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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eynord

如此轻判:纽约街头奸杀中国女留学生的凶手获刑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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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0: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國的22年总比大陸什麽死緩和無期強的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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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30 10: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青島人

是阿,美国人就是聪明,规定一个最低刑期,谁叫你中国人非要规定一个最高刑期呢?最后大家同一个时间放了,美国那叫有法必依,中国你是执法不严,对吧?

只是你有所不知,美国这22年也还是有可能减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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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8: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feynord


    所以我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  只是他们那边有人监督,涉及到切身利益时还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维护不了自己的利益时,还可以说句话;我们这边说句话有时都会被【哔--】掉。大概这就是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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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0 18: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都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不论什么性质都是如此。
只不过美国的程序更加规范,相对而言更加公平,只是相对而言而已,如果这个放在国内,结果实际上应该是不好预测吧。所有的国家都要慢慢改进,过程还很长。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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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 00: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比中国好很重要一点是美国人有合理的发泄途径,而中国没有。所以美国有抗议,没有革命,因为对政府不满,大可以在下次选举的时候把政府换掉——虽然实际上屁用没有,什么都变不了吧,但老百姓发泄了,每四年发泄一次,乐此不疲。而中国则是没有抗议,却有可能酝酿着革命了。
抗议本身也是重要的发泄途径。美国威斯康辛州几万教师学生抗议削减经费和压制工会,围着州政府闹腾了一个月——虽然最后依然屁用没有,什么都变不了吧,但老百姓又发泄了——只是几万学生不上学,教师不教课,最后是谁的损失,一目了然。
至于美国的司法制度,那是律师,法官,陪审团的博弈,看似公平却操作复杂,一个案子审上几年是常事(所以才会有这种搞笑的协议认罪),而且结果反而更不好预测,辛普森的无罪就是最好证明。另外这个陪审团制度,在保护少数族裔利益上的效果也值得商榷。当然更没办法引入中国了,因为网友会发现,陪审员A是被告七大姑,B是法官八大姨,最后非要从深山里找来几个老农才行。

总而言之,中国就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就目前而言,还算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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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08: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相比起辛普森杀妻案的“无罪释放”,22 年确实是重判了。

请大家一定要相信美国是绝对民主、绝对法治、绝对任泉至上的国家!谢谢了啊!

普森杀妻案的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1831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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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18: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青島人 于 2011-5-2 18:39 编辑

我們與間接的甚至是有限的民主的核心價值尚存在相當距離的現在,是否還有資格去批判這種民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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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 11: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中国人到美国,还只是去勤劳工作,养家糊口。少点政治的东西活的轻松些。
真正理解认同并奉行美国精神的毕竟廖廖。
像那些把子女培养起来,送到美国如何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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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7: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青島人

“批判民主”与“挟民主以令诸侯”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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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9: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美国的华人也都是分等级的。
简单点说,移民代数越大,在国内条件越好,在美国也就越好。
所以在这里混的最好的华人,就是国内有背景,早期移民来美(5、60年代台湾来的,更早期大陆越南来的),他们的孩子,基本都很强,我也很难竞争得过。
所以在这里混的一般的华人,基本就是刚来的(比如我),国内条件就很差的(福建偷渡来的)。但是可以通过改善其他条件来进步。比如我呆时间长一点,在美国就会比较好。比如福建偷渡来的的儿子,一般都会还可以。
总之,这个社会基本还是FOLLOW一个RULE的。好事情不会凭空就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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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09:5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美民主的确相差还很远。记得我在中国和同学朋友讨论发表一些意见发现我都是少数派,所以后来就不发表了。
奇怪的是,我在美国也是少数派。我属于美国人口1%的无神论者(atheist),我坚决支持死刑的存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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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19: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死刑這種東西應該廢除,人死後其利用價值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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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9: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白了,在哪个社会混得好的,都是要么有背景,要么有能力,两者好歹得沾一样。
我也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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