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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为一套房子你要奋斗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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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0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一套房子你要奋斗多少年?
2004年10月19日16:06 作者:aiansa   来源:搜狐文化广场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 【我要“揪”错】 【推荐】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

<P>  昨天买了份房地产报,快速浏览了一下,舌头半天没缩回去。上海的房价又噌噌的上去了一截。二手房,在上海浦东花木路一带,居然也可以卖到10000元/平方米。那个破地方,我曾经住了一年,在我的印象里,也就是个城乡结合处,比较脏,每到傍晚,不时有面目可疑的人晃来晃去。就这么一个地方,假如要拥有一套小一点的两房一厅,居然也得要100万。
<P>  关于金钱,我没什么概念。好在比较喜欢具象思维,赶紧换算一下,想起来比较容易。
<P>  假如我是个农民,一个人,有一亩地已经不错了。一年种两次,一次小麦,一次玉米,一年能挣个800块,再加上养一群鸭子,卖点鸭蛋,估计最多也就能挣1000块。想要在上海那郊区买套像样的房子,我得不吃不喝地耕种1000年。到那时候,共产主义该实现了吧?
<P>  假如我是个工人,没有下岗,一个月拿800块钱,不抽烟,不喝酒,不结婚,不吃饭。渴了喝凉水,饿了吃烂菜叶,冷了拣破麻袋穿,总之,一分钱不花,在房价不上涨的前提前,要买那样的房子,得连续工作100年。估计,没什么工厂要这么老的工人。
<P>  假如我是个公务员,混得很一般,一个月2500块,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还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熬上33年。估计刚买了房子,就得退休了,而且极有可能因为营养不良而迅速逝世。
<P>  假如我是个撰稿人,而且混得还不错,每两个字一块钱,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也不泡文学女青年,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连续写2000000字,而且还得保证字字有人要。假如连构思、带写、带修改,每小时可以顺利完成2000字,那么,就得连续写1000个小时,在WORD文档上连续写2000页。我明白了,为什么写字的人容易夭折?憋的。
<P>  假如我是妓女,姿色一般,平均每次收获200块,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得性病,不养小白脸,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我得连续接5000次客人。假如每天接客两人(含法定节假日),那得连续奋战2500天,费时7年左右。
<P>  假如我是抢劫犯,手段一般,眼神一般,每次出手抢得1000元,我也不抽烟,不喝酒,不吃饭,不找女人,不被抓住,要想买那样的房子(同样,房价不上涨),得连续作案1000次,假如每星期作案一次,那得连续作案18年。
<P>  假如我是商人,我连吃带喝,也抽烟,也喝酒,也吃饭,也得性病,夜养小蜜,只要我有本事贷到款,在房子刚出来的时候,噼里啪啦的付上头款,和同伙一起哄抬,不出两年,几套房子就都到手了。
<P>  我说这些,并不想发牢骚。我只想说,土地这东西,都属于国家资源,首要的功用,是为这个国家的老百姓提供服务。在合法的政策下,再加上自己的手段,利用国家资源为自己挣钱,这并没有太大的罪过。只是,凡是必须有个度。任何一个国家,两极分化得厉害,都不是个太好的兆头。当一个城市里的大多数人被挤到城市的边缘时,这便是罪过的一种,和英国的圈地运动并不两样。
<P>  我们再想一想,两极分化是怎么形成的?看看以上购房的时限,答案就呼之欲出了。一个普通的公民,他辛辛苦苦地工作一辈子,赚得那点可怜的钱,被祖国拿去一部分,被房地产商拿去一部分,最后再被炒房者拿去一部分,这两极要想不分化,也很困难。想想那些在城市里奋斗多年的普通人,几乎大部分人都背上沉重的房贷包袱。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命运。
<P>  我并不是非议国家不可以从土地中获取利益。只是,大众之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假如你获取了这些收入,却无法保障大多数人住上满意的房子,那么这“取”,也取得不理直气壮。或许,我这点想法有点愤青,只是,前两天看新闻,都说宪法有进步了,要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了。我想,这还是有个因果关系——前提是,你首先得保障大多数百姓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假如大伙为了一套破房子都累得死去活来,你还有什么好保护的?世界上,没有绝对公正的法律,物质控制能力决定了其走向,我不能说普通百姓就不收益了,然而,在这个法令下受益最大的,是大多数还是少数人?
<P>  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所,这历来都是百姓对于一个国家最起码的要求。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一个例子,记得很不清晰了——似乎是在老俄罗斯,一个穷人没饭吃,偷了一块面包。在当时,这可是大罪。其结局是,他并没有被定罪,原因是,当一个国家无法为其人民提供生存条件,为了生存,他偷窃了,真正有罪的不是他,而是这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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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0-20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子啊,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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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0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因为目前严打中,就不评论了!但确实是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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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0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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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0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是烙铁~但是确实在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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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26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主义的确好,我一百万个支持!不过我还是向往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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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30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有义务为人民谋福利,但不受控的义务不是义务,会转变为权利!好像马列主义没有这方面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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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31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郁闷你就别住上海撒,去云南很容易就有好房子(相对来说)看你怎么选择啦,这,,,,,,这,,,,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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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5 0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戈壁买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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