军事联盟,但我们大中国的心理感觉与众不同:汉家皇帝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地认为,自己与周边四夷的国王,包括匈奴的单于、乌孙的昆弥、突厥的可汗、吐蕃的赞普,在地位是不平等的,我们居上,人家居下,那么汉家女儿远嫁异邦首领,那叫下嫁。意思是说,我们公主嫁到你们夷狄那边,不是门当户对, 更不是高攀,而是有辱身份,下了一个台阶。之所以这样说,一是我们在地理上的汉国中心论,也就是基于这种心理,我们才叫中国的。二是基于我们的文化中心论。由于文化上的优越感,导致我们的历史越发展,我们看周边兄弟越野蛮,也就是说,我们越文明,看周边兄弟越不象人。宋时,二程等思想家们带头把周边夷狄视作畜类。大清时期,西夷来犯,我们又一古脑的把来犯的西夷视作畜类。把皇家宗室女嫁与畜类,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而这勇气,来自于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汉朝首创和亲外交,始作俑者是大流氓刘邦,以宗室长公主嫁匈奴单于。其后是武帝刘彻,先后把细君公主与解忧公主嫁给乌孙王。再其后是汉元帝,搞了个"昭君出塞"。昭君这一出,从名义上来讲,相当于元帝把自己的女人出让给少数民族兄弟,不象宗室女之外嫁,好歹是要替自己娘家说好话的,而昭君就不一样了,在后夫面前替前夫说好话。不知是昭君这个角色不好当,还是昭君漂亮得盖过所有外嫁公主了,或者是因了昭君的民间身份,总之,昭君最得文史家青睐,还得民间舆论同情。相形之下,细君与解忧公主就有点默默无闻。
到了唐朝,用于和亲的公主之多,多到掰完两手手指,再派上两脚脚指还不够用的地步。而且"和亲"用作两国间王室通婚的专词,也自唐代始。唐人陈陶《陇西行》:"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 唐最著名的两次和亲,乃是 641年,文成公主嫁吐蕃赞普松赞干布,709年,雍王李守礼女金城公主嫁吐蕃赞普迟德松赞。当然,严格说来,宗室女并不是真正的公主,只是要用于外交了,才把她们破格提拔为公主的。这种提拨,既是对嫁女的安慰,也是对外方女婿的糊弄吧。而外方女婿也不含糊,平时不骚扰老丈人家,关键时刻还能替老丈人出气。贞观二十二年,唐太宗派长史王玄策出使吐蕃,一方面和洽两国关系,另一方面也是去看望远嫁的文成公主。王玄策率出使队伍带着大批绢帛文物上路,途经天竺国时,不幸遭到天竺人的抢掠,除了王玄策带着少量人马逃出外,大部分人马及物品全都抢去。王玄策狼狈地抵达吐蕃,拜见了松赞干布并说明了遭劫的情况,松赞干布二话不说,派遣大军讨伐天竺,捣毁了他们的都城,俘虏了天竺王子,还缴获了大批牲畜,救回了唐朝使节随从人员,算是替大唐老丈人出了一口气。
  
大唐在自己最厉害的时候,随便给夷狄一个宗室女,那夷狄也得把咱当真公主看待。可到了咱衰微的时候,咱的皇帝,不但得拿出亲生女儿,而且这亲生女儿在夷狄那边好象也不受人待见。晚唐的唐肃宗把女儿宁国公主,下嫁回纥英武威远(田比)伽阙可汗。史载当时送亲的使者见对方做女婿的有点大模大样,就郑重其事地告诉对方:“比中国与夷狄婚,皆宗室子。今宁国乃帝玉女,有德容,万里来降”。一句话,原先所谓的公主都是假冒伪劣,我们这次可是真格的。据说那可汗女婿听了,遂有点惭愧的意思。不管怎么说,跟当初松赞干布迎接文成的盛况差远了,更何况,这一点“惭愧”还是咱们唐书的一面之辞,不知人家回纥是如何记载的。
德宗时,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咸安公主嫁回纥。穆宗时,又把自己的妹妹永安公主许给了回鹘可汗。尚未成行,保义可汗就死了,永安公主留在唐土,出家做了道士。穆宗的另一妹妹太和公主,则于同年嫁给保义可汗的儿子-崇德可汗。

值得一提的是大宋王朝,尽管老打不过辽、夏、金、元,成天“和议”,但绝不提"和亲",所以,宋朝公主没一个外嫁的。壮哉大宋!
元朝有三位公主嫁给高丽国王,包括世祖忽必烈的一位亲生女儿。

最后想说明的是,也并不是做了人家的老丈人,这女婿就不跟咱打仗了,非也。正如民间的婚姻,并不是做了亲家,就亲得不得了,打架的多呢。还有,历史上的和亲中,也并全是我们汉家做老丈人,我们也有做女婿的时候,明朝,朝鲜经常给咱皇宫里送朝鲜牌美女。清末袁世凯出任朝鲜监国,掌握重兵,平乱御倭,李熙王朝一次赠给美姬四人,其中一位还是李氏内戚,亦即"宗室出女"。历史上咱们一而再再二三的帮助朝鲜,明朝抗日援朝,清朝抗日援朝,这里面何尝没有松赞干布般尽女婿义务的成份呢?
2、强权干涉婚
这一类婚姻形式的特点是,婚姻当事人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一切都是外部强力促成,自己无法反抗。当然了,父母之命 媒灼之言促成的聘娶婚,当事人也无权自行改变,但这两类婚姻形式所遭遇的外力,在程度上是不太一样的。强权干涉,是强力、暴力、权力、控制力的合成,而聘娶婚,父母还可能照顾一下子女的意愿,而子女至少在口头上允诺父母:但凭父母作主!
这类婚姻因具体操作的不同,又分作以下几类:
1)选婚。
所谓的选婚,是古代帝王的婚配形式。为皇上选女人,是谓选婚,始于西汉,东汉时作为制度被确立下来。以后历代历朝,都把这一传统发扬广大,被选女人无权拒绝,就跟那义务征兵似的。
皇上选婚,一般定在八月,因为八月是皇家查户口,算赋税的时间,所以捎带着就把民间美女拨拉到皇宫了,故叫“八月算人”。
《后汉书.后纪》载:“汉法常因八月算人,遣中大夫与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唐太宗曾为自己的科举制而感叹:天下英才尽入我彀中矣!其实,中国皇帝还应为选婚而多一叹:天下美女尽入我宫中矣!
《隋书.炀帝纪》载:隋炀帝“密诏江淮诸郡,阅视民音童女姿质端丽者,每岁贡之.” 《汉书.王莽传》载:王莽“遣散大夫、谒者各四十五人,分行天下,博采乡里所高有淑女者上名。” 《晋书.武元杨皇后传》载:晋武帝“博选良家以充后宫,先下书禁天下嫁娶,使宦者使使车,给驺骑,驰传州郡。……名家盛族子女多败衣瘁貌以避之。”这个晋武帝太不象话,我说中国天子乃天字第一号流氓,一点也没夸张。皇上要选媳妇了,民间就得禁嫁娶,说句不好听的,皇上一掺乎,民间男人娶到手的媳妇儿,便都是皇上那天字第一号流氓选剩下的。为什么中国农民都特别向往皇帝那屁股下的宝座,天下女人任我挑,当是一味最大的诱惑。更恐怖的是,民间女人为了不跳那流氓窝,自己作践自己,把自己打扮得尽可能的丑陋些。这一点,倒有点类似小日本进中国后,民间女人往自己脸上抹泥灰,煤水,甚至抹小孩屎尿的,这一点我母亲亲眼见过,那时候她还小,但是真切地记注了这一目。这样说来,中国皇帝倒跟那小日本一样了。
《后汉书.桓帝邓皇后纪》载:汉桓帝“多内幸,博采宫女至五六千人。汉家皇帝的威风尽在此中了。在这方面,突破纪录的,当是唐玄宗,史载:开元、天宝年间“宫嫔大率至四万”。怪不得“白头宫女说玄宗”呢,四万宫女,可够皇上忙乎的!
2)罚婚。罚婚是针对犯人及其家属而采取的惩罚措施。罪犯被判刑之后,其妻女即被充公。方式有二:一是罚配给别人,比如边关军卒。古人素质不高,不象现在的军嫂:我守在婴儿摇篮边,你巡逻在祖国的边防线。我在家乡耕耘着农田,你在边疆站岗值班什么的。总之,古代军人比较惨,找不到媳妇。无奈,政府只好动用权力慰军,一般人家的妻女不好动用,只好动用犯人妻女了,把她们分配给边关军人,这是政府性慰军。第二种方式就是把犯人家属及其后代纳入贱民之列。所谓的贱民,是相对良民而言的。小日进中国,“你的大大的良民”,乃是很中国特色的一句话。如果不是良民,那么,就无权与良民通婚,只好找相同档次的贱民,贱上加贱,有点类似于毛泽东时代的“黑五类”,黑上加黑,总之,系统内部消化,黑贱自成亲家。
3) 赠赐婚。赠赐婚有三项:赠婚、赐婚、指腹婚。所谓的赠婚,是指家长、族长或权势者,把自己手中控制的女人作为礼物赠给自己所亲近的人。比如,孔家老二就把自己的女儿赠给了自己的学生公治长,还将哥哥的女儿赠给了南容,你看这老师当得多好。怪不得学生都尊敬他呢。至于赐婚,则是指帝王将相或匪头贼首把自己手中的女人当作奖品送给自己喜欢的人。赐婚在古代社会很平常,史载“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元帝把自己的女人赐给少数民族兄弟,真正做到了汉匈一家。至于把真公主假公主赐给少数民族兄弟的,更多了。细君,解忧,文成,金成,多了去了。这些镜头,我们在影视里也能看见,电视《还珠格格》里就有,皇帝一高兴,指谁就谁。更可笑的是,匪首也有这种权限,比如宋江就慷慨地把英武美丽的扈三娘赐给了自己的手下-矮脚虎王英,也不知宋江这老小子凭的是什么。至于“指腹婚”,在民间更为流行。两个男人是哥们儿,一喝酒,就拿老婆肚里的孩子作了交情。看来中国男人都先天的具有帝王或匪首气概,动不动拿别人的婚姻当作自己的儿戏。无权拿别人,好歹有自己的儿女供自己潇洒一下。&nbsp;5. 经济实用型婚姻
所谓的经济实用型婚姻是穷人为省钱而自发实行的一种婚姻的变通。也就是说,它没有聘娶这一关,能省下一笔财礼,甚至能减少日常婚姻消耗,经济、方便、实用。具体有以下几种:
1)交换婚。它是中国历史上很典型的一种婚姻形式。它是指两个不同姓的家族通过协议,互换异性子女互为配偶的婚姻方法。一家男子娶另一家女子,必须以一女嫁到对方家作为交换条件。
中国古代,从上到下,交换婚广为流行。比如西周时姬、姜两姓世代为婚。汉武帝娶卫青之姐卫子夫为皇后,卫青则娶武帝姐平阳公主为妻,汉梁荒王刘嘉娶任宝姐妹,而任宝则以刘嘉之妹刘园子为妻。当然,贵族之间的这种交换,其初衷乃是出于政治目的,扩大政治资源,按现在的说法是:资源共享,强强联合。而穷人也不傻,自然学会了这一手,并且成为交换婚的主要消费群体,其特点是:弱弱联合,互通有无,降低成本,节源开流。由于穷人在历史演义里的沉默,所以我们找不到穷人交换婚的史料。但是在文艺作品里,我们见到的太多了,甚至我国某些农村地区,目前仍有交换婚存在。

2)入赘婚
入赘婚在中国这样一个夫权社会,是很另类的一种婚姻形式,其特点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户,俗称倒插门。儿女生下来,还要姓女方家的姓。总之,这种婚姻形式里的男人,很受社会歧视,他到女方家,象个卖大力丸的,或者象头老黄牛,闷头干活罢了。而男人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更多的是出于经济原因,家穷,掏不出彩礼,娶不起媳妇。二是心里原因,自家兄弟多,卖出去一个也无所谓。三是性格原因,男人老实巴交或者另一个极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咱们日报上曾登过一则社会特刊,说的是汤阴县城,一个哑巴女孩的家长为其招了个上门女婿,小伙子长得很帅,没想到那家伙好吃懒做,喝了酒还老打哑巴女。哑巴女自尊心强,瞒着家里不说。事发后,女方家长把这小伙赶走了。小伙子在外面混了一段,混得不如意,又自己回来了,小哑女痴情,打着手势欢迎他回来。家里人想,他改好也就算了。没想到小伙子在外面混了一段,变得更坏了,还出去嫖妓,更打哑女,家里人一急,再次赶他走。小伙一急,把哑女,丈母都给杀了。总之,一般男人是不选择入赘婚的。
但是一但选择入赘婚,其经济效益很可观的,女方家不但放弃彩礼要求,还要倒贴很多,比如给你一块地,三间房什么的。如果没有经济这味引诱剂,男人是不会上勾的。当然,对于更穷的男人,媳妇本身就是笔很大的财富了。所以,对经济可能没有要求。

关于入赘婚的起源,史载 先秦时即已存在,宋朝时开始流行。到元朝时,分为四种类型:养老型-一辈子生活在女方家中,为女方父母养老;年限型-双方约好一定的年限,年限内生子,归女姓,年限外,归男姓;出舍型-夫妻成家,从妻家分离出来,独立过;归宗型-双方约定的年限到期,或妻子死,男子回到自己家中。

现代的农村社会,这种婚姻方式依然大量存在,我老家的村长,就在村附近厂矿里的外来打工者当中为自己的女儿挑了一个老实又漂亮的穷小伙,单独给他们盖了一桩院子,有老丈人的权势罩着,小两口过得也是有滋有味的。至于现代都市中,隐性倒插门、倒插门的变种也大量存在,2002年的《中国青年报》曾做过一个专题报道《我的婚姻断裂在城乡结合部》,文中的男主人公一肚子苦水,他们本是乡下人,在城市里接受高等教育,毕业后留城,妻子是城市户口,先天就优越了那么一点。如果这男人的工作是女方家帮助安排的,这男人又得暂时住女方家里的话,那就惨了。他们所诉的苦,其实跟历史上社会上的倒插门女婿有着本质的相同。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平时过日子也没什么,男方主内又主外,社会学者考察,这种婚姻里的女性常对外扬言的一句话是:家里的活全靠他了!他们生活中的冲突一般起因于男方家长及亲戚的光临。也就是说,这种婚姻,似乎只是女方家的根据地,男方家却没享受的权利。上面那篇报道中,其中一个男主人公,其母千里迢迢来看儿子,带来一兜平时不舍得吃才攒下来的咸鸡蛋,却被儿媳妇扔到了垃圾箱里,男人也是无可奈何。这其中的东西,不是历史课所能描绘出来的,大家可看一下文学里的有关章节,王大进的长篇小说《欲望之路》,描写得相当出彩。影视镜头里也常有此类情节!
3) 童养媳。
童养媳是中国颇有特色的一种传统婚俗。它是指有儿子的家庭,抱养人家的童女为养女,等到儿子与养女达到结婚年龄,使他们完婚成亲,俗称圆房。由于这种媳妇来时年少,需要长大成人后才可成亲,所以又叫待年媳。当然,还有叫等郎媳的,乃是男方还没有在娘胎里酝酿,父母就为其领养媳妇的,其功能约相当中国人给女孩子起名招弟,一切尽在不言中。  童养风俗在我国古已有之,《三国志》载:“该诅国女,至10岁,婚家即迎之长养为媳。”宋代之后,这一风俗便开始盛行。盛行的原因,还在于它的经济性。贫家生女,养不起,即送小康人家,少不得,还能换得几斗米谷。而男方呢,并不是凭空做好事,而是不愿掏太多的聘礼,或者说,掏不起聘礼,市场就这样形成了。尽管男方抚养儿媳需要开支,但日常花费不成问题,用不着一下子拿出那么多的聘礼与聘金,相当于在银行存钱,化整为零,零存整取,再说了,男方家可能还要沾点便宜,因为童养媳在夫家,要参加繁重的劳动,既是童工,又是义工,家务活都包给她了,甚至得抱养自己的丈夫。有些夫家,贪图女方的劳动力,常常抱过大的媳妇儿,所以,民间有“十八岁大姐九岁郎,晚上睡觉抱上床,不是公婆还双在,你做儿来我做娘”的“小女婿”歌谣。甚至还有更差劲的:“十八岁大姐周岁郎,高矮个子一般长,白天喂吃又喂喝,晚上帮他脱衣裳,来尿糊屎我侍候,说是老婆象他娘”。这里举几个我知道的例子。第一个,我四奶奶,就比我四爷大了整整十三岁。还有一个,我老家一位邻居,现在快八十岁了,他九岁时与他那童养媳圆的房。当时的新郎官太小,睡着后象个小死猪,大家想想那时候乡下的穷小子,白天疯了一天,晚上睡得当然沉了,而且还尿床。圆房前,都是他老娘侍候他尿尿。待圆了房,婆婆当然不管了。可新媳妇儿害羞,也不管。圆房的第一天,婆婆就告诉儿媳,晚上得把结新郎尿尿。新娘不好意思,所以,第二天早上,大家都看见她出来晒被子,不用说,新郎尿床了。第三天,又发现她出来晒被子。婆婆说:你晚上怎么不叫他起床尿尿?新娘说:我叫了,叫不醒。婆婆说:把他扔井里他照样睡得香,如何叫得醒?你直接把接他得了。那时候穷,新娘就这两床被子,她心疼啊。第三天晚上。婆婆去听房,先是听见媳妇在哎哎的叫新郎起床,那时候的媳妇害羞啊,从不直接叫自家男人的名字,只会叫“哎”,这么哎哎了一会儿,没有动静,新娘就抱起新郎,抱结他尿尿。婆婆在外头一看,高兴坏了,媳妇终于上道了。没想到这一高兴,在外头弄出了动静。里头的新娘听见了,不好意思,手一撒,把睡得正香的新郎扔尿捅里去了。后来更有趣了,我父亲与这位邻居同是村干部,两个人有一天领着公社(那时候的乡政府叫公社)的一位干部上门 吃派饭,那乡政府一进院子,看见一个妇人在纺花,就感叹地对我那邻居说:老李,不简单哪,你娘这么大年纪了,还会纺花。这故事在我们老家流传至今。如今,那老大爷还挺健康的,那新娘子,已成一根小虾样了,两眼眯成了一条缝。
如果说倒插门女婿的日子不好过,那童养媳更苦了。郑板桥诗云:
小妇年十二,辞家事翁姑。
姑令杂作苦,持刀入中厨。
析薪纤手破,执热十指枯。
姑曰幼不教,长大谁管拘。
今日肆詈辱,明日鞭挞具。
五日无完衣,十日无完肤。
吞声向暗壁,啾唧微叹吁。
岂无父母来,洗泪饰欢娱。
一言及姑恶,生命无须舆。

4) 典妻婚
所谓的典妻,也叫租妻,历史上广泛流行于浙江、福建、甘肃、辽宁和山西。辽宁叫搭伙,甘肃曰僦妻,在山西被称作挂帐,百姓也有叫“拉边套”的
  出租妻子是一种更经济的婚俗形式,简而言之,就是丈夫把妻子出租给需要老婆的人。时间长的叫做典妻,时间短的称租妻。《全国风俗大观》记述:“贫苦之家蓄妻不得温饱,可以租之于人,共订合同,半载或一年、三年,以本夫之需索,以定时期之长短。期满则退回而已。”
 租妻习俗在宋元时代就已流行,沿至明清。冯梦龙《寿宁待志》载:“或有急需,典卖其妻,不以为讳。或赁与他人生子。岁仅一金,三周而满,满则归迎。典夫之宽限更券酬直如初。亦有久假不归遂书卖券者”。
  
典妻规矩,有以下几种:
1) 典妻双方当事人,被典之妻原主和典主,必须得订立典婚书,双方签字画押生效。一式两份,原夫和典夫各一份,内容包括典妻原因、期限、典价、子女抚养、归属等。
2) 典妻同样需媒人做证,媒人名字也必须媒人签在典婚书上,以备日后查询。
3) 典妻所生子女跟从典夫之姓,归典夫家所有,典子拥有典夫的财产继承权,亦可列入典夫家谱。
4) 典妻的婚礼多在夜间举行,摆宴请客,洞房礼俗一如其它,但并不张挂彩灯。
5) 在夫妻关系与母子关系方面,典妻婚与其它类型的婚姻形式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特征,它的临时性决定了它的特殊性。首先,它是特殊的夫妻关系,典妻一般住典夫家中,但也可以住原夫家,每个月到典夫家同居若干天,同居时原夫要回避,不能象亲戚那样,去典夫家串门唠磕什么的。其次,典妻的主要功能是生子,原则是留子不留娘,子只能承认典夫之妻为娘,浙江某些地区,典子称自己的生母为婶 婶。有鉴于此,典妻又称租肚皮。前年,南方某报上出则广告,四川一女人要出租自己的肚皮,租金十万,说自己是文化素质高,大学文凭,故而租金高云云。可惜没看到下文,不知她生意是否出成。一句话,传统文化总有人发扬广大,倒省得我等操心了。第三,典妻乃是以人为物,论价典租。租金的多寡,自然要根据物品的质量、市场的行情来定高低,如此,女人的年龄、容貌、生育能力及租时的长短,都是定价时要参考的。

典妻是穷人与无赖混日子的最后策略,典主一方需要生息子嗣,却无力更娶,典妻一方,为生计所迫,要动用最后的资源。既然是经济买卖,那么就可能有纠纷,甚至比普通买卖还要麻烦,《元典章》载:其妻既入典雇之家,公然得为夫妇或婢妾,往往又有所出,三年五年期满之日,虽曰归还本主,或典主贪爱妇之姿色,再舍钱财,或妇人贪慕主之丰足,弃嫌夫主,久则相恋,其势不得不然也。轻则添财起典,甚则偕以逃亡,或有情不能相合,因而杀伤任命者有之。
典妻容易出麻烦,再者,“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儒家正统思想也容不得大家如此的大做买卖,所以,朝廷与法律严禁租妻,如《明律·户婚·婚姻》规定: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于人为妻妾,杖八十。但是人伦与法律,在经济面前,其抵抗力是值得怀疑的。一句话,你禁你的,我典我的,民间百姓乐此不彼。近代,浙江地区仍流行这个。中国“左联”作家柔石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就是以民国初年浙东农村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典妻悲剧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善良、温厚的妇人,贫病交加的丈夫为了还债和活命,把她“出典”给一个家道殷实的老秀才,替人家生孩子,她抛下幼小的儿子春宝,来到秀才家。在秀才家生活了3年,终于完成任务-生下一子秋宝。待回到自己的家,丈夫快要病死了,孩子也不认娘了。
典妻,有点象穷人与不太富的人之间做的一种偷税漏税的买卖:第一,典主之妻不会生育,或者说没有生育男丁,按当时的社会主旋律,她得主动为夫纳妾。是典一个替自己生子还是弄来一个小妾与自己分庭抗礼呢?事关自己切身利益,典主之妻当然愿意选择前者-给丈夫弄个临时妾,或者叫钟点妾。第二,典主也乐意,如果能娶回家二个三个的,当然更好。只是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家中无妻,或者说有个悍妻,那就只好退而求其次,临时把别人的老婆租用一下了。第三,典妻之原主也乐意,充分利用自己手中仅有的国土资源,以能赚一块是一块的精神奔赴小康之路,也算是取财有道吧。唯有这被典的女人,约等于球,被人踢来踢去,身体与心理都找不着应有位置,该是何等的凄惶!

6、 鬼婚
又叫冥婚,阴婚,即幽冥世界的婚姻。起源很早,至少在先秦时期就已流传开来。名目很多,冥配,配骨,幽婚,圆坟。
《周礼》有关于冥婚的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迁葬”,郑玄注:“谓生时非夫妇,死者葬同穴,迁之使相从也。”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迁葬,谓成人鳏寡,生时非夫妇,死乃嫁之”。意思是说,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迁葬,即冥婚仪式。古代中国注重成年礼,男子20岁而冠,女子15岁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无婚,死后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来,死后无伴,当是很可怜的,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当然了,冥婚也有现实的利益,鬼婚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但并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亲家的,而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所以,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话,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还有,生者早婚现象比较严重,鬼婚同样如此,发展到农村,干脆不分年龄,为所有的早亡者结鬼亲了,比如曹操爱子,就是那个称象的曹冲,估计是太聪明了,13岁就死了,曹操将他和甄氏之女合葬。
鬼婚的仪式,一如生者,彩礼什么的,一样不可或缺。唯一不同的是,把闹洞房这一项改作圆坟了,也就是把双方亡人的尸柩迁葬于一起,明代《菽园杂记》记述说:“山西石州风俗,凡男子末娶而死,其父母俟公大有女死,必求之以亡,议婚定利纳千,率如生者,葬曰亦复宴会亲戚,女死,父母欲为赘婿,礼亦如之”看意思,鬼婚也有倒插门的。
民间鬼婚故事太多了,这里咱就不再罗嗦了。谈神论鬼,不是我的爱好,就讲到这里吧

3、聘娶婚。
聘娶婚,是指男子以财物作聘礼而娶妻,女子因聘礼而出嫁。《礼记.曲礼》说:非受币,不交不亲。意思是说,没有“币”作为聘礼,男方是不能与女方交亲的。聘礼这一关,皇帝也不能免,《汉宫仪》载: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汉末,平帝娶王莽女为后,有司私自给这小姑娘涨了价,奏请给黄金二万斤。给人的印象,皇家婚姻颇象一桩大买卖,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长期以来,民间社会最流行的婚姻形式当是聘娶婚,直到如今,乡下婚姻里还保留有聘娶婚的诸多特征。但是。聘娶婚一直受到人们的攻击,其受人攻击乃是由于它自身的两个特征:

1)聘娶婚的实质乃是父母包办婚姻。既然父母包办,那么父母在这场婚姻中,可能不去考虑子女的爱情、性格与审美取向,考虑更多的当时双方家庭的利害关系甚至是自己的审美口味。比如张学良的第一任夫人于风至,最开始即是由张作霖那老家伙相中并作主为儿子订下的,当时张学良还有点不乐意,可老贼说了:这第一个由我定,余下的你爱谁谁。张学良后来能落个大流氓的称号,估计跟他父亲的谈判条件有关。到了五四运动时期,新文化的旗手们以身作贼,从自身作起,反对包办婚姻。中国的五四运动半途而废,或者说五四精神由科学民主转向政治的马克思主义,与这帮旗手的不彻底有很大的关联。比如,鲁迅反对包办婚姻,他只反对一半,他反对的是朱安女士,却并不反对包办婚姻的老娘。如果说 鲁迅在这场婚姻中是个牺牲品的话,那么,朱安女士则是更大的牺牲。因为鲁迅接受了这场婚姻,只是为了不惹母亲生气,并且自言朱安女士是母亲送给自己的一项礼物。对于朱安,鲁迅并没有尽过任何丈夫之责与丈夫之义务。这场婚姻中,朱安又成了鲁迅的牺牲。至于“我的朋友胡适之”,一看别人都在家展开了解放运动,也跑到家扯反旗。没想到那小脚太太江冬秀的反动堡垒比较坚固,据说这女人当场拿出一把剪刀扬言:离婚可以,但是我拿剪刀先剪死你的儿女,再剪死我自己。据说潇洒浪漫的胡适望风投降,从此再不敢提离婚的事儿。一切似乎是命中注定的,旗手们反对包办的妻,不敢反对包办的娘;只在家庭中争自由,却忽略了政府的专制。也许家庭中的婚姻不自主是他们的切身之痛,所以他们的民主小旗只在卧室的床头飘扬,却没有插到国家市政的广场上。这似乎在一开始就预示了中国革命的悲剧走向:无数个冲出家庭小牢笼的革命青年,革命了一辈子,却发现自己被革命的大牢笼套住了!这里扯得有点远,但是研究历史不能忽略细节,细节才是真正的历史,只可惜我们过分热衷于总结规律了。
2)有人认为,聘娶婚的第二个特征即是商品买卖婚。有人干脆把聘娶婚叫作财产婚,或者买卖婚。因为聘娶婚的成立,是双方父母通过媒人这个双料经济人,经过一系列的针对聘礼的拉踞式的讨价还价才走向交易的。当然,聘礼的初始意义只是一种礼仪规定,但是双方对聘礼数量与质量的过分执着与坚持,让无识之士也能看出端倪来。更关键的是,亲家双方还可以在礼仪这块遮羞布下进行堂而皇之的讨价还价,一点也用不着难为情。皇帝不急太监急,世人对这种现象看不惯。清代史学家赵冀在自己的《二十二史劄记.财货》中说:凡婚姻无不以财币为事,争多竞少,聒不为怪也。看赵先生的意思,婚姻里竟然存在有贿赂现象。这一点我信,比如,你不娶我女,我家多给你陪嫁,吓死你。你不嫁我家,我多给你聘礼,还是吓死你。中国人多胆小,这亲事大部分都能吓成的。赵冀的批评还算客气的话,那元代郑介夫的批评就太不客气了,他说:受财者则易其名曰聘礼,实为价钱…与估卖驱口无疑。这家伙,把婚姻说成买卖牲口了,真够言论自由的。民间有骂媒婆的传统,其实大家不知道媒婆在这种交易中的辛苦。双方在讨价还价,但最终还是亲家,只有媒婆,里外不是人。亲家不见面,媒婆就需要在两个雇主之间来回奔波,甚至有女家恶意哄抬物价,一女许多家,男家不守诚信、娶亲之日仍不兑现聘礼之数的。如今的偏僻乡下,仍能发现婚姻中的交易特征,媒婆常发的牢骚是“我腿都跑细了”,媒婆小腿跑细并不是给男女双方传情书所致,而是双方价钱老谈不拢。而且,因价钱谈不拢而使婚事最终告吹的为数也不少。&nbsp;隋唐之际,以财产多寡而论婚姻已成为社会中常见的现象,以致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唐太宗不得不身兼妇联主席的角色,亲自过问这个问题,告诉大家:婚姻应本着仁义原则,不能在婚姻之初就预先瞄上对方家中的财产,更不能把婚姻当作一桩好买卖。问题是效果不大,因为这个东西不是皇上的一纸诏书就能禁得了的,一是人性如此,二是实践中,太不好操作了。人家婚姻中,到底买价卖价若干,你怎么知道?再说了,只许州官买儿媳,不许百姓卖闺女,也有点不成体统。
到了宋朝,商品经济的发达,市民阶层的壮大,更使婚姻沾染上了商品的特征。蔡襄在福州做地方官,看得多了,也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认为娶妻本是为子嗣计,但大家好象就是为了眼前那点财产。司马光更是上火,批评当今世界,遍地都是贪财小人。娶妻时,首先问人家能给多少陪嫁,嫁女时,首先问人家能给多少聘礼。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话若放到现代,好象也错不到哪里去。

民间谚语云:皇帝女儿不愁嫁。这话端的有理。中国传统社会虽然在主旋律上压制商品经济,压低商人的社会地位。但是百姓 并没有完全被这种大而空的主旋律所蒙敝,嫌贫爱富仍是民间婚姻选择中的潜规则,尽管有七仙女爱上董永,白娘子爱上许仙的浪漫故事,但故事的背后却有着经济的杠杆:七仙女织锦,一夜成匹;白娘子盖房子,吹口气即成。而中国古代流行的所谓的爱情小说,也让人不敢恭维,大致这样一个模式:美人救狗熊-后花园里,贵家小姐救落难书生,小姐除了以身相许之外,还给书生进京赶考的路费。小姐的 父母嫌贫爱富,不乐意;小姐慧眼识英才,端的是郞才女貌。经过一番折腾,有情人终成眷属。故事也很浪漫,但浪漫的背后,还能发现那条不光彩的尾巴-落难书生中了状元!让人由不得怀疑:小姐当初所谓的慧眼,可能就是经济眼,发现的郎才,可能就是潜在的郎财。总之,经济在婚姻中的地位是如此不可轻视,某种程度上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婚姻本身就是一种经济行为。

恩格斯说:整个私有制社会,择偶制度都是以权衡利害为原则,也就是以经济和政治利益为核心和首要标准。德国社会学家穆勒分析人类婚姻制度史,指出,上古、中古现代三阶段中,人们在爱情、子女、经济三方面的选择,次序如下:上古,经济第一,子女第二,爱情第三;中古,子女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爱情第一,子女第二,经济第三。同学们看一下这个次序,咱们中国是否与其一致(这里我需要说明的是,讲课过程中,同学们强烈建议,中国现代的婚姻选择与穆勒列出的都不符,应该改为经济第一,爱情第二,子女第三。与我的观点不谋而合)

其实,中国现代社会,婚姻市场化倾向特别严重。何清涟在自己的文章中谈到,她有幸听到几位年轻女子有关择偶的对话:她们认为选婿如选股。事业有成,钱袋饱满的男人是“绩优股”,在婚姻市场上牛气冲天,是女股民竞相购进的对象。但这样的绩优股因其多值壮年,早已成家,由“内部人”控制。绩优股穿越于花丛之中,活得潇洒,但是“内部控股人”活得很累,因为她们控股的地位并不牢靠,经常面临着第三者“恶意收购”的危险。欲收购绩优股,需先作债券(第三者),再争取债转股(由情人变妻子),过程虽然艰苦,但总比嫁给一个前途未测的“原始股”要好得多。再说了,自己千辛万苦把原始股培育成了绩优股,自己也要面临第三者的恶意收购。
何女士不愧经济学大拿,调侃起现代化婚姻,也是满纸莞尔。不管怎么说,现化婚姻里仍有诸多古代买卖婚的遗留。仅举一例,女大学生上学,本是提高自身素质,但在现实面前,却成了提高自身“嫁码”的一大要素。至于坐台女,也会因大学生这个文凭而提高身价。好了,这事咱就不说了,因为我 不大能弄清,咱们这些东西,是封建遗留呢,还是资本主义腐蚀。
主编《男女十人谈》的向娅曾于1995年12月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随机抽样调查,发出250份,收回223份,其中一个问题是“有钱对于男孩子是否很重要”,回答“是”的占47.1%,另一个问题是“漂亮对于女孩子是否很重要”,回答是的占57%。有人说,传统婚姻崇尚的是郎财女貌。
4. 转房婚
又称收继婚、升房婚、转亲婚、叔嫂婚。一般而言,转房婚是指父亲死后某一特定的儿子收娶其后母,或者兄长死后弟弟收娶其嫂,或者弟弟死后兄长收娶其弟媳,这种婚俗曾广泛流行于世界各地。现代人戏言,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此话倒也不差,因为据民族学家考证,这种婚俗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掠夺婚时人们所拥有的财产嗣承观念。原始社会,部落战争较多,掠夺来的妇女自然是财产,一旦男人死去,女人也要被以财产的形式转让给本部落其它男子。但是随着家庭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这种转让,范围逐渐缩小,最后固定在家族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转让给与死者具有血缘关系的人。我认为,这其中,除了女人是财产这一因素以外,还有另一因素,即子嗣的原因。直到如今,乡下孩子的父亲死了,他的叔父或伯父,自然要把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养,至于那寡居的嫂子或弟媳,这个做弟或做哥的,理所当然的要对其负担一定的经济义务。
非洲、巴基斯坦、以色列、美洲、印度,都流行过转房婚。至于中国,汉族与周边少数民族都有存在。有人说,舜和其弟就有转房婚的迹象:舜没有发达时,在家帮老爹鼓叟干活,老爹不喜欢他,只喜欢小儿子象。老爹与象合谋害舜,再三下手。但天佑善人,总不如意。一次,骗舜下井,他们俩个遂在上面落井下石,用土填满,以为舜必死无疑。象公开说:这下可好了,两个嫂嫂就归我所有了。《孟子. 万章》载:二嫂使治朕栖。
至于少数民族,似乎更流行这个。比如,10世纪兴起于东北的女真族。《金史》称女真: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也如此,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哈萨克族同样流行。
汉细君公主,嫁于乌孙王昆弥。昆弥年高,欲使公主再嫁其孙。公主不肯,上书汉王,汉王的回话是:第一,要顾全大局。第二,咱汉国向来不干涉别国内政!无奈,公主只好从命,连降两级,由原先的奶奶辈,一下子变成了孙媳妇儿。

细君之后,汉室又嫁解忧公主给乌孙王岑辄,岑辄死,其堂弟翁归靡即位为国王,继娶解忧,生三男两女。翁归靡死,岑辄之子泥靡即位为国王,公主解忧又嫁泥靡,生一男。总之,解忧公主共嫁两代三任国王,年老时申请回国:"年老土思,愿得归骸骨,葬汉地",于公元前51年回到长安。此时公主年已七十,归汉后,又过了十八年,昭君出塞。王昭君在老单于死后,也面临着下嫁其子的风俗。我们是文明国度,昭君当然有点不情愿,上书求归,汉皇还是那句话:顾全大局,入乡随俗。民间百姓偏爱昭君,就象我们偏爱李清照,求证她不曾误嫁中山郎一样。所以,不惜篡改历史,给昭君编排两种野史,一种是:昭君一出关就投江自尽了!另一种是:小单于愣要娶昭君,她就饮药自尽了。事实上,昭君与那位小单于合伙两了两个女儿。
隋宗室女义成公主,于公元599年(开皇十九年)嫁给突厥启民可汗,启民可汗死,义成公主又先后改嫁他的儿子:始毕、处罗、颉利三位可汗。
至于晚唐的咸安公主,在回鹘生活了二十一年,直至病逝,创造了历嫁祖孙三代、两姓、四位可汗的和亲记录,一举超过汉公主解忧和隋义成公主。

值得一提的是,宋时,朝廷不但不外嫁自己的公主,而且明令严禁国内转房婚,违者受惩。这一文明进步据说跟理学家的努力有很大的关系。理学家认为,转房婚大大违反了理学的三纲五常原则,从血缘关系上讲,至少是一种乱伦。

宋的严禁转房婚,还有一因,据说是从唐朝灭亡教训中悟来的,因为唐朝在男女关系方面有点资产阶级自由化,公主不喜欢旧附马了,给父亲打个报告可以换个新的,更不象话的是,父亲抢儿媳(唐明皇与杨贵妃),子娶父妾的(唐高宗娶武氏则天),这让宋朝的理学家们大跌鼻子,比如二程,对这个事耿耿于怀。还是朱熹聪明,最后自我安慰说,唐人如此,“源流出于夷狄”,总之,宋人很是看不起唐人!
宋明以后,民间流行长兄如父,长嫂如母的伦理观念。如黑老包,大义灭亲,把侄儿铡掉后,他给嫂嫂当儿子了。明朝时,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禁止民间转房。清朝时, 干脆是大刑侍候:收父祖妾及叔伯母者,斩;收兄嫂与弟媳者,绞。一手抓法治,一手抓精神文明,两手都抓,两手都硬,转房婚在汉族基本灭迹。现代电视电影里偶有弟弟娶嫂,哥哥娶弟媳的,但那都是爱情了,与本题无关。至于少数民族,就比汉族流行得长远了。刘心武主编《人民文学》,编发一篇小说《伸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里面述及藏族的此种婚俗,遭到中央民族学院藏族学生的抗议,刘心武下岗。但这似乎已成另一种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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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3 21: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我喜欢这样的东西~~

要不是因为在中国学“文”方面的会饿死
我肯定不学“理”方面的~~~~~

他问中提到一些问题也是我曾经研究过的问题
不过没研究出虾米结果~
个人感觉自己读的看的东西太少了~
大学要好好努力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高中算是浪费了(874现在的教育10的100000次方)

[ Last edited by Lightalt on 2005-4-23 at 2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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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24 08: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之所以转载这篇文章,是因为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大学都开设了这门课程,而我所在的华东理工大学是上海市第一所开设这门课程的高校,我曾经还作为我校创新课程设计的学生代表接受过两次电台和报刊采访。
只可惜教我们的老师讲的没上面转载的这篇讲义精彩,上面的这篇是我网上搜罗来的,难得一见的美文,隧与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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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4 16: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学里这门可应该是不怎么热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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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2 11: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门课一般是用来凑学分的,同学们的态度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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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11:4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怪自己看的书太少,最近我们寝室人都大发感慨工科和文科就是不一样,人家说起话来旁征引博,头头是道。我们都不能用一段话来抒发自己的感情,就会好,不好,不错,还行,真可谓直接了当
但这篇文章实在经典,真想去听听这位教授的课。也不会用什么词语来赞扬,不过的确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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